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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瘋暴》第七百六十章 獵魔裝
既然現在就去,埃德將魔法短槍放進背包裡,就想要和狂牛他們出發。

 “你就這身打扮嗎?埃德。”

 “這樣,有什麽問題嗎?”

 “你一直是這麽穿著的?”

 “對。”

 “能冒昧問一下,你來自哪裡嗎?”

 “這和我的穿著有什麽關系?”

 “在伏都,這樣穿著,能夠讓人一眼看出你不是常來伏都的獵魔者。這樣,你稍等,我那裡正好有套合適你的穿戴。你贏了我,那套穿戴就是你的勝利品。”

 其他人也和埃德說去收拾一下,馬上就來他這裡匯合。他們原本不知埃德願不願意一起去喝酒,所以沒有穿戴好。

 等狂牛再出來時,埃德看狂牛的眼神立即不同。

 此刻的狂牛,身著一件黑色皮質長衣。這件皮質長衣長度低過膝蓋,上身有銅扣卻沒有扣上,就這麽敞開別有風度。

 皮質長衣上有銀色的抗魔魔紋,既有裝飾效果又能抵抗魔法攻擊。

 狂牛的手裡,提著一個皮包。“我能進去嗎?”

 埃德連忙把狂牛讓進房間。

 狂牛把包放在桌子上,打開包。

 “這原本是我送給好友的生日禮物,可惜他和別人去獵殺惡魔時沒能回來。後來我才知道,他們那次行動,所有人全滅,惡魔也被他們殺死。可是有人用惡魔的屍體換了個人獵魔勳章。”

 他從包裡拿出一件皮質長衣,上面在臂肩、袖口、前胸、後背、衣角等地方都有抗魔魔紋。

 “這種抗魔皮衣叫皮風衣,你的身材和我好友差不多,應該合適你穿。這件是戰裝馬甲,上面可以放魔法藥水、錢幣、彈匣等東西,也是抗魔皮甲。這是腋下槍套,可以把槍放在腋下。雖然拔槍沒有腿外側快,但符合伏都城規定。”

 埃德拿起戰裝馬甲看,暗暗佩服這些對傭兵的貼心設計。他又拿起腋下槍套看,狂牛掀開自己的風衣說:

 “就是這樣穿在戰裝馬甲外面。我有兩把魔法短槍,以你的槍法,將來肯定也能有兩把魔法短槍。”

 他不知道,埃德其實留有四把魔法短槍。

 埃德按照狂牛的指導,穿上戰裝馬甲、腋下槍套和黑色抗魔皮風衣。他從背包裡拿出剛才放進去的魔法短槍,插在腋下槍套上。試了試,還不錯。只是只有一把魔法短槍,重量不平衡。

 他走到床邊打開大包,從裡面又取出一把魔法短槍,插在另一邊腋下槍套上,合上包口。

 “你也有兩把魔法短槍?”

 狂牛有點驚訝。魔法槍很貴,也不好買。一般來說,象埃德這樣十五六歲的少年,能有一把魔法短槍就是很不錯了。一般家境好的貴族少年,才有可能擁有。

 埃德笑了笑,算是回答。他嘗試左右手拔槍,覺得以後需要花點時間練習拔槍。當他從背包裡把魔法藥水、彈匣、子彈、錢幣取出放好後,其他人也相繼到來。

 埃德發覺大家都是這樣的裝束,還把獵魔勳章別在風衣的胸前,很是威風。

 “為什麽我在來的時候,很少看到有人這麽穿?”埃德這才想起,這三天他在外面逛的時候,這樣穿著的人不多。

 “埃德,這套穿戴比抗魔皮甲貴,普通傭兵可買不起。而且這樣的穿戴在山裡並不合適,很多傭兵就不會多花錢買這樣的穿戴。一般這樣穿的,都是經常來伏都的獵魔者。”

 “獵魔者,比殺魔獸有錢,沒有在山裡殺魔獸那麽辛苦,只是死亡率高一點。”

 大家一邊走一邊向解釋埃德。

 其實,一些大城的獵魔公會,都有一群半職業獵魔者。他們一般以獵魔公會為家,在所屬城管轄范圍內出現惡魔,會有專門的運輸魔法飛船來獵魔公會,將想要去獵殺惡魔的獵魔者運往惡魔出現的地方獵殺惡魔。

 越是人口聚集多的地方,越容易出現惡魔。象伏都這個伏嶺王國最大的城,所轄范圍內出來的惡魔,也是伏嶺王國最多。

 這個現象在整個沃德萊恩大陸都一樣。

 沒有惡魔出現的時候,有人請傭兵做護送,也優先考慮請獵魔者。同樣的價格,獵魔者珍惜獵魔勳章的榮譽,更讓人信任。

 象之前埃德獵殺惡魔所在的紐伯城,那只是個小城,而且靠近芒卡山,那裡沒有這樣的獵魔者。對付惡魔,多數是傭兵。

 當然,獵魔者其實也是傭兵。

 黑森林酒吧,是伏都外城一個比較有名的酒吧。有人喜歡黑森林酒吧的酒,說那裡的酒夠烈夠勁夠味。有人喜歡黑森林酒吧的烤肉,說調料很香,很好吃。

 只是有一點,黑森林酒吧的酒和烤肉都很貴。雖然貴,卻是傭兵們喜歡去喝酒慶祝的地方。

 狂牛他們開的是魔法兩輪車。這種兩輪車,前後有兩個輪子,和人力兩輪車的區別就是,人力需要人蹬踏,魔法兩輪車用魔法石或者風系魔核驅動。

 這種只能在地上跑的魔法車,比起能飛的魔法飛船耗費魔力要少。

 埃德坐在狂牛的後面,耳邊風聲呼嘯,有種風馳電掣的感覺。速度比馬跑得快,操縱也比騎馬和馬車靈活。

 “埃德,這種叫魔鐵馬,不錯吧。明天讓你玩兒。”

 這種雙輪魔法車只能戴兩人,狂牛他們的傭兵團二十多人,有一半人有。只是有些人不在獵魔公會,現在去黑森林酒吧,包括埃德一起有八人。

 四輛魔鐵馬,八個黑色抗魔皮風衣的獵魔者,在街道上飛速行駛,頗為引人注目。有人還以為哪裡出現了惡魔,這些獵魔者出動去獵殺。

 進入黑森林酒吧,裡面只有少數幾個人。狂牛他們和酒吧侍者打招呼,還和一個熟悉的客人打招呼。

 槍法排名第十的狂牛,有不少人認識他。

 埃德象個傭兵一樣, 和他們喝酒吃肉。他與藍眼雕傭兵團生活過一段時間,知道傭兵的生活方式。

 酒喝多,話就多。

 “埃德。說句心裡話,我有點想不明白,你一個人是怎麽殺死惡魔的。”狂牛喝多酒,老毛病又犯。

 埃德沒有喝多,不過也因為大家一起喝酒,他沒有計較這些,反而說出經過。

 “其實那天我也是運氣。那惡魔撞倒許多房子,向我撲來時,我的子彈從它的嘴裡射入,斜向上正好射進它的腦袋裡面,把它殺死。”

 “說是運氣好,運氣只是一小部分。在那樣的情況下,還能鎮定開槍,沒有放棄反抗,利用最後的機會……我明白了,和我比槍法,就是你殺死惡魔的方法!”

 狂牛突然明白,其他獵魔者聽到狂牛這樣說,才明白其中的原因。

 竹管就是惡魔的嘴,那樣的角度和機會只要抓住,以後成功殺死惡魔的機會就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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