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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去江湖》第16章 少年何處灑熱血
  天地是一頁書,整個世界的上與下,皆是文字。

  魏笠站在其間,如果從天空中俯視,他就像極了是一個小小的句號,似乎走到哪,文字就在哪結束。

  人之所向謂之心,人之所畏是之像。

  心像,就是期待且畏懼,向往且逃避的投影。

  石碑之外得讖言,石碑之內破心障,兩者結合,才能走出這方心中世界,到達方外之地。

  有機敏聰慧之人,一眼勘破心中像,白鹿渡虛妄,躍障而上。

  有身負機緣之人,知行合一身既像,仙人釣雛鳳,扶搖而上。

  有一擲千金之人,另辟蹊徑避過像,犬吠人明了,開道而上。

  有最最倒霉之人,未見讖言懵逼像,抓耳又撓腮,迎難而上。

  是了,這最後一種人就是魏笠了,天地皆蒼茫,入眼既他鄉。

  他鄉。

  魏笠心中一直有所介懷,就是自己厚著臉皮跟荀川來這個世界究竟對不對,畢竟那書店的老頭說過,荀川才是他筆下的主角,而自己呢?主角身邊的一個配角嗎?就像周星馳身邊的吳孟達一樣?

  不,這麽說有點磕饞,應該是《英雄本色》裡面,狄龍身邊的周潤發才對,再不濟當個男三號張國榮也好。

  等等,我什麽時候把自己帶入配角的角色了?

  這種惱人的心緒不斷縈繞在魏笠心頭,跟荀川在一起的時候他很少想這些,可在這裡,這種念頭被不斷的放大,他甚至想到了自己的結局,那個畫面是荀川站一處高山之上,而底下是洶湧的人潮,他們在為山上的人忘情歡呼,而自己被淹沒在了這人群之中,無論他如何大聲呼喊,那個同鄉人都聽不見,最後,自己的聲音也沉入了那陣陣歡呼裡,仔細聽,已是別無二致。

  他越想就越焦急,腳下的腳步亦是急促起來。

  書頁上,這個句號想跑遠一些,越遠越好,似乎他走的越遠,自己的故事,就能晚一點結束。

  魏笠逐漸體力不支,癱軟在地上,可即便如此,腦中那一直縈繞自己的念頭卻並沒有消散哪怕一分一毫,相反地,沒有了運動消耗精力的氣口,他的思想更加集中,使他不堪其擾。

  這種攀比、不甘的心緒並不會讓他痛苦,他還是能跑能跳,身上不疼不癢。

  可這能讓他悲傷。

  悲傷著自己的平凡、普通、甚至讓他霎時間覺得自己舔著個臉跟到這裡來簡直無恥。

  或許我就應該老老實實待在小縣城裡,做個普普通通的差生,或許畢業、或許肄業、隻要不做些出格的事,跌跌撞撞的就能混到畢業,反正大學肯定是考不上的,然後如果想去大城市的話,可能會外出打工四五年存上一點積蓄,回來後找一個本地媳婦,從老爸手裡接過他的商店和二胡,生個不俊俏也不醜陋,跟自己一般無二的普通孩子,最後在小城裡年複一年,日複一日過上那種一眼就能望到頭的人生。

  這樣的念頭,開始蔓延。

  這和當初被那一僧一道的拒絕不一樣,因為當初的悲傷還能讓他哭出來。

  他望向天空,天空中的文字不知何時變成了描述他的文字。

  七歲時,跟爺爺學習下棋……

  九歲時,上學跟別人打架,自己被人輕輕打了一拳,哭的稀裡嘩啦,課都沒上就跑回了家……

  十歲時,為了不被別人欺負,第一次打了一個比自己還弱小的人,成功混入了那群欺負自己的群體裡……

  十一歲,

跟著自己年長幾歲的孩子,逃課跑到學校外的小巷裡,分到了第一支煙……  十二歲,迷上了網吧,趁著父親午睡,從他褲兜裡偷了五十塊錢上網,從此學習一落千丈,小考憑著僅存的功底,摸著線考上了縣裡最差的初中……

  十五歲,中考後,還算年輕的父親眯著眼,問著自己還想不想繼續上學,他眼角出現了幾絲魚尾紋……

  十八歲、二十五歲、三十二歲……

  最終,文字化成了一個人形。

  十五歲的魏笠仰著頭,看見了七十歲的自己。

  那個變成糟老頭的自己,咧著一嘴黃牙,向自己伸出了手。

  也許這才是自己要過的人生吧。

  想了太多東西,腦中思維不肯停歇,導致他的眼皮有些沉,人也有些累,他抬起由於奔跑,變的汗津津的手,就在兩個魏笠將要碰觸的瞬間,一滴汗水滑過手掌,忽然這種火辣辣的疼痛頓時讓他縮回來。

  他愣愣的看著手掌之上,那還沒結痂的四道血痕。

  我當時究竟是想著些什麽,才使得抓出這四道血痕而不自知的?

  那個時候感受到的疼痛,要比現在疼多了吧?

  昨日下山的景象,歷歷在目。

  “走到這一步,可以了。”懸停在半空的老年魏笠雖沒開口,可魏笠耳中清晰地聽到了他說的話,語氣中甚至帶有些輕浮。

  “你是我?”魏笠問道。

  “未來的你。”

  “那山上的一僧一道也說過‘可以了’之類的話。”

  “可他們不是你,所以你聽不進。”

  “未來的我變成你這鳥樣?”

  “人會變,總有一天你會成為我。”

  “未來又不是一定的。”

  “過去都注定了,未來也就不難猜了。”

  “過去……也不對。”

  魏笠沒再去反抗腦中翻湧的思緒,而是順著這些記憶,說出了隱藏在人生細節之中的另一番景象……

  八歲時,爺爺誇我下象棋有天分,說這樣的孫子,未來不可能是個笨蛋。

  九歲時,父親給我念了一段小說裡英雄被人欺負後,忍辱負重,然後努力一雪前恥的劇情,說完他指著書說,這樣的大俠都被人打,重要的是被打了之後,要知道怎麽打回去。

  十歲時,我確實打了一個比我弱小的孩子,可誰叫他往我同桌那個女生頭髮上放螞蚱?我不打他打誰?該打!跟那群欺負我的人搞好關系後,我第一件事情就是叫那個欺負過我的人單挑,最後把他打服了還得笑嘻嘻地說以後我就是他們的老大。

  少年的眼神,越來越清澈。

  十一歲,我的確學著抽煙,覺得這就是大人了,很酷,可當我知道,每存夠十顆煙,賣給學校小賣部老板能換兩塊錢的時候,我就在沒抽過。

  而且,我就算抽了又怎樣?你又不是我爸!

  魏笠給那個老年的自己翻了個白眼,心想自己這七十歲的年紀都活狗肚子裡去了嗎,還沒十五歲的自己豁達,於是他繼續說著。

  十二歲,我告訴你,我不止偷我爸的錢,我還偷我爸的書,厚厚的一本《金庸全集》我偷偷看了大半個學期,學著裡面的大俠,想著學會一身武功,懷揣著大理想,為國為民。

  特別幼稚對吧!還有更絕的你怎麽不說?要不是我逃家不成,我現在還真不在這裡,應該在少林寺!

  最後,他對著空中的自己,說道:“你說我是未來的我,那這些你都忘了嗎?”

  只見空中的那個自己又變成了荀川的模樣,不屑一顧地說:“要是沒有我,你能會出現在這裡?你就這麽願意當我跟班?”

  也許是變得太像,這一諷刺讓魏笠激動起來,亦或許是剛才憋的難受,舉起拳頭大叫道:“荀川!你個哈麻批,誰是誰跟班還不知道呢!要沒我,你個哈兒連狗肉都吃不上!毛爺爺都說了,大路朝天各走一邊!這裡這麽大,就你來得我就來不得?而且可是陳老頭讓我進來的,我不欠你什麽!”說完,像是找到了依仗,再喊:“對, 是陳老頭讓我進來的,你當你的主角好了,反正我不伺候!對!爺爺我不伺候!”

  魏笠能感覺得到,這片天地的文字,正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改變,內容或許還是那些內容,隻是他不在悲傷。

  因為平凡的自己,亦有著些不可替代的思想。

  空中的人形又變成了自己,一個一模一樣的自己,他問出了一個問題。

  “我來這裡,到底想要什麽?”

  “你不是我嗎?你不知道?”

  “正因為我是你,所以我不知道。”

  “我也說不清楚我想要什麽。”魏笠認真想了想,別說還真是這樣。

  “那你為什麽要留在這裡?”

  魏笠沉思了一會,忽而咧開嘴,笑道:“我九歲那年,我爸給我念完那段小說,結束後豪氣得不得了,隨口感歎地對我說了一句話,我記到現在,也是從那個時候,我特別喜歡看一些熱血的故事,想到處去闖一闖,你可記得?”

  另一個自己,點了點頭。

  地上的魏笠握拳立起大拇指朝向自己,說出七個字――

  兒須成名,

  酒須醉。

  天地間,文字飛快匯聚,一塊黑色石碑,赫然出現在魏笠眼前。

  天地皆蒼茫,入眼既他鄉。

  兒須成名,酒須醉。

  兒不成名,誓不歸!

  入念,顯像,勘破。

  這一刻的魏笠,再也不會被自己心中的迷茫所妄,他找到了自己來到這座天下,並一路走下去的理由。

  書上那些個少年立志的故事,想來也不外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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