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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拳傳奇》第5章 新生
  五年的時間一晃而過。

  林歸雲曾經和沈毅說過,一個人最好的啟明時間,就是在五歲的時候,這個時候身體開始飛速成長,並且已經成長到了一個足以承受微弱元力的程度,而在幼年期就開始接納元力,對於身體與元力的親和性,有著極大的提升,這對於日後境界的提升有著很大的助力。

  林歸雲已經死去了五年,沈毅也已經十歲了。

  五年的時間,對於許多人的一生來說,已經不算短暫,沈毅已經不是當年那個枯瘦的仿佛風來都能吹倒的小孩子,他長得開始高挑,盡管仍舊因為營養不足而顯得瘦弱,可是他已經長大了。

  這五年的時間,沈毅一直沒有能打開第二個元竅,因為他沒有修煉元力的功法,他曾經嘗試過去幹涉神藏內元力的旋轉速度,可是稍微一加快,他就立刻昏迷,整整昏迷了一天一夜。

  當時老狗以為沈毅死了,把他扔進了垃圾堆,第二天沈毅回去,狠狠的挨了老狗一頓鞭子。

  自那以後,沈毅再不敢輕易干涉眉心那個叫神藏的元竅。

  林歸雲給了沈毅打開了大門,卻沒有告訴他路應該怎麽走。

  沈毅也並沒有幽怨什麽,林歸雲給予他的已經足夠多了,甚至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他不是一個不識好歹的人。

  不過,即便沒有修煉的方法,他仍舊感受到了身體在元力滋養下帶來的驚人變化。

  他的視力變得出奇的好,他甚至可以看清楚十米外空氣中漂浮著的灰塵顆粒,他的聽覺異常的敏銳,他的思維速度大幅度提升,而最大的變化,是他的記憶力變得出奇的好。

  最初的時候,還隻是能回憶起前世的某些片段,可是到他十歲的這一年,他已經能回憶起他經歷過的所有的事情,前世今生,一切他經歷過的時間,都能像電影一樣回放,他已經能做到真正意義上的過目不忘。

  沈毅感覺自己就像是升級過的電腦一樣,一切飛速的的變化著。

  不過奇怪的是,他的身體一直沒有什麽變化,除了自己長得比同齡人高一些外,他還是一樣的瘦弱,力氣並沒有增加,甚至顯得還有些弱小。

  他有些莫不清楚自己的變化到底是不是正常,不過這不妨礙他的計劃,妨礙他逃離這裡。

  他原本對老狗等人懷著莫大的仇恨,他痛恨每一個鞭打和壓迫他的人,可是五年過去了,那曾經在他胸腔裡熊熊燃燒的怒火,已經微弱成了火苗,盡管仍舊存在,卻燃燒不到他的理智。

  他不得不承認,時間,可以改變一切。

  他已經被改變到了適應這一切。

  沈毅原本計劃著自己擁有力量之後,將這些人全部殺死,然後逃離這裡,可如今,他隻想逃離這裡。

  其他,已經不重要了。

  相比起復仇來說,美好的生活,總是讓人更加向往,即便付出的代價是忘記仇恨。

  大多數人都是在麻痹自己和自我妥協中渡過的,不是嗎?

  沈毅隻是個普通人,即便今世擁有了元力,他仍舊有一顆普通的心。

  …………

  他決定徹底逃避的這一天,很快就到來了。

  對於他們這樣的奴隸來說,盡管時間沒有任何意義,可是老狗還是記得沈毅已經十歲了,晚飯過後,他忽然問詢沈毅:“你十歲了?”

  沈毅一怔,然後道:“我不知道。”

  老狗放下飯碗,靠在沙發裡沉思,片刻後點點頭,

道:“沒錯,十歲了,我記得螺絲那個女人就是七年前上了刀疤的床,瑪德,老子都還沒有睡夠她呢!也不知道那個婊子現在還活著沒。”  老狗似乎陷入了某種追憶,沈毅卻聽出了這話裡的另一個意思。

  十歲,在荒原就意味著長大,雖然不是成年,卻已經可以算作勞工,而在垃圾場,被認定為勞工的下場,就是在臉上烙上奴印,徹底成為老狗或者說是刀疤的私人物品。

  如今的沈毅隻是個黑戶,可一旦在臉上烙上奴印,那麽他就成了奴隸,這是一輩子的標記,除非改頭換面,否則他哪裡也去不了,一輩子都不要想著翻身,那些美好的生活,更無從談起。

  老狗的詢問,就意味著結果,沈毅馬上就會被帶去刀疤那裡,在臉上烙上奴印,從此成為奴隸。

  沈毅知道,他的時間不多了。

  而且他最近已經發現,他鑽入那些坑洞已經顯得困難了,他雖然瘦弱,可是太高了,身體已經遠遠沒有他幼年時那麽靈活。

  悶棍將碗收拾好,一旁的鐵鍬看著沈毅,忽然嘿嘿的冷笑了幾聲,似是幸災樂禍,這個猥瑣的男人,總是喜歡捉弄沈毅,盡管沈毅從未被他捉弄成功,他卻樂此不疲。

  “小狗子,知道烙鐵嗎?拿東西印在臉上,可是很疼的哦。”

  沈毅沒有理會,腦中飛快的思考,木訥的回應一聲:“哦。”

  鐵鍬未能得逞,有些興趣缺缺,呲笑一聲,道:“跟悶棍一個德行,三棍子敲不出一個響屁,我真懷疑你是他兒子,悶棍,你當年是不是和螺絲那娘們兒偷偷的……”

  悶棍一言不發,仿佛沒有聽到,仍舊在廚房忙著,老狗這時候忽然抽出了鞭子,一鞭子打在鐵鍬臉上,怒罵道:“放屁,螺絲那娘們兒隻跟老子睡過!再瞎嗶嗶,老子掐了你的舌頭!”

  鐵鍬揉了揉臉,仿佛那一鞭子絲毫不疼,仍舊說道:“得了,最後還不是跑到刀疤床上去了,你連個響兒都聽不到了,話說,那娘們兒長得不怎麽樣,可叫起來,可是真他娘的帶勁兒啊。”

  老狗這次沒有抽鐵鍬,而是抬腳過去踹了一腳,罵道:“聽你娘的響,這麽想聽,你滾去刀疤哪兒聽牆根兒啊!”

  鐵鍬嘿嘿一笑,道:“我哪兒敢,要去也是頭兒你去呀。”

  老狗呸一聲,笑道:“去個屁,老子還用聽牆根兒?我告訴你們,阿水那娘們兒可比螺絲叫的好聽十倍!那可是館子裡的頭牌,頭牌知道嗎!老子睡過!”

  另一個叫榔頭的男人聽了,冷不丁從飯碗裡抬起頭,插嘴道:“什麽頭牌,早就被刀疤睡爛的女人。”

  老狗照例給了榔頭一腳。

  “頭兒,啥時候也帶兄弟們去開開葷?”

  “一起上?哈哈哈……”

  沈毅有些聽不下去了,把碗放進廚房,悶棍正蹲在灶火邊悶頭抽煙,看到沈毅進來,頭也不抬,仿佛沒看到一樣。

  這就是荒原裡的人,愚昧無知,粗魯不堪,他們的話題直白的能看到人心底裡最深的醜惡,他們毫無遮掩,因為眾人皆是如此,無須遮掩。

  沈毅已經習慣了這樣的場景,他們每天的話題幾乎都是如此,談論著酒館裡哪個女人最帶勁兒, 研究著刀疤又睡了幾個女人,或者是哪個勞隊的女人過得最滋潤,仿佛生活裡除了撿垃圾,就只剩下了原始的那些欲望。

  也確實如此。

  沈毅蓋著發臭的被子,悶頭想著自己應該怎麽辦,樓板的木板連風都擋不住,更不用說他們粗獷的嗓門兒,幾人不知道聊到哪裡,又聊回了那個叫螺絲的女人。

  沈毅記得她,一個長相普普通通的女人,叫起來就像是荒原上的鬣狗,亂蓬蓬的頭髮什麽時候都扎著,平日裡呆滯無神,隻有從老狗的房間裡出來,眉目間才有一絲人氣。

  老狗不知道,螺絲曾經悄悄和鐵鍬睡過,就在荒原的垃圾場裡,沈毅從坑道的縫隙裡曾經見過,醜陋至極。

  那個女人只在他們小隊裡待了三年,之後不知道怎麽就上了刀疤的床,然後就離開了這裡。

  這是一個辦法,可顯然沈毅走不通,他沒有那個資本。

  不過,螺絲的離去,在這時候忽然點亮了沈毅的腦海,讓他想起來,有一條路,是可以離開這裡的。

  他們這個垃圾場的鎮子,總共也就百來號人,消息閉塞,沈毅之前一直不知道怎麽才能逃走,因為荒原太大了,距離他們這裡最近的城,據說有上千公裡。

  如果依靠沈毅一個人步行,腳上帶著鐐銬的他,想要活著走到城裡的希望太渺茫了。

  沈毅的腦中飛速的盤算著一個個的可能,一個計劃慢慢的在他的腦中成型,可他聽到樓下老狗那令人生厭的聲音,忽然又推翻了自己先前的想法。

  老狗,必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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