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了午飯,李牧和張天愛一起出門。獨孤九被他留在家裡看守鞠智盛,而李重義則要去工部,接受李大亮的訓練,上午的時候,因為李牧的事情,他已經耽誤了半天時間了。
張天愛的功夫,雖不及李重義和獨孤九,但也是在高手之列,有她陪在李牧身邊,安全的問題倒是不需要擔心。而且這乾坤朗朗,敢當街刺殺三品軍侯的人,也沒有幾個,背後的勢力一查便知,不到萬不得已,不會有傻子輕易動彈。
張天愛是要回鳳求凰幫忙,而李牧則是想去馬場,順道送她。答應程咬金的馬球賽章程,李牧已經搞定了。他結合了籃球和足球的規則,創造了一種七人製馬球賽。
依據籃球的規則,設有兩名前鋒、一名中鋒和兩名後衛,又根據足球的規則,加入了一名邊鋒和一名門將。
其他的規則,大多沿用舊製。但在‘裝備’方面,李牧又做了一番規定。
首先,馬球賽除了娛樂之外,是要賺錢的。談及賺錢,就不得不提到‘讚助’、‘冠名’,所以李牧規定,所有馬球隊員所穿的衣服,都要留出繡讚助商廣告的位置。另外,為了比賽時解說方便,李牧還借鑒了籃球和足球球服的特點,在背後用差異色的布,縫出了數字。
如今四則運算已經通過大唐日報廣為流傳了,在長安城中,已經有不少商鋪開始用這種簡便的符號記帳。不用擔心百姓看不懂。
其次,為了球員的安全著想。李牧還借鑒了橄欖球的一些東西,他從倉庫裡找出了之前衝【製皮】技能點時候做出來的護甲片。這玩意本來沒啥用處,但對於馬球賽來說,卻成了不可多得的寶貝。護甲片稍微改動一下,就可以製作成護膝,護肘,而這兩處,正是馬球比賽時,最容易受傷的部位。
馬球的大小,質地,李牧也做出了清晰的規范。
市面上的馬球的材料有木製和皮製的兩種,木製的球是中空的,外表通常塗成紅色,這樣在比賽當中顯得比較醒目。而皮製的球是以堅韌的牛皮縫製,裡面填上毛發,外面畫有紋飾。
兩種球相比較,木球便宜,輕巧,耐用。但‘打擊感’差,若是技術不過關,甚至都很難做到準確地長距離傳球。而皮球則造價高昂,相對沉重,而且不夠耐用。好處便是,皮質的打擊感非常好,一般水準的球員,都能用皮球打出一定的配合。
在打馬球的人中,軍營裡的粗漢,市井的潑皮等,大多使用木球。而皮球算是紈絝的專屬,也只有他們,才舍得使用價格高昂的皮球,且他們的技術也一般,使用皮球,還能偶爾炫技一下。
李牧斟酌考慮之後,選擇了使用皮球。他這不是向紈絝勢力低頭,而是為了吸引觀眾考量。頭一次舉行比賽,參賽隊伍的水平參差不齊,若是使用了木球,恐怕難以打出漂亮的配合,這樣會大大減少球賽的精彩程度,因此才選擇使用了皮球。
至於差價,則不再他考慮之內。就算再貴,能貴多少?能參加得起馬球賽的人,還差幾個球麽?
球員和裝備之外,便是場地了。
李牧研究了一下現行馬球賽慣用的場地,發現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除了軍營使用校場比賽,場地夠大之外。其余的場地,大多數都很小。場地小,就導致了馬跑不起來,沒有速度,也就沒有了激情。
馬場的大小,卻是正合適。
馬場一圈下來約為四裡,整體是一個橢圓形,中間的空地。剛好可以設置一個周長約一千步的馬球場。
這個面積,不算很大,卻也絕對不小。對七人製馬球賽來說,剛剛好。
李牧按現有的馬球場圖紙,按比例放大出了一個簡圖,也寫在了章程裡。程家有建造馬場的經驗,弄一個馬球場來說,不算是難事。
馬車裡,李牧和張天愛一人坐在一邊。
張天愛看著李牧抱著一個紙筒,雖然很好奇裡面是什麽,卻也沒有問。她對所有帶字的東西都不是很關心。但看李牧呆呆地發愣,她倒是覺得很有趣,一直在盯著他看。
活了二十多年,張天愛的世界裡從來沒有過與男人相處的經歷。因此,她一點也不知道,應該如何討好男人。雖然她現在已經成了李牧的女人,但是這方面,沒人教她,李牧短時間又沒有碰她的想法,導致她到現在都還沒有‘開竅’。
張天愛現在看著李牧的感覺,就像是她六歲那年。終於得到了一匹小馬駒,可以學著大人一樣騎馬了。雖然在心中無數次幻想過騎馬的樣子,但是真的一匹小馬駒在眼前,她又不敢靠近了,不知道應該從哪裡下手,心裡喜歡,卻不敢碰。
眼瞅著快到地方了,獨處的時光很快就要過去了,張天愛不甘心就這樣結束,奓著膽子,伸手拉住了李牧的手。
李牧抬眼看了看她,道:“幹嘛?”
“我看你和巧巧在一起的時候,總拉她的手,你怎麽不拉我的手?”
“……”李牧想了想,好像,沒有什麽理由拒絕,便老老實實地把張天愛的手握住了。
張天愛抬屁股坐過來,倆人大眼瞪小眼,氣氛有點尷尬。
為了緩解這尷尬的局面,李牧勾起小指,撓了撓張天愛的手心。
“你幹嘛?”張天愛皺眉道:“拉手就拉手,你撓我幹什麽?不喜歡你就松開啊?”
“……”李牧無語歎氣,小聲嘟噥道:“真是個沒有情趣的女人、”
“你在說什麽?說得明白些!”
“我說……”李牧不知道如何解釋,索性直接把張天愛摟過來,在她嘴上親了一口。張天愛的臉騰地一下紅了,人也像是被點穴了一樣,直挺挺地。
“明白了?”
“哦。”張天愛羞的臉頰通紅,不敢抬頭了。
此時車也到了鳳求凰的門口,李牧從馬車上跳下來,伸手去接張天愛,見她還愣愣的,道:“下車啊?”
“不用你幫忙,我可以——”
“你是我的四夫人,我當然要接住你。”李牧把張天愛接著,又抱了一下,張天愛隻覺得自己的腳都有點軟了,心裡頭小鹿亂撞,更不敢去看李牧的眼睛了。下了車,踩到了地面,便逃也似地跑進了店鋪。
李牧笑了笑,也沒追她,抬手叫過來一個在門口晃悠的潑皮,道:“去一趟跑馬地,把程錢掌櫃請過來,我有事跟他說。”
這些潑皮都是白鬧兒手底下的人,作用有點類似後世的城管,若是有人在京東集鬧事,就有他們的用武之地了。
潑皮領命去了,李牧這才走進店鋪裡。
穿過店鋪,來到後院,李牧便聽到了李知恩的聲音。李牧悄悄走過去,只見後院當中放著一張桌子,李知恩坐在桌子後面,正煞有介事地在面試呢。
“你會什麽?算數會嗎?記帳會嗎?識字嗎?”
“回二姨太的話,我認得幾個字,算數會,不會記帳。”
“唉……”李知恩歎了口氣,道:“不是我不想留你,你識字不多,又不會記帳,年紀也大了些,前院的事情你做不來,這樣好了,你若是肯吃苦,可以留下負責清掃,每天一百文,做一天給一天錢,請假沒有錢拿,中午管一頓飯,願意嗎?”
“願意!”這婦人聽到李知恩歎息,本以為沒戲了,沒有想到還有機會留下,而且一天有一百文的工錢。這可不是一個小數目了,普通擺攤的小販,一日也未必能淨賺這麽多。
如今長安城中,普通百姓最羨慕的活計,首屈一指便是工部的技工。李牧定下的薪水,一日三百文。其次是力工,如今是一日一百五十文。這兩種工作,都要超過普通百姓平均收入很多,都是男人的工作。
對於一個三十余歲的婦人來說,大部分都是沒有收入的。因為這個時代,能給女人做的工作不多。尋常情況,這個年紀的婦人,想要賺些錢,多是在高門大院,哪個貴人的府中做點女紅或者幫廚。一個月也不過幾百文,最多是府裡有剩菜,可以拿回家吃罷了。
而李知恩給的工錢,每日一百文。若是做足一個月,到手就有三貫。這份收入,都比得上縣衙公乾的差役了,這婦人怎能不喜?
婦人領了李知恩的條子,千恩萬謝地走了。李知恩正要面試下一個,忽然余光瞥見了李牧,臉上頓時露出了笑容,顛顛跑過來,乳燕投林般撲進李牧的懷中,撒嬌道:“主人,我一整天都在面試,都要累死了。”
李牧親昵地捏了捏她的臉蛋兒,問道:“找到合適的人了麽?”
李知恩搖了搖頭,道:“幾乎沒有合適的人,來應聘的人,大多不會記帳,識字也不多。像小梅小竹她們水平的人,一個都沒有。”
說著李知恩歎了口氣,道:“看來這樣招是招不到合適的人了,主人,你不如去跟陛下說說,咱們去教坊司挑人吧,否則這什麽時候是個頭啊,我倒是不怕累,只是怕耽誤了生意。”
“這樣啊……”李牧想了想,答應了下來,道:“好,今天就把剩下的幾個面試了,明日我進宮見陛下的時候問一下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