第二天早上,烏斯接到黃萬高的電話。和王光勤一樣,都是親自用自己的手機打電話,沒有用座機,也沒有讓秘書打。
這細節,代表了誠意。堂堂書記和市長,親自用自己的手機打電話給烏斯請吃飯。嘖嘖,如果讓別人知道,肯定羨慕不已。
這個舉動說明,如果烏斯有什麽困難,可以直接找王光勤或黃萬高。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他們都會盡力幫忙。
出門前,烏斯告訴王麗麗:“麗姐,今晚還是不用煮我的飯。”
飯局啊,沒有人想到,烏斯接連兩天的飯局,是分別和書記、市長一起吃飯。
同桌何兵進到教室,把兩份報紙放在烏斯的面前。看到烏斯疑惑的目光,何兵把兩份報紙展開。這是東林市今天的早報和昨天的晚報,頭版居然破天荒刊登一篇道歉書。
內容是傑森大酒店就周一傍晚發生的事件向烏斯道歉。不過報紙上沒有登烏斯的名字,用了化名。稱開除當事保安,並向事件當事人當面誠懇道歉及賠償,得到當事人的原諒。
昨天林寬給烏斯錢後,何兵詢問,烏斯向何兵說出傑森大酒店的事。
現在看到這份報紙,烏斯知道這是林世傑在向王光勤和黃萬高解釋,事情已經處理好,求放過傑森大酒店。
下午放學後,烏斯坐上來接他的車,去赴黃萬高的飯局。
黃萬高的飯局,和王光勤大同小異。也是說出他針對傑森大酒店,下通知的事。烏斯又將事情解釋一番,就象對王光勤那樣。
周一曹師長請吃飯,周二王老請吃飯,周三王光勤書記請吃飯,周四黃萬高市長請吃飯,周五警局局長張召軍請吃飯。
張召軍請吃飯,有點意思。沒有去外面,而是在市局食堂。
一些警察看到張召軍熱情又帶點恭敬地領著烏斯進來吃飯,開始議論這個烏斯到底是何方神聖,居然讓他們的一把手親自接待。
並且,這些警察紛紛記下烏斯的樣子,以後在外面遇到,就知道該怎麽辦。
這就是張召軍的目的。通過這樣婉轉的手段,讓自己的手下以後不要衝撞烏斯,有什麽事,可以和他先打招呼。
烏斯自然也明白這個道理,沒有和張召軍生氣。其實去哪裡吃,都是吃,烏斯並不在意這點。烏斯在意的是和各方面打好關系。很明顯,張召軍很好的領悟到這個意思,做得很好。
食堂的包廂裡只有張召軍和烏斯兩人,酒過三巡,張召軍說起斜眼飛的事。
“涉嫌砍死斜眼飛的混混已經全部抓獲,他們都被打斷手或腳,逃也逃不到哪裡去。據他們說,斜眼飛當天是想襲擊你,要打斷你的手腳。結果全部被你打倒,後來遷怒於斜眼飛,一起毆打斜眼飛時,導致斜眼飛死亡。”
“據他們交代,斜眼飛說指使他出手的人,是林寬和梁榮。可是我們沒有找到足夠的證據指證兩人。斜眼飛的手機、錢包失蹤,從通信公司那裡查到通話記錄,確實有與梁榮的通話,但是那個不能說明什麽。”
“另外,我們查到斜眼飛有張失蹤的銀行卡,有人轉進三十萬元。斜眼飛死後,這筆錢被人提走。轉錢給斜眼飛的人,是萬豪ktv。我們去詢問,他們說是斜眼飛找他們借的錢。萬豪老板叫萬子豪,你與他或者萬豪ktv有過節嗎?”
“沒有,但我和綁架魏珺琪的人有過節。”
當下,烏斯把救魏珺琪的事,以及魏家送他豪宅豪車的事說出來。
張召軍問烏斯:“你是懷疑那些人為了報復你破壞他們綁架魏珺琪,找斜眼飛報復你?”
“如果沒有那三十萬,我不會有這樣的懷疑。梁榮和林寬總共才欠我二十萬,會拿三十萬給斜眼飛對我出手?他們也拿不出吧。如果那三十萬只是巧合,是別的用途,那我就懷疑錯。我的懷疑,只是諸多可能中的一種。”
張召軍原來只是懷疑烏斯與萬子豪有矛盾,沒想到烏斯會說出魏家的事。不過,最終也只能是懷疑,沒有一點證據。
烏斯回到家,立即打電話給刀疤,讓他們有空調查下萬子豪和萬豪ktv,烏斯需要提早預防。
當初肥波接活後,通過別人找到的刀疤,所以刀疤他們不知道是肥波,更不知道萬子豪是肥波的人。
今天去警局,烏斯產生一個想法。現在在家裡有空,他開始實驗。
把儲物空間裡的手機立起來並打開,然後嘗試著利用空間法則,讓手機攝像頭前面空間的一個點,和自己額頭皮膚外一個點連接。
這樣就可以在不暴露的情況下,進行拍攝。
在凌晨三點的時候,烏斯終於成功。儲物空間裡的攝像頭,可以通過皮膚上任意一個點,對外拍攝。
明天周六,去買個攝像機,烏斯這樣想著,累得閉上眼睛,倒頭就睡。
昨晚睡得晚,烏斯十二點才起來。屋裡沒人,王麗麗去忙酒吧的事。烏斯出去吃東西後,買上條魚和一隻雞去看自己的父母。
忐忑的心情敲門,門打開,是林珊,烏斯前世的母親。
“媽。”
林珊嘴巴張了張,沒能答應出聲。她讓開位置,烏斯進屋。
烏斯拎著東西進廚房,看到烏建在裡面。
“爸。”
“你來了。”烏建說話的聲音有點抖。
接著,烏斯看到廚房已經擺有魚和雞。烏斯明白,父母其實是盼著他來的。那是一種矛盾的心情,既想相信他是真的烏斯,又一時難以接受不是烏斯的容貌。
烏斯以前喜歡吃的菜,也是父母喜歡吃的菜。
烏建喜歡糖醋魚,烏斯也喜歡吃。林珊喜歡吃黃燜雞,烏斯也喜歡吃。
這天傍晚,烏斯在廚房外面看著母親做完黃燜雞,又到父親做糖醋魚。家裡的氣氛尷尬中,慢慢誕生出溫馨。
話不多,大家一時沒有找到話題。都在小心翼翼地接觸了解,尋求一種平衡。
吃飯時,林珊想把雞腿夾給烏斯。雞腿夾起後,稍一猶豫,她又沒有遞出去,而是夾回自己碗裡。
“我最喜歡吃雞爪。”
烏斯夾起一隻雞爪,用手拿著不客氣地啃起來。
林珊看著烏斯動作,眼睛突然濕潤。太象了,烏斯就是這個動作。烏斯以前最愛吃雞爪和翅膀,吃魚喜歡吃魚頭和魚尾。
烏斯啃完雞爪,又吃雞翅膀。接著吃魚頭,魚尾。
烏建也象林珊一樣,看到了自己兒子以前的影子。
除了容貌不一樣,吃飯時的動作都一樣。
吃完飯,烏斯搶著洗碗。這是他們家的慣例,烏建或者林珊負責做飯菜,烏斯負責洗碗。
烏建和林珊在廚房外看著,烏斯洗碗也和以前一樣。
烏建暗暗和妻子商量,打開了烏斯以前住的房間。這個房間他們沒有動,也沒有把裡面的東西丟掉,而是保留至今,經常打掃衛生。
烏斯看到自己以前住的臥室打開,小心問烏建和林珊:“爸,媽,我能進去看看嗎?”
“可以。”烏建回答。
烏斯走進去, 摸著記憶中的床,桌子,衣櫃。
“我記得上高中時,為了時尚,吵著要買一件皮衣。爸媽,原諒我以前不知道你們賺錢辛苦。”
烏斯打開衣櫃,裡面果然掛著一件皮衣。
“後來,我長高。這件皮衣不合身,我想丟掉,你們不讓,就一直掛在這裡。”
烏斯拿出那件皮衣。
“袖子上有一道劃口,當時我騙你們說是不小心被東西劃破的。其實,我沒說實話。那是打架的時候弄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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