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哥哥,你再等我一會兒,我馬上就洗好啦!”浴室裡依舊是傳來蓮蓬頭歡快的噴水聲,以及方慈那悅耳的少女聲。
“哦!你慢慢洗吧,不著急!”
然而此刻陸恆心中頗為緊張,因為他現在已經確定了方慈包中的的這個玻璃瓶當中裝的是人類的血液,那濃鬱的血腥味在他將瓶蓋打開的一瞬間便被他敏銳的嗅覺給捕捉到了。
這方慈包裡為什麽會裝著一瓶人血呢?而且她之前說過她帶了飲料就放在包裡,然後包中的液體只有這一樣啊!難道她所指的飲料就是這瓶人血?
陸恆心中有了些許恐怖的猜想,他再一次翻開了方慈的背包,將裡面那包沒吃完的烤肉拿了出來,輕手輕腳的將烤肉放到床上,然後輕輕的剝開錫箔紙,裡面還有著物流快雞蛋大小的金黃色烤肉,陸恆沒有用手去拿,而是眯起雙眼仔細的觀察,可惜並看不出什麽異樣。
“靈兒靈兒,聽到嗎?”
'這個時刻陸恆只能再次求助陸了。
“聽到的呢!陸哥哥叫我啥事兒?”
陸靈的聲音在陸恆腦海中響起。
“你看看我眼前的這些烤肉是什麽肉,我分辨不出來!”陸恆說道。
“哦,好的。”
“恩?陸哥哥,這些全都是人肉啊!這裡怎麽會有烤熟的人肉呀?”陸靈詫異道。
“啊!還真是人肉啊,這,是這樣的……”陸恆將事情的經過講了一遍給了陸靈聽。
“陸哥哥,我剛剛用神識觀察了一下那個小女孩,可以確定她不是一般的人類,我能感受到她體內擁有強大怨力與煞氣,應該是屍骨成妖的角色吧!”陸靈的聲音在陸恆腦中響起。
“她強嗎?我怎麽感覺不出來他她的異常,難道是因為她太強了的緣故嗎?”陸恆詫異道。
“不過是一直屍骨成妖的小角色而已,有啥強的,不過陸哥哥你如今的實力還太弱小了,恩……對上她嘛,應該不成問題吧!”陸靈說道。
“咳咳,反正還有五鬼可以幫忙,我倒不用怕她!”陸恆略一思量後說道。
“恆哥哥,你怎麽啦?幹嘛翻我的包啊?你想吃烤肉呀,那你就吃呀!”不知何時穿著浴袍的方慈竟然已經站在了浴室門口雙眼微眯的看向陸恆說道。
陸恆聽到方慈這麽一說,又想起來在車上那個胖子還從方慈這裡討要了一塊肉去吃,一時間胃裡一陣翻江倒海,差點就要乾嘔出來,陸恆定定心神後,看向方慈。
“你這包裡裝的都是人血和人肉,你究竟是什麽怪物?竟然吃人肉喝人血!”陸恆看著眼前穿著浴袍的尤物憤憤出聲道。
“喔?恆哥哥看出來了?不簡單呐!”
“說到吃人肉這種現象,其實在我們的漫長歷史中並不罕見。最常見的一種情況就是,當遇到天災人禍、糧食絕收的時候,悲慘的百姓們為了保命往往易子相食。在那種極端困苦的光景下,人們被逼無奈的做出這樣的事情來也是無可厚非的,任何違反人權的指責在這裡也都會顯得蒼白無力,迂腐可笑。不過假如吃人現象隻存在於這一種情況下,胡說八道了,因為傷心欲絕的父母是絕對不會吃出如此情調來的。所以原本來說無論人肉好吃不好吃,我們都不應該去嘗試吃人肉。
但是歷史上真實的吃人肉事件依然是屢見不鮮,不是還有那麽一則報道稱,一名從土耳其移民到英國的烤肉店老板,因為網戀竟狠心將自己的妻子殺死,
並將妻子屍體做成烤肉招待客人。此事發生在2007年1月15日,老板將妻子殺死後,花費10分鍾的時間將屍體做了處理,放入家中廚房的冰箱裡。當晚,邀請了數名朋友來家中作客,在看完一盤家庭錄像後,老板將妻子的屍體肢解,在廚房裡將屍塊放進烤箱,做成土耳其烤肉端上餐桌。不知情的客人們甚至稱讚味道鮮美,還有一起真實的案件發生在HB廊坊,目前這起案件已經到了起訴階段,但是沒有向媒體公開,因為案件的性質非常惡劣。經過是這樣的,犯罪嫌疑人(本村第二惡霸)是個二婚,有一個兒子(前妻生的)早就進了監獄。有一天他發現老婆正和本村第一惡霸偷情,他就說你待著,我走;第一惡霸說是你家,還是我走。可是過了好多天,他的妻子不見了,就有人報警了。原來他把妻子給煮了,肉給吃了,心肝肺送給鄰居喂狗了。警方問他人肉什麽味道啊?他說像牛肉一樣的味道。 在唐人張鷟(音zhuó)在《朝野僉(音qiān)載》也有這樣的記述,“武後(武則天)時,杭州臨安尉薛震,好食人肉。有債主及奴詣臨安,止於客舍,飲之醉,並殺之,水銀和煎,並骨銷盡。後又欲食其婦,婦知之,躍牆而遁,以告縣令。令詰之,具得其情,申州錄事奏,奉搬杖一百而死。
同為唐人的段成式著有《酉陽雜俎(音zǔ)》,書中也提及了“食人”:李廓在穎州,獲火光賊七人。前後殺人,必食其肉。獄具,廓問食肉之故。其首言:某教於巨盜,食人肉者,夜入人家,必昏沉,或有魘(音yǎn)不寤者。
宋人趙與時在《賓退錄》記述:本朝王繼勳,孝明皇后母弟。太祖時,屢以罪貶。後以右監門衛率府副率,分司西京。殘暴愈甚,強市民間子女,以備給使,小不如意,即殺而食之。太宗即位,會有訴者,暫於洛陽。又知欽州林千之,坐食人肉削籍隸HN上述“人吃人”故事在《南村輟耕錄》中多有反映。食人肉描寫,最著名的當在施耐庵筆下,《水滸傳》第二十六回“母夜叉孟州道賣人肉,武都頭十字坡遇張青”,說的是中國古典文學中的著名女士孫二娘賣“人肉包子”的事情——
二娘去灶上取了一籠饅頭放在桌子上。武松便問她:“灑家,這饅頭是人肉的,是狗肉的?”那婦人嘻嘻笑道:“客官,休要取笑。清平世界,蕩蕩乾坤,那裡有人肉的饅頭,狗肉的滋味。我家饅頭積祖是黃牛的。”武松道:“我從來走江湖上,多聽得人說道:大樹十字坡,客人誰敢那裡過?肥的切做饅頭餡,瘦的卻把去填河!”武松怎麽想起說這話的?源於當時有人肉包子事情發生,另外還因為他在包子的肉餡中發現了**樣的東西,這才起了疑心。
實際上,在華國歷史上,真實的“食人肉”現象並不鮮見,非一起兩起。據說,隋末的諸葛昂、高瓚兩個人就嗜食人肉。諸葛昂請高瓚,逮來雙胞胎小孩殺掉,做成“雙子宴”,一起享用;諸葛昂回請時則把自己的愛妾蒸熟給高瓚吃。
《新五代史·萇從簡雜傳》(卷47)記載,從簡好食人肉,所至多潛捕民間小兒以食。許州富人有玉帶,欲之而不可得,遣二卒夜入其家,殺而取之。卒夜逾垣,隱木間,見其夫婦相待如賓,二卒歎曰:“吾公欲奪其寶,而害斯人,吾必不免。”因躍出而告之,使其速以帶獻,遂逾垣而去,不知其所之。萇(音cháng)從簡出身於屠夫世家,祖上是靠殺羊為生,難怪其殘忍。
《新五代史·趙思綰(音wǎn)雜傳》(卷53)記載,隱帝遣郭威西督諸將兵,先圍守貞於河中。居數月,思綰城中食盡,殺人而食,每犒宴,殺人數百,庖宰一如羊豕。思綰取其膽以酒吞之,語其下曰:“食膽至千,則勇無敵矣!”
在民間,為了度饑荒,還有互相交換孩子、老婆食用的記錄。
明末,由於饑荒嚴重,民間食人現象不時有發生,史書上有詳細記載。《明史·五行志三》(卷35)稱,?“崇禎元年,SX饑,延、鞏民相聚為盜。二年,SXSX饑。五年,淮、揚諸府饑,流殍載道。六年,SXSX大饑。淮、揚洊饑,有夫妻雉經於樹及投河者。鹽城教官王明佐至自縊於官署。七年,京師饑,禦史龔廷獻繪《饑民圖》以進。太原大饑,人相食。九年,南陽大饑,有母烹其女者。JX亦饑。十年,ZJ大饑,父子、兄弟、夫妻相食。十二年,兩畿、SDSXSXJX饑。HN大饑,人相食,盧氏、嵩、伊陽三縣尤甚。”
但這些食人現象,不論是文學作品中孫二娘賣“人肉包子”,還是《明史》所記的“人相食”,都還不是極致。最厲害的是,把已腐爛變質的屍體從墓中盜出來食用,這也算是盜墓史上的奇聞。
《明史·五行志三》(卷35)在記述崇禎十三年時的饑荒情況時,有如下文字,“北畿、SDHNSXSXZJ三吳皆饑。自淮而北至畿南,樹皮食盡,發瘞胔以食。”“瘞”,音讀yì,是埋葬到地下,“胔”,音讀zì,是腐爛變質的肉;已腐爛變質的人屍肉都要盜出來吃,可見當時饑荒的嚴重程度,這可能是中國盜墓史上的一種特例吧,是饑餓給逼出來的。
《南村輟耕錄》引用了《盧氏雜說》的記述:唐張如為節鎮,頻吃人肉,及除統軍到京,班中有人問曰:“聞尚書在鎮好人肉,虛實。”笑曰:“人肉腥而且韌,爭堪吃?”是啊,人肉怎麽吃法?除了孫二娘做成包子外,據說還真很有講究。
《南村輟耕錄》是元人陶宗儀所撰,所記多是歷史瑣聞筆記,以元代為主,或是陶宗儀親見所聞,或是摘抄前人史料,作考證辨偽,史料豐富。關於人肉的吃法,在此書卷裡有過記述——
或使坐兩缸間,外逼以火,或於鐵架上生炙。或其手足,先用沸湯澆潑,卻以竹帚刷去苦皮。或乘夾袋中,入巨鍋活煮。或刲(音kuī,宰殺)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則止斷其雙腿,婦女則特剜其兩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總名曰“想肉”, 以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
除了吃法、製作有講究外,肉源也有上下之分:“想肉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為上,婦女次之,男子又次之。”
因為人肉有等級之分,因而不同性別和年齡的人在食家眼裡有不同的稱呼。宋人莊綽《雞肋編》有這樣的說法:自靖康丙午歲,金狄亂華,盜賊之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全軀暴以為臘。登州范溫,率忠義之人,泛海到錢唐。有持至行在猶爭者,老瘦男子,庾詞謂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之不美羹。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通目為兩腳羊。
吃人肉比盜墓更違人倫,所以陶宗儀大發感慨,奉勸人類要善愛自身——‘嗟夫!食人之肉,人亦食其肉。此兵革間之流慘耳。君子所不願聞者,其薛震輩,當天下宴安之日,而又身為顯宦,豈無珍羞美膳,足以厭其口腹?顧乃喜啖人肉,是雖人類而無人性者矣。終至於誅斬鼠逐而後已,天之報施,不亦宜乎。’還有許多許多這類的事例,我就不再多啦!”
“你說這麽多幹嘛,我只知道你是恐怖的妖,竟然做出如此殘忍如此違背倫常的事情來,今天你有意接近我是為了吃了我嗎?”陸恆憤怒道。
“呵呵,不要說的那麽難聽,我可不叫什麽妖怪!我的真名叫就叫方慈,當然了你也可以叫我美食家!我可是個很有研究的美食家喲,你看我能說出這麽多歷史事件就該知道我的研究很精細吧!至於今天接近你嘛,嘿嘿你這身皮肉倒也是鮮美異常,不過嘛!在吃你之前,還要……”方慈笑呵呵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