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小純看到一對鹹豬手過來,臉色頓時難看起來。
“你要幹嘛,你的手,你這個禽.獸!”
“大胸妹,我這個人呢,有個怪癖,就是手裡喜歡抓東西,尤其是又大又圓的那種,摸起來還有彈性,那簡直爽爆了,一看到那種東西,就忍不住去摸,你快走,我怕我控制不住我體內的洪荒之力,哎呀,要爆發了!”唐重道,一邊伸手向前摸。
嚇的白小純連忙去躲,正好躲過去唐重的手,頓時臉上一陣緋紅。
“快走,我控制不住了。”唐重喊道,再一次看準了白小純的胸前,兩隻手抓了過去。
剛才,唐重是故意沒有抓準的,就是想嚇嚇白小純,可是這貨根本就是一根筋,那沒辦法了,必須抓住了,這種事唐重也是不想的。
“啊!”白小純看到兩隻手過來,嚇的叫了起來,一下子從唐重身上起來,伸手捂著胸。
唐重有點失望,這人的定力怎麽這麽差,再堅持一下不就好了嗎?真是的,白高興一場了,算了,既然掙脫了,還是先走再說,不能被警察抓住。
正門是不能走了,走房頂吧!
不過,唐重總覺得缺點什麽,自己收拾了這幫人,功勞算誰的,豈不是便宜了這女警,不行,絕對不行,不做吃虧的事。
然後,唐重的目光就落到了白小純的胸上。
唰。
手就摸了上去。
唐重感覺猶如觸電一樣,這感覺爽。
摸完,唐重直接助跑,然後一下子跳上了牆,然後順著牆跑上房頂。
一連串的動作熟練無比,一氣呵成,看的所有人都呆住,看動作是個熟練的主啊,那牆大約有三米高吧,這人一下子就跳上去了。
白小純整個人都凝固住了,她被人襲胸了,第一次,20多年來第一次啊。
白小純頓時火大。
“你丫的給我回來。”
從腰間拔出來自己的佩戴手槍來。
“你不回來,我射你……”
老頭雙眼瞪大,射自己的恩人,那可不行:“恩人你快走,俺給你打掩護。!”
說罷,老頭就去抓白小純的槍。
就這樣,唐重就走遠了。
就在這個時候,大門啪一聲被人踢開,一大幫警察一湧而來,手裡拿著槍。
“不許動,不許動!”
警察們還以為是一場苦戰,但看到犯罪團夥的人都躺在地上,都愣了一下,再看到白小純也在,而且衣冠不整,大家都明白了,直接收了槍。
一個男子走了過來,到了白小純旁邊,誇獎道:“白小純同志,你可真是厲害,一個人端了這個犯罪窩點,看來回去得給你記功!”
“不是我。”白小純道,
“不是誰,那是誰?”男子眉頭皺了起來。
“一個穿迷彩褲的男人!”白小純想起了唐重就氣的牙癢癢。
“人呢?”
“跑了。”
“怎麽跑的。”
從房頂上剛剛離開!”白小純指著剛才唐重離開的方向給領導道。
男子一副不相信的模樣:“白小純同志,撒謊可不是好同志啊,算了,既然你不要這功勞,那就平分吧,等一會兒,馬上就有記者來采訪,你準備一下吧!”
白小純機械的點了點頭,然後看著剛才唐重離去的方向,一想起剛才唐重的手,就頓時火冒三丈。
“敢調戲我,我一定要抓到你,然後撕了你!”
唐重從房頂剛離開,
就看到有警察衝進院子裡,頓時長舒一口氣,辛虧沒有被發現,被警察看到了那就糟了,要是一旦曝光了他,那他這一次低調歸來豈不是功虧一簣了。 悄悄的從房頂下來,走回之前的胡同口,但是剛跳下去。
前方就衝出來一輛黑色越野車,差點把唐重給撞了,好在開車的急刹車了。
緊接著車門打開,一名女子就急忙出來,到唐重旁邊,著急道:“你……你沒事吧!”
“沒事沒事!”唐重搖了搖頭,此地不宜久留,先走為妙。
女子奇怪的看著唐重離開:“真是奇怪的人啊!”
這個時候,車裡面傳來個男人的聲音:“靜師妹,不用管他了,快上車來,前方就是警方端掉的犯罪團夥,我要過去拿到第一手新聞!”
任靜一聽,連忙點頭,但不忘回頭唐重一眼,不由的笑了起來:“什麽年代了,還穿迷彩褲,看來這貧民區的生活質量實在是差,改天來這裡作個調查吧!”
但不忘給唐重拍了一張照片,隻不過是個背影,到時候做成課題讓領導審批一下。
拍完之後,任靜仔細看了看:“不錯,這背影還挺帥的!”
直接洗成了照片!
上車,轟隆隆,車繼續前行。
很快就到了出事地點。
任靜連忙帶著話筒上去。
這個時候,紅油漆大門已經被敞開著。
準備開始采訪。
因為是現場采訪,任靜先是一副普通話,講解了這一次行動的內容,然後開始采訪人物!
先是采訪這一次行動的總代表,說了一點沒用的話。
多半是這一次行動是領導指揮有方的話,這些話,任靜真是聽膩了。
迫不及待的去采訪別人,聽說是一個女警察完成了整個案子,任靜很快就這找到了白小純。
“請問是你一個人擊敗了所有的犯罪同夥!”
白小純支支吾吾著。
“不是!”
這內容還真是把任靜驚住,不是,這可是好的新聞點子。
“你知道是誰嗎?”
“不知道!”白小純知道自己說太多了不好,而且一想起唐重就生氣。
然後就拒接一切采訪。
任靜可不服輸,警察不說,就采訪群眾。
突然,她目光就到了人群之中的一位老頭,連忙過去。
“請問大爺,你是這一次受害者嗎?”
老頭第一次見記者,有些害怕,支支吾吾道:“是!”
“那你知道是誰救了你嗎?”任靜問道。
“是超人!”
“啊?”任靜愣了一下:“你確定是超人啊?”
“是啊,他好幾拳就打倒了那些人,摸了小姑娘的胸,還一跳上了三米高的牆,俺年輕的時候可沒有那麽厲害!”老頭生動的講解著。
“有這種人?”任靜再一次驚住,大爺說的不像是假話。
“是啊,救俺的人就是!”老頭繼續道。
“那你還記得他模樣嗎?”
老頭思考了一下,才道:“俺就記得小夥子很帥。”
“還有別的嗎?比如穿什麽衣服!”任靜道。
“有,穿一身迷彩裝!”
迷彩裝?
任靜一下想起來自己在路口見到的,辛虧拍了照片,雖然隻是一個背影,連忙拿出來讓老頭。
老頭一看,立刻激動道:“就是他,就是他救了俺們所有人,這個背影俺很熟悉。”
這個時候,其他受害者紛紛上前來,看照片。
“就是他。”
“迷彩褲我一看就認識。”
任靜知道了真相了,看著照片上的迷彩褲男子,這個人救了所有人,怪不得剛才從房頂上跳下來,而後她臉上露出笑容來了,她已經知道這一次新聞的內容是什麽了。
“各位觀眾朋友們,我們已經在這一次的新聞現場,但是聽受害者訴說,是一個身穿迷彩裝的人救了他們,也就是這張照片上的男子。”任靜晃了晃手中的照片。
然後攝影給了老頭一個特寫。
“是,就是他,身穿迷彩褲的超人,是他救了我,給我奪回了錢!”
還給了其他人特寫。
“我感覺他就是一個超人,太厲害了!”
“別的國家有蝙蝠俠,蜘蛛俠,我覺得,迷彩裝就是那樣的大俠,他應該叫做迷彩俠!”
“迷彩俠,你是民眾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