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簡單單的一個拜師儀式,這梁瑞自己做的飯菜,搭配上居思良弄來的好酒,成了梁瑞的拜師。
居思良看的一陣感慨,這梁瑞是他養大的。現在親手把梁瑞送給別人,還是有些難過。
“張仙人啊,我這徒弟沒有基本功,你可要讓他從基本練起。還有,你可別像那個徒弟一樣,教上幾招功夫就四處亂走了。我這徒弟可是聰明的很,你要好好教他啊。”居思良說道。
張端點了點頭,道:“神醫放心吧,這孩子到了我手裡,我定然要好好教他。這樣一個奇才,我怎麽可能舍得毀在自己手裡。”
幾個人都是哈哈大笑,碰杯喝酒。梁瑞站在一旁,伺候著眾人。
居思良喝了幾口酒,看向張端,問道:“張仙人,我有句話,不知道該不該問?”
“但說無妨。”
“為何這次見你,會老上這麽多?”
張端愣了一下,很快就恢復了神情,衝著居思良道:“神醫,你看起來比上次,可也是老了不少。”
二人一陣哈哈大笑,居思良又道:“我二人,為的難倒是同一件事?”
“這酒,可不錯。”
笑著聊著,二人越來越開心。
一旁的段赫什麽都沒聽懂,這兩個人的話都隻說了一半。不過段赫並不敢興趣,所有的事情都在告訴他,如若想讓你知道的事情,就會告訴你。如若不想,知道了也只能帶著消息去另一個世界。
飯菜吃完,張端直接站起身,說道:“沒想到,今日能在這路過。更沒想到,能直接見到段兄弟和居神醫,還收了這麽一個好徒弟。我這次便走了。這徒弟我待在身邊,肯定不會虧待他。我這輩子肯定就收這麽一個徒弟了,傳授還來不及,還請二位無須擔心。”
說罷,張端端起酒盅一飲而盡。
誰都聽得明白,這張端是要帶著梁瑞四處雲遊了。段赫和居思良雖然有些不舍,可這徒弟是他們兩個人親自給送過去的,肯定不會在正是會後做小兒女狀。
“能在張大俠身邊呆著,這孩子肯定能有出息。若是他日相見,還望我們還是我朋友的好。”段赫說道。
這句話很真實,也很殘酷。這江湖真真假假,誰都不知道這次的敵,下次見面會不會是友。同樣,誰也都不知道現在的朋友,下次見面會不會就是敵人。
最後的寒暄說完,梁瑞也要走了。居思良回到自己的屋子裡,將一些藥材和書包在一起,出來送給了梁瑞。段赫也沒什麽好送的,又把自己的劍給了梁瑞。
“梁瑞,這劍拿著。張大俠內功絕步天下,這劍,你就留著防身用。未來比當時多風多雨,不過這一切都是為了你好。你可要記得,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段赫教導道。
梁瑞點點頭,道:“謹記。”
拿著送的東西,梁瑞和張端下了山。最後的揮手告別,竟讓段赫這個男人有些難過。這個孩子實在是太好了,不僅聽話,而且什麽都能學的明白。這樣的孩子,自己怕是再也找不到第二個了。
所以也萬幸,這個孩子居然這麽好命碰上了張端。如若跟著段赫,不會有任何出息的。就算有功績,也需千方百計。可張端就不一樣了,一來張端現在有時間有能力去教孩子。二來,這張端在江湖上名聲很好。就算是真的回到江湖,梁瑞也不需要每天和師傅躲著敵人的追殺。
居思良在一旁也是心生感慨,沒想到這一件事,最後就剩下他們倆在山上了。
“梁瑞這就走了,神醫啊,你舍得麽?”段赫問道。
“舍得,不舍得,又有什麽用呢?”居思良看向段赫,道:“這孩子天賦異稟,可惜我不是那練武之人,三腳貓的功夫沒看出來。他跟了我數年,已經把最好的機會浪費了。這樣,也算是對他的一點補償吧。”
陽光下,兩個人的身影高大卻又卑微。
居思良明白,這梁瑞走了,段赫也要走了。
果不其然,段赫很快開口道:“神醫,我也要走了。”
“你要去哪?”
“這江湖,我離不開。離得久了,總要回去看看。”段赫道。
居思良點了點頭,沒再多問。
知道的越少越好,這又何嘗不是人生的一種智慧?
“若要走了,也好。這山上,現在又剩我一個人了。段赫,今夜陪我喝一杯,明日再走可好?”居思良問道。
“好啊,我並不太急。原本準備多教梁瑞幾天,現在反而無事了。不如這幾天我都陪神醫喝上幾杯?走之前,我也好留個念想。”
二人一陣哈哈大笑, 很快,笑容就止住了。
止住的是居思良,他說這話的時候什麽都沒想。可當說完喝酒,又說完幾天之後,居思良想起了那一晚的恐怖。
就在前天,段赫喝醉了···
居思良吞了一口口水,依舊面不改色,心卻跳個不停。
“好了好了,我們先回屋去。既然無事,就好好等著。我多做幾個好菜,今晚吃如何?”居思良說道。
段赫自然是滿口答應,緊跟著居思良的腳步,回屋了。
這山上一下子就冷清了不少,原本這些日子就是在段赫教梁瑞劍術中度過。現在梁瑞不在了,什麽意思都沒有了。
摸了摸腰上,腰上空空如也。
段赫又把他的劍送了出去,可手裡不能無劍。於是木易辰送給他的木G被他拿了過來,綁到了腰上。
嗯,看起來有點像劍。
很快天黑了,居思良準備好了晚飯。除了R就是R,江湖中人大多無R不歡。其實喜歡吃菜的大有人在,只不過兩個人坐在月下對飲,聊的全都是江湖大事。這個時候,一人拿著一雙筷子夾著韭菜炒J蛋,的確不算太合拍。
所以吃R,快成了一個約定俗成的事情。居思良又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了一堆R,和段赫好好享受著一晚上。
月明星稀,烏鵲南飛,繞樹三匝,何枝可依。
這樣的夜晚,再多都不會嫌棄。
只是,大多會讓人感到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