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跟我回東城那邊住著吧,早上我開車送你過來上班。”
那邊有保姆,家務就不用林淑芬親自動手了。
“過段時候再說吧,現在爸媽不知道我們領證了,等告訴他們了再說。”林淑芬說著。
歐陽華之後靜靜的看了林淑芬一會,之後把她抱在懷裡,心底歎了一口氣,隨後說著:
“你等著我,我一定給你個隆重的婚禮。”
婚禮之前,要把絆腳石都搬開。
林淑芬笑著點頭,之後輕輕的推了推他說著:“我去嘗嘗你做的面好吃不好吃。”
要知道面可不是白吃的,等吃完了面,林淑芬將碗筷洗好之後,回屋後就被歐陽拉著做消食運動了。
暖意消融,春光旖旎。
有情之人,何處不是愛巢?
九月的時候,林淑芬終於鼓起勇氣投了寫了一個多月的稿子。
是一個以故事小說的形式,講訴著那些只在歷史上留下隻言片語的女人。
林淑芬的筆名是“雙木”,取自她的姓。
林淑芬沒有投到別的地方,而是投到了自己所在的華鑫報社。
報社的李主編並不知道,篩選稿子的時候,讓李主編注意到的是那一手漂亮的字體。
李主編並沒有見過林淑芬的字體,所以不知道是林淑芬寫的,他把那手稿通體讀了一遍,一下就對裡面不同故事,不同的見解,與那行雲流水的文采折服。
李主編開會的時候,特意用這份手稿做了示范。
說以後收稿便要這種不是刻意用華麗詞匯堆砌,字裡行間有見地,整篇文章充滿靈氣的稿子。
林淑芬在下面聽著隻覺得一顆心前所未有的澎湃。
那是一種肯定,這讓她仿佛看到了前路。
而這條路是歐陽指給她的,他便是路上那一盞盞引路的明燈。
再說林菀菀,簡直讓林淑芬和歐陽省心的不能再省心了。
吃過晚飯自己小手小腳一洗就爬回自己床上睡覺去了,有時候嘴裡還哼哼著不知道哪裡聽來的調兒。
林淑芬仔細一聽,那詞兒竟然是:“太陽對我眨眼睛,鳥兒唱歌給我聽,我是一個努力乾活還不粘人的小妖精......”
林菀菀不在林家的時候,大多是跟著歐陽的。
一天林菀菀睡午覺的時候,迷迷糊糊的聽著歐陽跟人打電話,原本林菀菀不怎麽在意,可是聽到鄭佳敏三個字之後,激靈的醒了。
歐陽華沒注意到林菀菀,此時他壓低著聲音。
但是不難聽出他聲音裡的怒氣。
“鄭佳敏,這是我們歐陽家的事情,我父母能不能接受淑芬,就不勞你操心了,這是我最後一遍跟你說,希望你以後能好自為之!”
歐陽說完欲掛斷電話,隨後又說了一句:“我警告你,若是我父母從你口中得知這件事,鄭佳敏,你知道後果的!”
歐陽華說完之後就掛斷了電話,抬頭看著林菀菀已經醒了,坐在床上愣愣的。
林菀菀睡醒後總是會迷糊一會,歐陽知道她的習慣,見她醒了,歐陽調整了一下自己剛才的狀態,之後走了過來,給林菀菀穿鞋。
“爸爸,爺爺奶奶不喜歡媽媽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