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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舞隋末》第606章 精準課稅
這別的朝代不說,至少是在三國、兩晉以後,天下的公私田畝的數量,大致上公認是四六開的。

 而其中世家、豪族佔據了十之六七,其余便被一些小商小戶收入囊中,然後土地兼並雖然從未停止,但每到了朝代更迭時候,總是要進行重新分配。

 所以,對於這些世家也好、豪族也罷,還有什麽小商小戶,他們到底是增租還是減租,黃小剛根本是不在乎的,因為他還有大招在後面,那就是“工業化”、“城鎮化”。

 這兩個“化”可不簡單,既可以富民強國,也可以消減甚至消滅農民這個群體(這可是恩格斯說的),進而就可以把幾千年來一直趴在農民背上吸血的封建地主和世家豪族一並給消滅掉了。

 那麽,這究竟是什麽個情況呢?

 說白了,就是工業和城鎮化會帶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進而就會帶來土地革命:當農民都乾上了農民工,並且不但全年穩定無休,還可以進城居住以後,他們就會脫離土地和地主的束縛與控制,而一旦地主沒有了佃戶可以剝削,他們所擁有的大量土地就會成為他們的阿喀琉斯之踵!

 說得再簡單一點,地主們之所以能剝削農民,主要是因為他們持有著大量的土地,在土地緊缺的時候地主們擁有議價和定價的權利,無地農民必須接受他們的剝削承租土地用以謀生。

 可一旦開啟了工業化和城鎮化,必然將會把勞動力從土地中解放出來,大量的勞動力不管是剩余的還是非剩余的,都蜂擁著去往企業、廠礦進行獲利更多和收益更穩定的勞作時,地主們就要面對無人耕作的絕境。

 為什麽說是絕境呢?

 因為黃小剛老早就已經在《公田法》裡挖好了奪命連環陷馬坑:法律中明確規定,主糧地不允許主動拋荒,一旦出現連續拋荒三年或五年中累積出現三年拋荒的情況,官府便有權以極低的價格贖買地權,將土地收歸國有。

 當然,此時此刻這條法律條文對於廣大隋末時代的地主們而言是個天大笑話,因為沒有人會相信誰會傻到把自家的土地主動拋荒,也更不會相信日後的某一天會出現土地無人佃租,甚至連長工都找不到的境地。

 當然這個事情黃小剛肯定是不會主動點破的,他本來就是準備好了要陰人的,所以接下來他就把話題進行了轉移:“諸位,接著咱們便要說說稅賦的問題!方才有人問,既免了百姓的農稅,這日後的國用豈不是全落到了商賈的身上,這樣理解自然是錯誤的。未來國朝的工商稅賦,將不會繼承前隋一刀切式的市稅制度,而是采用分稅制,將針對原料、加工、流通和經營方面分別設立稅項,精準課稅!”

 在場眾人聽了都是一愣,自然有人問道:“何謂精準課稅?”

 黃小剛便扯了扯身上的絹衣,笑道:“且問諸位一句,誰知道這是絹帛從何而來,又或者說從種桑養蠶開始,直到這綢衣穿在身上,其中要經歷多少個步驟和環節?”

 這話一問,眾人都是一愕,多數不了解紡織行業的人一時間肯定是說不上來,至於懂行的卻也不敢冒昧開口。

 黃小剛拿眼掃視了眾人一圈,見無人開口,便也道:“叫我說來,不外乎種桑、采葉、養蠶、集散、轉售、繅絲、紡絲、織造、販運、裁剪、縫紉、紋繡這幾個環節,那麽我又想問一問諸位,如今一匹普通的絹帛值價至少一緡,可一匹絹帛等重的蠶繭是遠遠不可能賣出一緡的價錢,那麽絹帛的價值又是從何而來?”

 這個問題,頓時把不少人難住了,但更多的人卻是眼眉一跳,隱隱有了不安的感覺。

 而黃小剛也懶得繞圈子,直接掰著手指道:“種桑、采葉和養蠶這三個步驟是原始的農業生產,需要計算的成本是人力和桑種、蠶種,人力成本雖然可以忽略不計,但桑種和蠶種所費也是算上一算,即便如此蠶繭的價格也算相對低廉,不過十幾文便可得一斤。而後是原料集散和轉售,也即是原料商從百姓手中收取蠶繭再轉售,這就有一個人工和運輸的成本。再便是繅絲、紡絲、織造,其中繅絲需要作坊、燃料和工人,蠶繭繅出生絲也有大量的損耗,所以生絲的價格便要比蠶繭貴上許多,一般的便要百文,上好生絲更是有市無價。再然後即便有了生絲,你還得請了織工先紡線再織布,最終得到的絲綢還要看手藝分出高低價錢。即便如此這還沒完,絹布絲綢還要需要販運至外阜,交由店家分銷,並由店家交與工匠為顧客量體裁衣,然後將之縫紉和紋繡,最終製好的成衣才能讓人穿著賣出價錢。所以,這本來一斤十幾文的蠶繭,在經過了如此這般的步驟之後,才會值得高價,這其中的過程與環節,我將之稱為增值!”

 跟著黃小剛指著一個掰開的手指道:“那麽, 我們來掰扯一下,這農人辛苦種桑、采葉、養蠶,付出了人工勞力,所得用來養家糊口也是應當,可你商人只是將之集散轉售就獲了一份利、經紡織加工之後又獲得一份利、再經販運分銷還可賺上一份利。然後你商人下鄉去與農人收購蠶繭,並且將之運至倉庫、城中乃至各地轉售,你走不走官道?是不是受到了官府的庇護?我收你一份資源稅用來修葺道路,打擊劫路盜匪過分不過分?然後你開作坊繅絲織布,加工增值,你的作坊要不要官府照看,要不要兩班衙役巡邏看顧、要不要捕快抓捕盜賊震懾宵小,我收你一份增值稅用來運作官府、雇傭兩班巡捕過分不過分?再來這坐商只需呆在家中,便有行商將絹布送貨上門,然後將之裁剪、縫紉賣做成衣,便又掙得一份利,你店在市中,市在國中,之所以能開得起坐店經營,還是靠了官府整治行市、確定行業規製,維護街市秩序,百姓商賈才可放心買賣,所以我再收一份市稅,過分不過分?”

 黃小剛這一通長篇大論,可以說一起何成,而他每問一次“過分不過分”之後,得到的答案也都全是肯定。

 畢竟他也沒說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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