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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瘋暴》第三百六十章 3人組
對於何冰,魏珺琪是看不起的。家勢、顏值和智力上的差距,注定兩人不可能在一起。何冰想通過英雄救美來達到在一起的目的,在魏珺琪的眼裡,是永遠也不可能實現。

 但是,魏珺琪對於信用和恩仇,還是放在心上。何冰救過她,而且是因為她才受傷,於情於理她都不能放任何冰不管。

 如果她魏珺琪做出忘恩負義的事情,那麽她認為自己也不配看不起何冰。

 我高尚,我高等,我才有資格看不起別人,這是魏珺琪的道理。

 “何冰,剛才你為什麽不說。如果你說你傷得很重,我可以讓冬叔他們帶救護車來。”

 魏珺琪的語氣稍帶責怪。其實這樣說,也是為她自己辯解。我不是不關心你,而是你沒有說出來。

 烏斯驚訝於魏珺琪的轉變,他原以為象魏珺琪那樣的人,會是蠻不講理的大小姐。之前魏珺琪的表現,也確實符合那樣的形象。

 魏珺琪會道歉,真是讓人有點意外。

 “那個時候我也沒想那麽多,隻想著快點離開這裡。”

 烏斯剛穿越回來,又失去身體,不能施展魔法,腦子裡一團亂麻,考慮問題就沒有那麽周到。

 兩人目標暫時達成一致,從草叢後面出來,再次上車。

 “黃哥,真對不起,這樣麻煩你。”烏斯帶著歉意說。

 魏珺琪也說:“黃哥、玫姐,對不起,耽誤你們了。”

 黃萬傳和范月玫相互看了對方一眼,黃哥開口說:“你們兩個和好了?”

 魏珺琪連忙回答:“不是的,我們只是消除誤會。黃哥、玫姐,我和他真的不是男女朋友。”

 玫姐笑說:“是是是,你們不是男女朋友關系,你們倆之間是純潔的友誼關系。”

 烏斯將頭往後靠,他覺得眼皮越來越重,最終無力睜開,閉上眼睛沉睡過去。

 一輛麵包車在盛森市外一個偏僻的廢棄大院內停下,車上下來三個人,正是那三個綁架魏珺琪的歹徒。

 那個解開褲頭沒乾成事的老大陰沉著臉,走向三十米外的一輛黑色小車。那是預先停放在這裡準備換乘的車。

 他對那個最先逃跑的同夥說:“癲七,你說我們是不是應該回去看看?”

 癲七跟著他後面,搖頭說:“疤哥,我不回去。那小子我親手用石頭砸的,肯定已經死了,不會有錯。你也檢查過了,不是嗎?”

 癲七這樣的人都不敢回去,可見疤哥不回去也不是很丟臉。

 另一個人外號叫飛鼠,也說:“疤哥,真的很邪門。那個突然出現的人,全身就這麽在空氣裡氣化了。我看過一部吸血鬼片,那些吸血鬼在白天被陽光照射就是這麽消失的。”

 癲七說:“是不是吸血鬼我不知道,我就知道那個人身體慢慢消失的時候,我感覺到死亡的氣息。好象周圍全是死人,全是鬼魂。我的汗毛都立起來,全身起雞皮疙瘩。”

 飛鼠附和說:“我也感覺到了,不然我也不會跑。大白天的,誰相信鬼。可是我感覺到那個人根本不是人,就象從地獄出來的惡鬼。我看到他的眼裡全是血、殺氣和死人,好象他殺過成千上萬人似的。”

 他倆說的感受,疤哥同樣感覺到,否則他不會跑。堂堂悍匪,大白天被鬼嚇跑,說出去根本沒有人相信,只會遭別人笑話。

 也不能這樣對事主說,這樣說事主不會相信。換成是他沒有這樣的經歷,他也不相信。

 那種感覺,確實是死亡的感覺。還有那雙眼神,殺氣仿佛象兩把劍刺向他,讓他下意識要跪。

 如果當時他不是已經跪在地上想乾那事,他敢肯定,自己會被那雙眼神刺得下跪。

 說起來,真的是很丟臉。我可是疤哥啊,誰能讓我下跪?今天卻遇到了,幸好那個不是人。

 疤哥詢問要不要回去,其實只是面子上的話而已。他根本就不想回去。

 “這件事需要找個借口對那邊交代。這次栽了,以後我們的日子不會那麽好過。”

 疤哥說完,癲七和飛鼠沒有馬上回答。一直走到那輛黑色小車,癲七才說:“就說本來已經成功,那個何冰有問題。”

 疤哥停下來看著癲七,“你的意思是,不用解釋那麽多?”

 癲七說:“對。他們出錢,我們辦事。這件事辦砸了,我們退錢,不需要什麽解釋。誰沒有個失手的時候,勝敗乃兵家常事。”

 疤哥猶豫道:“事情是可以這樣辦,但是以後再接活,就難了。”

 癲七不以為然,說:“換個外號再接就是,反正我們接活的外號又不一樣。幸好飛鼠有手段,我們都化裝,不用擔心那兩個小家夥認出來。”

 飛鼠說:“接不到活也餓不死我們。疤哥,別忘了我為什麽叫飛鼠。”

 飛鼠,意思就是飛天大盜。沒有人知道飛鼠叫什麽名字,認識他的人只知道他叫飛鼠。飛鼠擅長偷盜,還能徒手攀上高層。

 他不用借助任何工具,就可以爬上四米高的垂直牆頭。還能從十米高跳下不受傷。晚上走路有時候可以做到沒有聲音。

 疤哥,身上有五道約一尺長的傷疤,兩道在後背,三道在前身。

 這五道疤是他高中時候被二十多個拿刀的混混包圍後留下的。他搶刀,以一對眾,將對方十八個人砍翻,最後剩下的混混逃走。

 這一仗過後,他在醫院住了半年,身上留下五道刀傷,人稱疤哥。

 飛鼠有次辦事,和女房主烈火乾柴乾上。沒想到對方相好臨時到來,把兩人逮個正著。飛鼠看到對方橫樣,知道打不過。衣服都沒穿,直接從三樓陽台跳下去。

 那男的其實是老大,下面有十幾個小弟在等老大辦事。飛鼠跑出五百米,被那些人開車追上。

 疤哥喝酒回來遇到飛鼠,雖然不認識飛鼠,看到飛鼠被人追打可憐,想到自己當年也是被人圍堵,就上去救飛鼠。再次以一打多,把對方十幾人打倒在地。

 從此,飛鼠跟定疤哥。

 癲七這人,有時候腦子有問題。大多時候打扮得很正經,有時候瘋起來不要命。飛鼠順癲七的錢包,從來沒有失過手的他被癲七發覺。

 兩人一個跑一個追,飛鼠跑了十公裡,癲七就在後面追了十公裡。飛鼠氣不過,隻好跑到疤哥那裡求救。

 癲七和疤哥打十架,每次疤哥都是很艱難才能打贏癲七。最後把癲七打服,癲七也跟了疤哥。

 癲七跟了疤哥,自然就和飛鼠是兄弟。飛鼠問癲七為什麽能夠發覺他出手,癲七說出原因。

 原來他小時候發燒,他母親聽信別人的話,不去醫院治,說讓孩子自愈增加抵抗能力,結果腦子燒壞。

 後來,他慢慢發現自己對周圍的事物很敏感。當飛鼠經過他身邊時, 他感覺不對,摸自己口袋發覺錢包不見。

 他認定錢包就是飛鼠偷的,於是死咬著飛鼠。

 “如果錢包不是我偷的呢?”飛鼠問。

 癲七回答:“我認為是你偷的,就肯定是你偷。”

 不管是不是你偷的,只要我認為是你偷的,那就是你偷的。這就是癲七的道理。

 癲七正常的時候腦子聰明,認識人多,消息也多。就是不知什麽時候會發癲。所謂發癲不是精神病,而是認死理。

 比如他就算追不上飛鼠,也追著飛鼠跑了十公裡。放出話給飛鼠,不把飛鼠跑趴下,他不做人。

 比如他和疤哥打架,如果疤哥不能打到他心服口服,他就會一直找疤哥打架。

 所以大家送他外號,叫他癲七。至於為什麽叫七,只因為他劃拳的時候,喜歡喊七。有一次,整個晚上他不管和誰劃拳,都隻喊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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