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小宛見朱戈亮直勾勾的盯著自己看,不由得一張粉臉漲得通紅,半是嬌羞半是嗔怪的跺腳道:“朱公子!”
朱戈亮尷尬的笑了笑,掩飾道:“咳咳,那個,小宛姑娘真是太美了,像小宛姑娘這般難得的天仙美人,在下要是不多看幾眼,我都覺得自己會遭天譴啊!”
“公子!”董小宛哪裡聽過這麽露骨的調戲,羞得不可自抑,粉臉更紅,宛若嬌豔的桃花。
“哎呀,別害羞呀!我只是實話實說嘛,美人就是應該好好欣賞呀!”朱戈亮仍然笑嘻嘻的說道,現在清軍退走了,他的心情也大為放松。而且看董小宛這樣的美人被自己挑逗得滿臉通紅的樣子,簡直就是一大享受,這個時候的小姑娘臉紅起來那叫一個美呀,那份嬌羞可不是裝出來的。
“你......壞公子,你再這樣,奴家,奴家可就不理你了!”說著董小宛轉身欲走。不知怎的,現在朱戈亮嬉皮笑臉的樣子好像給她一種特別新奇的感覺,讓她心慌意亂有些想要逃走的感覺。
“別別別,在下還沒請教姑娘,來找我有何貴乾呢?”朱戈亮連忙收斂了嬉皮笑臉的態度,一本正經的說道。這家夥雖然好色了點,不過卻也不是不知輕重之人,有些玩笑,只能適可而止。
董小宛一愣,當下也想起自己是有事來找他的,結果剛一見面就被他調戲得面紅耳赤,差點就忘了自己來的目的了。
當下董小宛有些嬌羞的說道:“朱公子,奴家聽說昨天朱公子和將士們再次大敗建奴,建奴已經撤走,濟南城之圍已解,奴家不日便要回江南,是以今日特來請公子題詩幾首,奴家回去好替公子宣傳今日抗奴之功績。”
說著,董小宛便拿出了幾把空白的折扇,要遞給朱戈亮題詩。
明末,東北在清兵的鐵蹄之下,川陝湖廣是“流寇”馳騁的戰場,而江浙一帶的士大夫依然過著宴安鴆毒、驕奢淫逸的生活。秦淮河畔,妓家所居的河房開宴沿賓,樽酒不空,歌姬的翡翠鴛鴦與書生的烏巾紫裘相交錯,文采風流,盛於一時。
江南一帶的名士,大多喜歡留戀青溪白石之勝,名姬駿馬之遊,而名士與名妓在一起,往往都是暢談風月,詩酒和曲,高談闊論。這其中題詩作畫自然是常見之事,而這些名士的詩作,往往也就是通過這些名妓的傳揚,從而廣為天下知。
而反過來,這些名妓也因為和這些名士走得近而名聲大噪,二者相得益彰,相輔相成。
董小宛此舉,一是出於對朱戈亮的仰慕,希望得到他的題詩。二來,也是想通過自己的圈子裡傳揚朱戈亮抗擊建奴的事跡,既振奮國人,同時也是為自己收獲一些名望。
畢竟,朱戈亮近來表現出來的各種壯舉,在濟南均是有目共睹的,加上朱戈亮的文采應該也是不錯的,這點從他那天那首詩就可以看出來,稍加宣傳,便不難名聲遠播。
而董小宛如果傍上了這麽一位文武全才的少年公子,對她的名氣也是大有裨益的。
董小宛原名董白,自小出身蘇州蘇繡世家,家境不錯,可惜十三歲那年,父親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從此家道中落。
董小宛母親白氏於是帶著董小宛隱居半塘河濱,兩年後董家的繡莊也被夥計暗中架空,欠下了大筆債務。
白氏又急又氣,很快也病倒了。董小宛無奈之下,隻好答應了別人的引薦,來到南京秦淮河畔的畫舫中賣藝,改名小宛。
董小宛秀麗的容貌,
超塵脫俗的氣質使她很快就在秦淮河出了名。為生活所迫,她不得不屈意賣笑,但她那清高的脾氣有時不免露了出來,得罪了一些庸俗的客人,一怒之下回到蘇州,隨後在半塘做起了三陪,陪笑,陪酒,陪出遊。 這次,董小宛便是陪侯方域出遊濟南,也是命運使然,剛到濟南沒多久,便被清軍圍困在了城裡。
也正因為如此,董小宛才得以邂逅了朱戈亮。
能夠有雅興讓董小宛陪出遊的,一般都是那些上了些年紀的雅士文人,像侯方域這樣年輕的並不多。但是董小宛覺得侯方域雖然詩詞作得不錯,但是卻總是缺少一種男兒的血氣。
反倒是朱戈亮,不僅詩詞作得好,而且還智計百出,幾次打敗建奴,更難得的是朱戈亮視部下如兄弟,從不居功自傲, 這點在大明其他將領身上幾乎完全看不到。
董小宛覺得,這樣的一個人才是值得她交往的。
董小宛甚至有時候想,如果能夠得到朱公子的垂青,將來要是能夠替她贖身,給他做妾也是不錯的。
哪知朱戈亮接過董小宛的折扇,卻是大感為難。為啥?因為他前世只會用電腦碼字,如何會寫得這時代的毛筆字呢!便是鋼筆字,他的字跡也是不敢見人的。
董小宛見他遲疑的樣子,以為他不願意為自己題詩,不由得芳心一滯,泫然欲泣:“公子......可是感到為難?既如此,那便是奴家唐突了......”
“不是不是,小宛姑娘你誤會了。”朱戈亮趕緊說道:“為姑娘作詩我自然是非常樂意了,只不過,只不過......”
董小宛見他期期艾艾的,不由得好奇道:“只不過什麽?”
朱戈亮窘道:“在下的字實在是難登大雅之堂,要不然,我來念,姑娘來寫如何?”
“不,奴家就是想要一件公子的墨跡,日後到了江南,也好向友人炫耀一番。”
“這......”朱戈亮感覺有些不太對勁,這怎麽好像是索要定情信物一樣啊?
“難道朱公子連奴家這個心願也不願意滿足嗎?”
“咳咳,怎麽會,吾所幸也!”美人相求,朱戈亮怎麽能拒絕,“先說好了,你可不許嘲笑我的字難看啊!”
董小宛自是保證不會,並且迅速幫朱戈亮磨好了墨,還將毛筆遞給他,就好像生怕他會突然反悔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