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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壟斷異界》第3章 《小王子》的秘密
“小家夥,你這部還算有些趣味的童話故事,我認為……有出版的價值。”  先不管別人怎麽看,至少老賴利認為自己對於文學出版擁有著的敏銳判斷力,不然也做不到將最初隻有三個人的“黃金賴利出版社”,做大做強到在白沙城裡最大以及最出名。

  長期以來從事出版業的經驗,告訴老賴利已經被他粗粗閱讀了一小部分的《小王子》,有拿去出版的價值。

  故事幼稚了些,可語言實在是太簡練了,所以至少可以小賺一筆,首印上一萬冊的話有機會在兩個月內賣光吧。

  在微笑著對馬龍說話時,身為資深出版人的老賴利心裡頭是這樣想著的。

  甚至,視線落在了馬龍身上的老賴利,已經想好的這本《小王子》的副標題該怎麽寫――孩子們眼中的成人世界。

  至於原本神色略顯忐忑的馬龍,則是如同老賴利所料般的,臉部線條柔和了下來。

  “不過呢……”老賴利等的就是這一刻,他不等馬龍開口說話就重新轉換了話鋒:“小家夥,你不覺得你寫的這個童話故事,太過於幼稚了些麽?以我這個專業出版人的判斷,它僅僅隻適合給十歲以下的孩子們當作睡前故事去讀,所以我不得不遺憾的告訴你,這本《小王子》注定――將隻是本小眾書!”

  事實上,這是老賴利一貫的伎倆了,每一次得到有出版價值的書稿時,他總是會先稍微肯定一下給忐忑的作者個希望,然後話鋒一轉又將其批駁的幾乎一錢不值。

  再然後麽,當那些作者生出了沮喪之心時,就到了老賴利他大肆壓價以及乘機拿走所有版權的時間。

  若不是靠著這個辦法,老賴利他哪裡能夠將出版社經營的如此紅紅火火?

  這一次,老賴利覺得自己百試不爽的法門,要再一次發揮為他吸金的效用了,因為站在他對面的馬龍露出了愕然的神色。

  哈,果然是個小屁孩,隻是這麽稍微說說就已經亂了陣腳麽?

  心裡頭略微有些得意的老賴利,表面上卻做出了一副和藹可親的模樣,他踮起腳尖來拍了拍表情愕然的馬龍的肩膀。

  “小家夥,老賴利從來不會欺騙任何一位作家,你這本《小王子》確確實實是本小眾書。不過,我、慷慨的老賴利,願意出資二百蘭特買它的版權!不為其他,隻是為了鼓勵你繼續去創作!”

  老賴利一臉的語重心長,就好像他真的是個在提攜後進的慈祥長者。

  “賴利先生,你是說……二百蘭特?”

  挺然老賴利這番話語,原本表情愕然的馬龍,已經快要哭笑不得了――

  這個禿子,莫非是在搞笑麽?

  這可是在地球世界上,至少銷售了兩億冊,敢公然宣稱銷量僅次於《聖經》那幾本書中的《小王子》好不好。

  兩百蘭特買走版權,意思就是要拿這點錢玩買斷麽?

  天,就算是不同的世界了,可這部《小王子》就會小眾到買斷價格隻相當於,嗯……一輛隨時會趴窩的蒸汽機車?

  不由自主的,馬龍側頭看了一眼牛頭人少年艾斯特身後的劍齒豹三型蒸汽機車。

  然後,馬龍的視線,才重新移動到被老賴利緊緊握在手裡的《小王子》原稿,如是開口說道:“賴利先生,其實我這部《小王子》的原稿裡面,還隱藏著個很有趣的秘密的。”

  “很有趣的秘密?小家夥,你確定不是在和我開玩笑?”

  老賴利一愣,這可不是他想要的答案,

不過好奇心以及馬龍那嚴肅認真的表情,讓老賴利幾乎在說話的同時,下意識的《小王子》原稿下遞回給了馬龍。  於是,重新拿回了原稿的馬龍很燦爛的笑了:“您真睿智萊利先生,我確實是在和您開玩笑。”

  就像馬龍說的,他所謂的《小王子》原稿裡隱藏著很有趣秘密的話語,不過隻是為了平安將原稿重新拿回來罷了。

  兩百蘭特買斷《小王子》?

  切……你以為自己是誰?

  老賴利徹底愣住了,好一會兒才明白了過來自己陰溝裡翻船,居然被個毛都還沒長齊的小家夥給耍了,這對他來說可是從未遭遇到過的羞辱。

  雖然很想發作,可在這熙熙攘攘眾目睽睽的大街上,自認為已經是體面人物的老賴利卻又發作不得。

  “不知好歹!小崽子,那我保證整個白沙城,絕對不會還有人會出版你這本幼稚的童話!”

  惡狠狠的留下這樣一句話,光禿禿的腦門上氣的青筋亂跳的老賴利,拂袖而去。

  等老賴利走出去老遠,這半天都在沉默不語充當著背景的牛頭人少年艾斯特,終於反應了過來並說了句:“兄弟,壞了!你不該得罪他的,他說的是真的!真的不會還有人出版你手裡的東西了!啊不……應該是除了伊芙娜-貝恩。 ”

  艾斯特的老爸,從事的是造紙業,所以知道些關於白沙城出版行業業內情報就不足為奇了。

  很顯然,艾斯特的大嗓門,再次落入了本已經氣衝衝走出一段距離的老賴利耳中,因為艾斯特提到”伊芙娜-貝恩“這個名字時,原本疾行的老賴利很明顯的停頓了一停頓。

  “伊芙娜-貝恩是誰?”

  馬龍問道。

  “就是翡翠紋章出版社的紅發女王伊芙娜啊?”

  艾斯特眨巴了下圓溜溜的牛眼,他有些疑惑馬龍居然會不知道伊芙娜-貝恩的名字。

  “紅發女王伊芙娜……麽?”

  馬龍重複了一遍艾斯特的話語,然後腦子裡幾乎不帶任何延遲的,就冒出了個披散著滿頭蓬松紅發、身穿緊身黑皮衣,足登二十厘米高跟鞋,手握九尾貓皮鞭“哦呵呵”笑著的經典之強氣女王形象。

  “走,我們去翡翠紋章出版社。”

  馬龍斬釘截鐵說道。

  然而艾斯特的回答,卻是無力的指了指趴窩的蒸汽機車。

  於是乎,三分鍾之後馬龍獨自一人上路了,艾斯特則留在了原地繼續尋找讓“劍齒豹”重新咆哮奔馳的辦法。

  再然後,懷揣著《小王子》原稿的馬龍,在橫穿過兩條車流滾滾的大街後,終於看到了翡翠紋章出版社的招牌。

  翡翠紋章出版社,就屹立在佔據著一整棟大樓的黃金賴利出版社斜對面……隻有個相比之下,很寒酸的破舊兩層小樓做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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