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羅刹再次站起來,水樹倒也沒有猶豫,再一次的衝上去打出拳頭,你能站起來一次,我就在揍趴一次!
“閃電步!!”瞬間衝到羅刹的面前,直接又是一擊:“修羅強擊!!”
崩裂的威力震的大地顫抖,塵土四濺彌漫的到處都是,不知道羅刹還能不能撐得住呢?
對於這個問題,羅睺給出有回答:“你現在的力量,只能夠將她的身體摧毀,可是根本無法殺死她!”
因為按照這裡羅睺的說法,要殺死羅刹的最低標準,最低也是要與她同實力,至少是同一等級的水平,才能夠確保具有殺死的能力。
盡管現在的水樹,得到有羅睺借予的力量,但是仍然還有欠缺,畢竟這不是她本身的力量,就算能破壞羅刹的形體,可是對靈魂和精神造成不了傷害。
這個也算是水樹的弱項吧?雖然具有極強的體術,而且算是克制羅刹的特性,但是沒有別的攻擊手段,僅憑蠻力和拳頭的攻擊,對於強大到敢於神爭鋒的修羅,只能毀掉形體出此之外別無他法。
又是兩拳頭打上去,明明羅刹的身體都殘破了,可是就是沒有死掉的跡象,相反還有嘲弄的表情,對水樹說道:“也許你應該聽那個家夥的話,讓他控制你的身體來乾掉我。”
水樹看著這個被自己揍趴的家夥,眉頭就是緊鎖的一皺:“你這樣都還笑得出來?我沒辦法殺掉你,但是要毀掉你的這具身體,完全還是能夠做到。而且只要等到封印完成,你也只能被困在這個島上了,弑魂修羅收集不到靈魂,又能夠怎麽樣呢?”
因為有羅睺的暗中幫助,水樹得到有羅刹的情報。知道這個弑魂修羅要恢復實力,必須要吞噬生命的靈魂,這個就和羅睺要殺人吸血一個道理。所以只要將這個島嶼封印,不留下任何的一個人,羅刹一輩子都別想出來了!
羅刹聽到水樹的這句話,當然是猜得到是羅睺,告訴給她自己的弱點。冷聲的呸了一口:“真以為我是病貓嗎?別忘記了,我可是修羅啊!”
一揮手招來鬼神附身的骷髏王,一刀子就揮砍向水樹。見狀是連忙的閃避,雖然對於自己的金剛不壞,還是頗有一點信心,但是這不等於這個是無敵,如果傷害的威力強過防禦力,仍然還是要受到傷害。
“注意!不要小瞧鬼神!”羅睺緊急提醒道:“鬼神分為很多種,據我所知如果有必要,羅刹可以召喚出十六位鬼神之多。”
十六位鬼神?水樹心裡面大驚:“什麽意思?能召喚這麽多,是一次性的嗎?”
關於這麽多的鬼神,現在沒有辦法給出太多的解釋,但是根據羅睺的分析,羅刹應該還沒有恢復全部的實力:“這裡只有一個分身,本體不在的情況下,分身召喚一尊鬼神,已經算是很不容易了,不然也不需要借助骷髏王,讓鬼神來附身的手段了。”
弑魂修羅最為強大的地方,就是對靈魂的掌控能力,鬼神全部都是靈體沒錯,然而只要將足夠的能量龐大匯聚,同樣可以形成實體化現象。
當然了,這樣的實體化是有缺陷,就是即便是弑魂修羅的本體,要維持鬼神的實體化,其實是有一個時間限制,至於是多長時間就不太好說了。
十六位鬼神,能力各有不相同,通過一番的觀察,羅睺才分析出結果,告知給水樹:“如果我看的沒錯,這個是刀魂之鬼神。不會釋放任何的術,但是極其善於使用刀劍,如果是實體化的鬼神,應該還會有多一把斧子。不過現在受製於骷髏王的身軀,可以無視掉他的破甲攻擊。
”原來是這樣啊!
水樹好像有點明白了,看起來羅刹召喚出的這個刀魂之鬼神,本來應該是想要用來對付羅睺,只是現在的情況有點小改變。
不過這個倒也沒什麽,反正是自己來打就對了。根據分析得到的情報,水樹知道應該怎麽做,首先將“血之狂暴”開啟,同時給自己施展BUFF技能:“天使之賜福!!”、“加速術!!”、“爆氣!!”
全身上下洋溢著無窮的力量,再遭遇到攻擊的時候,水樹的反應不僅變的靈活,而且各個屬性得到加強之後,竟然用赤手空拳硬接攻擊。
可是說不會被殺掉,但是恐怖的巨力不能夠抵消,看著她的身體直接飛出去,還是被震的吐出一口血。然而有獄血修羅力量的影響,受到的一點傷害,流血反而會激發力量!
最後還差有一點,水樹又打開新的模式:“潛龍升天!!”
這個時候一口血,哇啦的就被吐出來,不是受傷硬起的威脅,而是來自於潛龍升天的效果。提高擁有的氣彈的最大數量,可以獲得更多的氣彈。增加生命力和能量的上線,並且能提高攻擊速度。此外,還能在技能持續時間內,維持爆氣狀態。
可是缺點就是比例扣除生命力和能量,直到降低到一個限度才會停止。遊戲中是能吃藥死撐,但是現在的水樹真的是要吐血,而且需要龐大的能量支撐。幸好先前是要了,羅睺的力量過來,不然還真的不敢用。
察覺到水樹的異樣,尤其是消耗的減少,這讓羅睺驚歎不已:“你是做了什麽?你瘋了嗎?!”
瘋?呵呵,水樹說道:“我才沒瘋了,放心吧!我可不想死,而且你的力量,不是也是受到血液的影響嗎?這樣的話,我想應該足夠了吧!”
反正是借用的羅睺力量,本來也沒有打算還回去,乾脆就一口氣耗光得了!
鬼神這個東西,身為新時代的青年,水樹才不會去相信。更沒用什麽BOSS是修羅的拳頭搞不定,如果一拳不行的話,再打出第二拳就好了。
“弓身彈影!!”
躲過又一次劈砍來的刀刃,水樹瞬移到鬼神的身上,抓住這個機會發動技能:“全身連環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