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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美漫的召喚師》第164章小醜的日記
亞當將日記本翻到後面。

我坐回床上,床腳的馬桶旁邊有一塊髒兮兮的鏡子,並不怎麽光亮。我看了看鏡子裡的自己,還是我那白化病的皮膚和頭髮,青紅色的血管淺淺的埋在皮膚下,黑暗裡我的眼睛在發亮,這麽模糊著看還真像個瘋子。

於是我乾脆放空心靈,躺在硬床板上睡上一覺。

晚上我和伊馮的禁閉都結束了,當然是因為我又威脅了看護人員。

我們一起去的食堂,小姑娘已經冷靜下來了,又變成了那個文文靜靜的瘦弱的小姑娘。

我揉了揉她枯槁打結的卷發,她向我呲了牙。

被人懼怕是有好處的,就比如,我的餐盤裡就有食堂大媽給的獨一無二的糖。

說是獨一無二其實只是外面賣的最便宜的劣質水果硬糖。

但在阿卡姆,這卻是高級的點心。

於是那群瘋子就又都不怕我了,在我沒注意到的時候已經被人抓走了一大把。

伊馮和多姆嘴裡鼓鼓的,哢嘣哢嘣的,嚼著的就是我的糖。我一陣心痛,趕忙護著自己的餐盤。

啃著乾巴巴的麵包,我問伊馮:“你的娃娃為什麽這麽重要?”

“啊?”小姑娘的眼睛裡有著迷茫。多姆傻呵呵的也跟著啊了一聲。

伊馮想了好半天才斷斷續續的說著:“那··那女人···她總是偷偷扎我,然後,把我的血給···給,錢?然後自己注.射..針·····幻覺。所以我··我就趁她··她幻覺時··砍··砍了她。我把她的頭髮塞進,塞進娃娃裡··裡。”

說道這,她就反應過來又衝著我大喊:“娃娃!娃娃!格蕾斯!他們拿走了我的娃娃!!”

她嘴裡的麵包渣噴了出來,眼睛裡也有了淚水:“娃娃娃娃!!!”

我突然感覺很心酸,我猜她還是渴望著那個女人的陪伴的,她真正想喊的也不是娃娃,而應該是媽媽。

她將娃娃當成了媽媽的替身,陪她在這個白色的牢籠裡枯萎!

我實在不忍心看小姑娘在那兒可憐的哭,於是我抓了剩下的糖塞給她,“伊馮,別哭。我保證你今晚就能看到你的娃娃!來,吃糖!”

“那行。”小姑娘接過糖之後立刻不哭了,或者說她的眼淚還沒流出來就被收回去了。

半響我才反應過來,那廝原來是在騙我的糖吃。我感到又氣好又好笑,卻又很心疼。誰說瘋子傻只要來著?他們想,他們可以比誰都聰明。

小姑娘看到我的表情以為我是在心疼糖,於是她也一臉心疼的往我的盤子裡扔了一粒糖。

我這回是真的笑了。

也學她的樣子把糖扔進嘴裡,哢嘣哢嘣的嚼著。

於是她更心疼了,護著那最後幾粒糖,再也不肯吃了。

亞當合上日記本,終於找到了自己想找的東西,娃娃。

小醜無頭的屍體躺在地板上,胸口鼓鼓囊囊的亞當掏出來一看,小醜的胸口塞了一個娃娃。

這個娃娃散發著一股莫名的氣息,詭異而又恐怖。

亞當閉上眼睛,仔細的感受著這個娃娃,這個娃娃上面有無數恐怖的冤魂氣息,或許曾經的阿卡姆瘋人院發生了一些什麽?

亞當將這個日記本翻到了最後一頁,看得出來寫日記的換了一個人。

我出生在哥譚最混亂的街區。

我爸是誰,他是活著還是死了連我媽都不知道。

也許我只是我媽嗑.藥後的錯誤的產物。

她是馬戲班裡的訓獅員,也是一個站街的女郎。

我媽是個瘋子,或者,按照格蕾斯的話來說,她是一具行屍走肉。

她的靈魂早就已經飛走啦,只剩下一具空殼在這個肮髒的世界裡醉生夢死。

我想,我的生命,我的存在或許是她這一輩子裡最不在意的事啦。

我對於她的價值除了替她擋下班主的騷.擾外,跟一團廢紙或是一個小瓶蓋沒什麽區別。

她大多數時候是醉著的,只有少數時候清醒著。

她清醒的時候還是比較正常的,會罵罵咧咧的給我煎雞蛋,或者從誰那兒帶回來幾隻燒雞和啤酒。她醉後卻是癲狂的,有時候把我當成她那些客人,有時候把我當成她那些癮.君子朋友。

但無論她是什麽樣的,我都愛她。因為她是我媽。

別小看媽媽這個詞了,好嗎。

不管是像我這樣的瘋子還是什麽超級英雄啊,媽媽都是特別的。

尤其在孩子眼裡,媽媽就是上帝。

所以當她又一次癲狂時,我結束了她的生命,她走的很平靜,很幸福,她還第一次叫了我兒子。

我還幫她殺了那個惡心的班主、給她第一支大.麻的混混······我開始穿上奇裝異服,染了頭髮,決心做一隻小醜。

因為小醜是在那五十三張撲克牌中唯一一個清醒的。

我開始想這個城市是誰建造的呢?

是誰規定要有富人區和貧民窟的呢?

是誰維持了平衡和秩序呢?

這些問題活在這個城市裡的人卻都視而不見,他們上班、下班,在酒吧大醉一場,第二天繼續。

一日一日,一年一年,周而複始。

我開始問我的那幫朋友們,結果他們的回答也是千篇一律的“嘿,你不是瘋了吧?”

“誰會在意這些啊,反正肯定不是我們能管的。”

“兄弟,你是缺酒喝了嗎?”

“嘿,他瘋了。”

於是我知道了,我可能是唯一一個想到這些問題的人,是唯一一個清醒的。

而我既然叫不醒他們,那不如打破這些平衡。

秩序瓦解後,幕後的主人公就會出現啦,到時候一切都會真相大白啦。就像如果兔子自己從帽子裡爬了出來,那麽魔術師就一定會出現,將它重新塞回帽子裡,然後準備下面的演出······

後來我就來了阿卡姆瘋人院。我以前很少聽說過它。

它在偏遠的郊區,遠離喧囂的城市。

它關著一群瘋子。

可是真正到了阿卡姆,我才發現這裡完全顛覆了我的世界觀。

我成為了一個阿卡姆人,我習慣了阿卡姆。

殺不死你的東西會讓你變得詭異,但是習慣,它也是個恐怖的東西,它會讓你變成一個心甘情願的傻子。

我已經被阿卡姆同化啦,和這裡的人們融為一個整體啦。

我也見到了一個令我終生難忘的女人——格蕾斯·阿克曼。

第一眼看到她,她正站在人群中,但是格格不入。

不僅僅是因為她身上那種迷人的魅力,更是因為她的膚色。

她以前可能得過白化病,從頭髮到皮膚沒有一處不是白色的。

於是我走近了她,然後看清了她的面容。

她長的並不好看,頂多算得上清秀,但她身上的氣質就是有一種魔力能讓人忽視她的外貌直視她的靈魂。

所以如果硬要分類的話,她肯定會被歸到美人的那一類,不,還要再高一檔。

因為那些空有外貌的女人們站在她身邊只會顯得像個草包。

長的好看的很多,有靈魂的太少。

可是接下來我才真正認識到什麽叫蛇蠍美人。

格蕾斯·阿克曼就是這樣的壞到骨子裡的人。

但她又始終茅盾的堅持著老一輩的傳統。

終於,我和她…

日記到這裡就結束了,日記裡的東西並不全,可也告訴了亞當它的主人是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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