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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特偵探社》第18章 區別
  快鬥在趕往警局的時候,已經通知了hero去把在熊大奔出事前一定時間范圍之內,和天南地北合過照的男性都找出來,尤其是那些看著很像好人的,讓人容易產生好感讓人相信的,更要重點圈出來。

  僅憑幾句簡單的解釋就能勸退遊芳菲,讓一名警員被她輕易說服,只能說他一定長得很正派,並且很有修養,能夠讓人信服。只是這樣的人為何要如此殘忍的殺害他人呢?

  思索中的快鬥很快就到達了警局,在跟著薛愷睿見過當初帶隊組織找人的隊長後,雖然不知道名字,但他仍然很輕松的就找到了遊芳菲說的那名被她阻止了的警員。

  據說當時遊芳菲阻止了他去查看情況,雖然她說的有些道理,但他還是對這種行為有了懷疑。因此他人是跟著遊芳菲走了,但是隨後卻在遊芳菲不注意的時候,立刻上報了有關於那人的事情,並請求讓周圍的人過去查看。

  這名隊長也同意了他的申請,並立馬就派了一個離他們最近的警員過去。只是那個警員在他們所說的地點附近,並沒有看到那個男人,更沒有看到隊長讓他找的那個可疑的人物。兩個大活人就這麽不翼而飛了。

  事後他們也試圖尋找過那個男人,但是和遊芳菲在一起的那名警員,當時因為角度關系,並沒有能夠看到那人清晰的面孔,而遊芳菲也沒有說過她看那人眼熟的事情。所以這個找人的事情就陷入了死局當中。

  快鬥和這幾名警員聊過之後,特意詢問了一番他們當初周圍的環境。經由這幾個警員大致描述出的特征,結果他發現,遊芳菲和那名警員發現那人的地方,就是他們發現了屍體的地方,而不是他們發現手表之處。那麽這塊手表是否和他們的案件有關呢?

  如果單就以熊大奔的經濟能力來看的話,那塊手表不可能是屬於他的。那麽它有沒有可能是凶手的,或者那名他們還未找到身份的死者的?

  想著這些可能性的快鬥,剛打算離開,就被與他同行的薛愷睿給叫住了。

  “法醫那邊剛才傳來了一些消息,還沒有來得及發給你們,你要不要現在和我過去看一下?”剛從那幾名警員那離開,薛愷睿詢問起了快鬥。他是覺得這個偵探社還不錯,所以有些消息他也希望他們能夠盡快知道,這樣對破案也是有利的。

  “好啊,好啊,是關於那兩具屍體的吧?”快鬥瞬間眼前一亮,毫不客氣的連連點頭,飛快的跟上了薛愷睿的步伐,就像看到了骨頭的小狗一樣迫不及待。

  薛愷睿帶著快鬥回到了他們組的地盤,來到了他的座位旁,打開了法醫那邊給他們傳來的報告,和快鬥一起看了起來。其實他收到這份報告也沒有多長時間,結果剛才突然就被快鬥叫走,也沒有來得及看呢!

  兩人打開了第一份報告,這份是關於那具無頭屍體的。這名死者性別男,年齡在25歲左右,身體狀況良好,牙齒部分保存完好,正在做相關搜索,暫時還沒有結果。

  此外根據他們的驗證,快鬥他們發現的那個骷髏頭,和那具無頭屍體確實毫無疑問的是同一個人。死亡時間在五六個月左右,與另一具給它一起發現的那具屍體死亡時間基本相同。

  而這名死者的死亡原因,很有可能就是因為頭部被人砍下所致,除此以外他們並沒有在這具屍骨上再發現其他的致命傷,只有頭部後方有受到了重物打擊的痕跡。但根據頭骨上所留下的痕跡來判斷,這次打擊並不致命,但是有很大的可能會導致昏迷。而凶手有可能就是在此時砍下了死者的頭顱。

  此外,經過他們的試驗對比,該名死者頸部的傷痕,與一種很普通的戶外用刀基本一致,該刀硬度大於60,刀身約為21厘米,形狀與砍刀類似,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戶外刀類型。

  另外該名死者頭部撞擊的痕跡,與中型的鏟子類似,而頭頂上的缺口則與一種常見型號的小型電鋸所留下的痕跡基本吻合。所以該名死者很有可能就是被凶手用鏟子給打昏迷了,再用砍刀把頭顱給砍了下來,之後用電鋸把死者的頭骨給鋸下來的。

  快鬥很意外的看著報告上出現的各種詞語,什麽砍刀電鋸之類的,這都不像是一般去翎丘山旅行的人們會帶的東西。那只是一處觀光用的旅遊景點,並不是什麽危險的叢林,他帶這種東西是要幹嘛?

  而且就看這些工具的體積,大小,都不是什麽好帶的東西,在那種地方應該很顯眼才對,那凶手到底是什麽時候把這些東西帶到了山上的,並且還不會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快鬥並沒有急著去看下一份報告,而是又開始自己琢磨了起來。根據遊芳菲和那些警員的敘述,他們發現熊大奔不見了是在下午三點左右,警員趕到現場的時候也就是將近四點。

  那時候的天還是大亮的,那時候的翎丘山半山腰附近,還是人來人往,十分熱鬧的。也就是說,凶手不可能是在熊大奔失蹤前後把工具帶上去的,那他是什麽時候帶上去的,又為什麽會出現這種時間上的不同?

  滿頭霧水的快鬥,偶然間一暼,看到薛愷睿並沒有特意等他, www.uukanshu.net而是早就打開了第二份報告,獨自看了起來。這種時候是需要效率的啊,效率,他們可沒有時間像快鬥他們一樣,看到什麽都思考半天,最後卻一個答案也想不出來!

  快鬥見薛愷睿看半天了,生怕把自己落下,趕緊就向第二份報告看去。第二份報告自然就是屬於熊大奔的。

  熊大奔的死亡時間同樣是在五六個月左右,參考他的失蹤時間,那麽很有可能他的失蹤時間就是他的死亡時間。而他的死亡原因與另一個人有些相同,又完全不同。他的死亡原因就是頭部受到尖銳物體的打擊,造成了刺穿的效果。除此以外他的身上再無傷痕,也沒有掙扎打鬥的痕跡,所以很有可能他是被凶手偷襲的。

  而他頭上的傷痕,經他們的對比,發現其與登山杖底部的痕跡是相同的,那一圈參差不齊的痕跡,都是由登山杖一點一點造成的。但是具體是哪一種型號的登山杖,他們還無法確認。

  而且他們在他的頭顱內部,也找到了一些與翎丘山周圍土壤所含成分不同的其他物質,只是這些東西到底是從哪來的,他們暫時也無法得知。

  快鬥呆楞的看著這兩份報告,久久沒有回過神來。一起發現的兩具屍體,身上的傷痕卻截然不同,這是為什麽呢?是同一個凶手在不同時期所造成的,還是這根本就是兩個凶手呢?可一起碰到兩個都熱衷於給人開瓢的凶手,這幾率似乎有些低啊!

  快鬥有些糾結的想著這些問題,渾然不覺自己何時已經告別了薛愷睿,離開了警局,往他們下榻的酒店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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