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沈慕雪越來越近,霍廷深上揚的唇角卻越來越僵硬。 怒火已經在他的眼底成型。
他看到不遠處,沈慕雪站在一輛保時捷面前,和開車的人說了幾句話,爾後,一個相當帥氣的男人下車為她打開後座的車門,她坐了上去。
她全程帶笑,彎彎的眼睛看起來心情很好。
保時捷疾馳而去隻留下一管子尾氣。
霍廷深劍眉緊蹙,眸色幽深。
他已經很久沒看到她笑靨如花。
現在面對他,她不是哭就是鬧,要麽就是橫眉冷對,一點點笑容都不舍得給他。
霍廷深不得不接受事實,沈慕雪不但不記得他,連對他的愛也一並忘得乾乾淨淨。
她現在就像一個全新的人,過著全新的生活,她的生活裡已經沒有他的位置。
而他,還一直活在過去,活在記憶中。
被遺忘的人最可悲。
難過了,心痛了,對方卻不知道他為什麽難過,為什麽心痛,甚至還會哀求他,不要再纏著她,放過她。
呵,他放過她,誰又來放過他呢?
心口發痛,嗓子發堵。
霍廷深胸中的悲憤找不到突破口。
“啊……”
他用盡全力嘶吼,雙手捶打方向盤,喇叭被他捶得一陣亂響。
路過的人都會怪異的看向他,那驚恐的眼神無一例外的表達著同一個意思。
這個人在發什麽神經?
是啊,他在發神經,他有病啊,可是他的藥在哪裡?
他的藥……坐著別的男人的車走了,走了……
被拋棄的悲痛一如四年前,天地之間,沒有人知道他過的是什麽樣的日子,也沒有人知道他的心有多痛。
心被掏空了,像行屍走肉般的活著。
霍廷深一直認為四年前沈慕雪會離開他,是因為他太忙,沒時間陪她,冷落了她。
十八歲的小女生,正是黏人的時候,他就不該要求她懂事,乖乖的在家裡等他。
過了四年行屍走肉的生活,他終於找到她。
這一次他會加倍的疼她愛她照顧她,讓她再也找不到比他更珍惜她的人。
可是,她已經不給他疼她愛她照顧她的機會。
霍廷深掌心還未愈合的傷口因為他的粗暴裂開了。
血很快浸透紗布,淅淅瀝瀝的落在方向盤上。
流那麽多血,他竟感覺不到痛。
因為心,已經痛到了極致。
坐在保時捷裡內的沈慕雪並不知道霍廷深正遭受怎樣的痛苦。
她正笑嘻嘻的問沈禦景:“四叔,你怎麽突然這麽好請我吃飯啊?”
“今天有時間。”沈禦景輕描淡寫的回答。
“哦,那我們去吃必勝客吧!”
沈慕雪建議。
她也不想去什麽高大上的餐廳,四叔也就比她大十歲,去點兒年輕人喜歡的地方更適合他們。
“好。”
在必勝客,沈慕雪吃著披薩,開門見山的說:“四叔,你有什麽話就直說,我知道你今天不是請我吃飯這麽簡單。”
“呵呵,這麽聰明四叔也就不拐彎抹角了。”沈禦景乾笑了兩聲說:“你和霍廷深……很熟?”
沒想到沈禦景會提起霍廷深,大大出乎沈慕雪的預料。
她手裡的披薩落到桌上。
“我和他不熟,只是認識。”
沈慕雪不善於撒謊,話一出口,臉很快就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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