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三百一十八章 又上報了
我怎麽看?陳太忠本來不想當眾表態,可是林繼龍你既然問了,就不要怪我不客氣。
“人家搬進去了,不走了,怎麽辦?既成事實已經造成……到時候你林書記去了別的地方,誰給你擦屁股?”
下一刻,他又哼一聲,“死了他張屠夫,咱北崇未必就要吃帶毛豬……我正等著看,他要怎麽抹黑北崇的見義勇為事跡。”
合著還是為那點小事,林繼龍心裡暗歎,對於陳書記和台胞的衝突,他也略有耳聞,但是堂堂的大書記,為這點小破事斤斤計較,真的太失身份啊。
“我就佩服太忠書記這一點,”林桓聞聽這話,伸出個大拇指來,“原則問題,寸步不讓,小林啊,你有點著急了。”
這話說得婉轉,但是在座的沒有笨人,登時就聽出,林主席是指責自己的本家太急功近利,甚至有喪失原則的嫌疑。
林繼龍登時臉就漲得通紅,可是他面對的,是喜歡倚老賣老的林老書記,想叫真也沒那膽子,只能訕訕地點點頭。
“台商也不是好的投資者,”陳書記淡淡地發話,“我接觸過很多投資商,最小氣摳門,而且壓榨員工最狠的,就是韓國商人和台商,跟沒見過錢一樣,只知道佔便宜,沒沒命地佔便宜,好像吃了上頓就沒下頓了。”
“台商和韓國商人,都是很有錢的吧?”暢玉玲抬起頭,小心地發問,她一直是一聲不吭的。“尤其是韓國商人,感覺很有男人味的。”
你韓劇看多了吧?陳太忠很想這麽問一句,可是想到連尚彩霞都喜歡看《還珠格格》,也就沒了計較的心思。
所以他只是微微一笑。“只不過是裝逼,貧兒乍富的暴發戶心態,難得有機會在幾千年的宗主國面前顯擺一下……要我看,只要取消它三資企業的優惠。韓國商人就要跑不少。”
“那不太好的投資商,又有哪些?”暢玉玲頓一頓之後發問。
“不太好的是港資,其他的都要好一些,”林桓回答了她這個問題,然後微微一笑,“其實我老頭子也不懂,都是從陳書記這裡聽來的……每天晚上過來坐一坐,聊一聊,其實挺長見識的。小暢你也該常來。”
“歡迎常來。”陳太忠笑著點點頭。暢區長的相貌是過於砢磣了一點,但是隻做同事的話,又有什麽?孫淑英比暢玉玲也強不了多少。兩人不照樣處得不錯?
“哦,”暢玉玲點點頭。不再說話……
第二天十點的時候,陳太忠接到了來自首都的傳真,馬小雅傳過來的,正是那個島才出的報紙,她還標一行字——有圖片版發到了你的公務郵箱,文件有點大。
“小廖,登一下我的郵箱,收一下文件,”陳書記站起身向外走去,他每天的事情那麽多,哪裡有時間計較這個?
他這一出去,就是臨近傍晚才回來,沒辦法,一肩挑就是這麽麻煩,上午他去了市委參加會議,下午他在區委參加會議——黨委的事情確實不多,但是架不住它……會太多啊。
“頭兒,郵件已經收下來了,”廖主任趕忙站起身匯報,“那個圖片,看著挺瘮人的。”
“知道了,下午的時候,省委宣教部給我打電話了,”陳太忠面無表情地回答,頓了一頓之後,他禁不住發句牢騷,“一幫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主兒……不做事,才不會犯錯。”
事實上,下午宣教部的電話,打得很含蓄,說我們接到了國家台辦和中央宣教部的電話,想了解一下,海外媒體報道的你們毆打小偷致死的消息,是否屬實。
類似問題,不經過市委宣教部,似乎是比較嚴重,但事實的真相是,市委宣教部一聽是北崇的事兒,乾脆利落地推掉了——省裡直接了解吧,北崇的陳太忠,我們惹不起。
這就是主政一方和行局一把手的區別,陳太忠有了自己的地盤,有了自己的群眾,真的很得支持的話,上面也不好隨便動——尤其北崇是老區,十八萬群眾裡,保不齊就藏著什麽手眼通天的人物。
市委宣教部直接就推了,省委宣教部也沒好到哪裡去,陳太忠刺兒頭的名聲,已經傳到了省裡——好吧,就算有人不清楚,但是前一陣的“非典明星”,搞宣教的人,有幾個不知道?
所以他們打電話的態度,真算不上生硬,不過陳太忠也能想到,中央宣教部和國台辦都打電話過來,省裡肯定也是很惱火的。
你們惱火,我還不知道跟誰訴苦呢,年輕的書記也很苦惱,事實上他一直認為,小偷小摸這種案子,不能光依賴警方,主要還是要靠民間的力量。
警力是有限的,老百姓也不希望看到吃公家飯的人編制再擴張了,而這年頭狗屁倒灶的事又太多,小偷小摸真不算大事——就算從經濟角度上講,抓賭抓嫖,也比抓這個強。
這時候強調法治,就有點扯淡,小偷進家怎麽辦?你要想著跟對方搏鬥,就要防對方摸出刀來,給你兩下,武力值不行的話,本來是丟點錢財的事情,很可能就丟掉了性命。
那麽,就先下手為強罷?你進我家了嘛,私闖民宅,這我怎麽處置你都可以,但是……法院告訴你,這樣不行!
在對方沒有明確表示出,具備威脅你生命安全的時候,你不能危及對方的生命安全,否則你就要考慮為自己衝動的後果買單。
這真的是很扯淡的事情,但是隻講法治的話,很可能結果就是這麽操蛋——別人偷偷闖進你家無所謂,你要是拿刀砍傷或者砍死對方,這就無理了。
但是你發現了小偷,小偷很可能弄死你,這個時候,法庭判小偷死刑,也支持死者家屬的賠償要求,然而新的問題出現了——小偷家人賠得起嗎?賠得起也就不乾這個行當了。
苦主家屬得到的賠償,是紙面上的,執行不了,但是對法院來說,這個案子就結了。
如果可以選擇的話,相信大多數苦主會選擇乾掉小偷,而不要那個賠償,甚至自己少少地賠償一點,不過坑爹的是——這樣的賠償,通常不會太少,尤其遇上那些注重法治而不講人治的法官,他們會擯棄那些影響法律執行的因素。
陣痛無處不在,從人治走向法治的中國,同樣存在陣痛,雲中縣趙老漢就是個很明顯的例子,他在自家院子裡的樹上抹了毒藥,毒死了來啃樹皮的羊,就被勒令賠償,趙老漢想不通,因為這有悖於中國傳統道德理念,所以他以服毒自殺來抗爭。
在一些人來說,這是趙老漢的院牆倒了,能任由別家的羊出沒,所以該賠——你該把自家的院牆建好。
但是保護自己的財產,僅僅建好自己的院牆是不夠的,本書前文也有個例子,自己在院子裡晾香腸,總被小偷來偷,屋主火了,索性製作了毒香腸,結果小偷吃了以後死了,屋主還要坐牢——因為你知道,別人偷吃了以後,要死人的。
這跟在院內私設電網的業主,性質是類似的,你已經預見到了這種行為的危險後果,所以你應該設置明顯的告示牌——香腸有毒,或者……屋內有電網、院裡有凶狗之類的。
這實在就有點矯情了,陳太忠從來都認為,唯法律論,是相當不負責任的——屋主做了告示牌又如何?竊賊是夜裡進來的怎麽辦?
莫不成你還得在告示牌上鑲一圈霓虹燈?在夜裡也告訴他們,這裡危險,不許入內?
就算你鑲了霓虹燈,但是當晚有大雨,電線短路怎麽辦?竊賊不識字兒又怎麽辦?
法律條文上找不到,竊賊在偷竊之前,沒有踩點偵查,該負什麽樣的責任。
這只是律師辯論時候,會提出的一個論點,通常是為盜賊服務的——當事人因為種種原因,並不知道……或者可能不知道, 這裡有這樣的危險。
是的,這個時候,就需要律師了,嚴格的法治社會,需要考慮的因素太多,專業性也強,各個專業的律師加起來,也許會比農民還多。
總之,陳太忠是執意要推動道德建設的,遇上這種事兒,真的讓他很煩心——哪怕是省委宣教部追究的心思不是很急切,他也煩得很。
進了辦公室之後,他想一想,打算給陰京華撥個電話,探一探黃二伯的口風,不成想此刻電話打來,卻是那帕裡有點幸災樂禍地發話,“太忠你這厲害啊,都影響到中華民、國了。”
“真是沒統一,他該感到萬幸,”陳太忠哼一聲,“要不然,我直接就把記者抓過來了,跨省抓記者,我又不是第一次。”
“你憑啥抓人家?”那廳在電話那邊繼續笑,“人家報道,也沒啥捏造的,就是說你北崇民風彪悍,順便說一句……不講法治,這難道不是事實?”
“連大陸的媒體都靠不住,你信台、灣的?”陳太忠不屑地哼一聲,事實上,那個媒體的報道,是很偏頗的,所謂屁股決定立場,就是這樣。
所以他並不在意那斷章取義的報道,“他們隻說小偷可憐,可是沒有說小偷傷人了,死了的那個是望風的,這家夥突然殺出來,拿個雨傘亂捅,那個提醒失主的攤主,差點被扎到眼睛,臉上被破相,縫了四十一針,你說他不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