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從地獄歸來
從什麽時候開始,自己發誓傾盡一生來捍衛塔耳的榮耀與尊嚴了呢?白骨唏噓非常,搖了搖頭。
感覺,從那天被塔耳復活開始,從他跟自己說第一句話開始,自己就發誓自己將用一生來踐行他與塔耳共同的誓言了。
白骨小時候是窮人家的孩子,他從小生活在一個偏遠的小村落,冒險者的地圖上都不存在的村落。那時村裡最最上層的大人物就是一名騎士侍從。
那是一個即將步入老年的中年人,白骨還記得他很和藹,也為自己的身份而驕傲。他也有幸見識到那名侍從展現出的騎士技能。
能用什麽來形容呢?形容他當時的感覺?或許在他幼小的心裡,騎士就是他所知道的最最“大”的人物了吧?
一個侍從尚且如此,真正的騎士大人該有多麽的高貴啊?那時的他從來沒用想過成為一名騎士,他最大的夢想就是可以成為騎士的侍從。
……
……
直到自己的家被一名逃亡的騎士屠戮以後……
村裡人甚至不敢責備他,因為他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即使他受傷了,即使他在被追殺。
為什麽會被屠戮的?現在白骨想著都覺得可笑。
因為家裡沒有把養了很多年的肉牛宰給大人物吃,而是給大人物吃“不新鮮”的“豬食”。
呵!他們不欠大人物什麽,可是在大人物眼裡,他們欠他一頓真正的“飯菜”。而就是因為這個莫名其妙的虧欠,付出的卻是一家人生命的代價。
什麽八大美德一應俱全?幼小的白骨眼裡,卻看到了大人都看不到的東西。什麽憐憫?什麽寬容?什麽善良?在那些人眼裡,可能都比不過一頓“豬食”吧?
這是白骨被村民處死前最後的想法。
塔耳告訴過白骨,越是善良的人,在在他們墜入地獄時,墮落得越深。地獄是個變態,它喜歡那種意志堅定的“正義”的夥伴,它享受著一點點撕破他們的“正義之軀”,一塊塊敲碎他們的“正義”之骨。它會安排最殘酷的酷刑,安排最邪惡的幻象。
只是它從來都不會及時收手。
從地獄出來時,那些人已經被世界上最邪惡的東西給折磨折磨一番了。他們是真正的惡鬼,從地獄歸來的惡鬼。
“歡迎從地獄回來。”白骨睜開眼時,聽到的第一句話。
“這裡是哪?”
“這裡是另一個地獄。”
“那有什麽區別嗎?”白骨很失落。
“有啊!這座地獄,是可以被洗乾淨的。”
……
……
白骨與塔耳有同樣的理想,他們共同奮鬥,他輔佐塔耳兢兢業業無怨無悔。可是他們失敗了,一敗塗地,世界沒有因此而改變,只是每一年的某一天,多出了一個慶祝生靈戰勝亡者的慶典罷了。
很諷刺不是嗎?前線的人為了身後的人拚死拚活,拋頭顱灑熱血。身後的人卻在之後的夜晚裡徹夜的拚命狂歡,認為他們的死是理所應當。也不知道他們知道後,會不會氣的從墳墓裡爬出來?
“極惡之人,要麽是被逼的,要麽曾經是一名極端善良的人……你們把那東西拿走吧。”白骨總結道,對著剛剛進來的一群人。他突然不想打了,他把武器隨手一扔,拉著另外兩人靜靜地坐在塔耳的墓前,閉著眼睛不知道在想著什麽。
在那之前他想了很多很多。
塔耳在之前復活了,
他回來了。但他並沒有帶著他們*****碾壓那些得意的家夥。事實上他從來都沒有想過復仇。而他起來第一句話就是告訴自己,他想要回到生靈的世界。 白骨很不解,塔耳他說他發現暴力解決不了什麽問題,他們能摧毀那些人的肉體,可是拿什麽抹滅那些肮髒的靈魂?
“我要用其他方法。”
“我想不出其他方法。”白骨不甘地說。
“不,辦法總會有的,就算用一百年,一千年,一萬年,我也會找到它。”塔耳語氣平平淡淡,但卻讓人感覺無法抗拒和質疑。
“可是你將會舍棄一切!你的過去,你的力量,你的勢力,甚至是你的未來!你會一無所有!”
“那些我不在乎的,一無所有我也無所謂。我還有你們,還有我不願意舍棄的東西。這些才是我的財富。”塔耳微笑地說,和熏平緩,就像以前他沒“墮落”時一樣。他永遠都不會忘記自己心中最高貴的那絲血液,無論生前死後,他都是最高貴的騎士。
“生,你就是一名聖騎士,死,你就是一名死亡騎士。”白骨一直沒有忘記這句話,也不會忘記那個偉岸如同天神般的背影。那人站在戰場的最前端,面對數倍於自己的聯軍,談笑風生。風吹著他破爛的戰袍,把他的聲音傳遞到戰場的每一個角落。
他是亡者,他卻征服了生靈。他從不復活死者,他會親自埋葬那些陣亡的戰士。 他從不屠城,他認為這是最卑賤的做法。他是死亡學的大師,可是一直到他戰敗,他的死亡學依舊還是停留在理論階段。
不卑鄙,不驕傲,不嫉恨。對他來說,不“高貴”才是高貴。
白骨不由得想起那個讓他家破人亡的騎士。
錯的不是騎士,而是“那個騎士”。這是塔耳教給他的第一課。騎士真正高貴的地方不是因為他是“完美”的,也不是因為他永遠不會“錯”。而是因為,他們,是一群,專門把“錯的”,變成“好的”的人。
……
……
“你還是一點都沒變呢!”智者笑吟吟地說道,“你看上去很老成,可實際上你就是整個塔洛斯亡靈中最年輕的那人。”
因為他從來都像個小孩,固執地守護著那可笑卻又美好的世界觀。
“本來,我們是想考驗一下你的。”白骨慢悠悠地說道,“可是,看到你們以後,卻有一種很奇妙的感覺。感覺你們與當年的我很像。”
“你是怎麽看出來的?”蒂安娜很好奇。
“因為你們都有一種專屬於一種人的氣息。那種人往往有些一些古怪又不切實際的理想,而他們卻偏偏想要去追逐那些理想。就像一個發瘋的傻子,或者傻掉的瘋子。”
“聽不懂。”蒂安娜無辜地撇撇嘴。
“簡單來說……”白骨抬抬手指,指了指眾人,有指了指自己,說道:“就是一種氣息,我喜歡把那種氣息叫做……”
他突然笑了,自嘲而又有些許歡快。
“傻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