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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外星智腦》第三十七章 突破口
  將搜查令填報完成後,安排得力下屬去搜查房屋。雖然都是走過場,但是也得走不是。

  從自己辦公室隱蔽的地方,拿出早先準備好的一包東西,就向刑訊室走去。

  李偉三人已經羈押回來,分別關押在刑訊室裡,馬良需要去看看,而且有些工作需要自己出馬,交給別人?呵呵,那麽二十多年的刑偵工作算是白幹了。領導的事情是最重要的事情,自己不出馬更待何時?

  刑訊室建立在警察署的一角,周圍高牆圍困,牆頭嚴密的鐵絲網和荊棘絲繞了一圈不說,還有周界布控,攝像頭定點監視,可以說是防范嚴密。

  而且在蓋刑訊室的時候,也是內部加厚磚牆或混凝土牆,其中有的刑訊室是中間加固鋼板,作為重刑犯的刑訊室。

  所有這些,其實都是給人看的,不說別的,在國內的法律中,連個超過15厘米的帶刃匕首出門,都會被罰沒,甚至還會面臨刑拘,還恨不得買個菜刀都要備案的社會環境下,你以為這種加厚加固的嚴密監視的建築裡,有幾個人能逃脫出去?

  建立這樣的建築,只有兩個手段,一個是防范,另一個重要的作用是威嚇,體現法律的威嚴。

  讓犯罪者來到這裡就會害怕,心裡的壓力就會迫使犯罪者交代事實,這才是重要的,沒聽說過那個罪犯能從這裡逃出去,都是在押送途中才有機會。

  如果有小說中~出現,將犯人從羈押處救走的事情,那只能是出現在小說中。

  現實是,這些建築都是有建設要求的,每個特殊用途的建築不是一些小小爆破就能闖入救人的。當然,這種建築在縣、鄉這個級別的地方是不可能有的,所以一般的重刑犯都是一旦被抓,就移交到市一級羈押,也是有原因的。

  李偉等三個人被分別關押在三個刑訊室裡,每個刑訊室裡有三個攝像頭,一個對準被問詢人的位置,一個對準問詢人的位置,還有一個刑訊室全景。

  它們的主要作用是將被問詢人和問詢人,納入監控攝像裡,還包括兩個拾音器;

  這三個攝像頭是有條例要求的,所有國內的警察署刑訊室裡都要裝這三個攝像頭,而且問詢人一般都是三人製,兩個問詢者,一個速記員,也可以超過三人,但不能少於三人。

  而且問詢後三人都要在問詢書上簽字。這些都是為辦案和問詢準備的,防止串供、虛假口供、犯人或嫌疑人翻供、冤假錯案等事件的發生,而且這些視頻和文字信息都要留作證據,提供給法庭做證據查詢。

  說了這麽多,只是讓你明白這裡是怎麽回事,問詢流程是怎麽回事,但是你要認真,就呵呵了。

  馬良在刑訊監控室裡觀察著李偉三人,這個時候三個人都分別被關押在刑訊室裡,他們是看不到外邊的情況。

  這三個人,分別是程阿水、李偉、阿海。這三個人也是和李洋一起做走私跑船的同夥。

  他們三個人加上李洋,就是調查案卷中,合夥跑走私的犯罪團夥。當然,也是李洋頭一次跑走私,不為別的,就是因為賺的錢多。

  但是就是這頭一次,卻因為在途中遇到海洋風暴,被拋出船,並漂流到荒島上。

  程阿水,四十多水的人,也是底層水手一個,沒少做違反法律的事情,不過都是那種小錯不斷,大罪沒有的,對於走私可以說熟的不能再熟悉了。

  李偉,以前是李洋的同事,因為都姓李,所以在李偉五百年前是一家的說法下,

和李洋的關系比較親近。對此,李洋是懷疑的,因為他的姓,是福利院的院長給起的,更不就不是他的本姓!  李偉也是介紹李洋跑走私的人,但是就是頭一次,就出來事情,也不知道是李洋的不幸還是李洋的幸運!

  因為李洋的落水,並漂流到荒島上,卻遇到了小奧,改變並打破了他以前的生活,也許也是幸運的。

  阿海,程阿水的親戚,算是侄兒吧。都是一個姓,也叫程阿水叔叔,但是卻是出了五服的關系,很年輕,實際年齡還沒有滿二十歲!

  馬良在外邊,一一將這三個人觀察了一邊後,根據他的判斷,將突破口放在了程阿水身上。

  因為馬良觀察發現,其中一個人太年輕,可能不會將事情說出來,也可能不是案件主要人員,只是編外人員,根據這個叫阿海年輕人的信息看,更加確定這一點。

  而李偉雖然比較慌亂,但是他不是很好的合作者,這樣的人沒有太多的拖累,容易泄露秘密,而且也容易被人引誘說出一些不利於自己的事情。

  只有程阿水,年齡較大,有家庭就有拖累,而且是個平頭老百姓,私心重,並且經歷豐富,看的清一些事實。

  還有就是根據觀察發現,程阿水被關進刑訊室後,表面鎮靜,但雙手不時的搓動,反應他內心的不平靜!

  這樣的人在這樣的環境裡,只要有根救命稻草,就會毫不猶豫地抓~住。馬良的經驗確實豐富,一下就找到了他想突破的地方,相比李偉而言,程阿水更加的好溝通。

  馬良給身邊的幾個警察使了眼色,其中三個警察點了點頭,進入刑訊室內。

  三人進入室內,擺開架勢,出示各自證件,並由記錄員念了問詢時間和事件事由,並講解了下相關法律條文,並證明了一下犯人的真實身份。

  證明真實身份,就是問叫什麽名字、性別、年齡、職業等等身份信息。很多人在這裡都會說這些事情很搞笑,難道詢問的警察還看不清人是男是女?還不了解是誰被抓進來的?

  其實不然,這個程序是非常必要的。因為這個問詢,就是證明你是你本人,沒有別人代替,這些東西都是要記錄近攝像機內保存的,等後期要提供給法院的。

  另外,就是顯示法律的威嚴,不管你是誰,不管你是女還是男,進來後只有坦白交代才是真,其他都是假。

  這個,就和古時候縣官問案前,一拍驚堂木,然後問:“下跪者何人?”是一個道理。不過就是現在的社會,更加的理性化和平等化!

  等這些東西都問完以後,就開始了關於案件的問詢;

  “程阿水!”警察喊道。

  “程阿水!”看程阿水沒有反應,主要問詢警察再一次大聲喊道。

  “在,在……”程阿水有些哆嗦的說道。

  “介紹一下自己的家庭情況!”

  “我的家裡……”程阿水有些低沉、斷斷續續的說了起來。

  “你知道你犯了什麽罪嗎?”

  “我、我沒有犯罪,警官先生,我沒有犯罪啊。”

  “那麽,2015年6月5號你在哪裡,幹了什麽事情?”

  “6月5號?6月5號我~幹了什麽?警官先生,我記性不好,想不起來了。”程阿水心裡滔天巨浪,但還是鎮定地說道。

  “需要我的提示嗎?6月5號,頭市、漁船、出海。”問詢的警察繼續壓迫地說道。

  “知不知道,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說吧,所有的犯罪經過和犯罪事實,都交代吧!根據我們掌握的證據,你也不要有任何的僥幸心理!”

  問詢警察的話,讓程阿水知道,他做的事情已經被警察掌握了, 再狡辯也沒有什麽希望了。

  程阿水沉默了,他的雙手顫抖的更加大了,雖然在努力控制著自己的雙手,但是卻感覺自己的力量在衰退,內心中中有一個詞語:‘怎麽辦?怎麽辦?怎麽辦?’。

  他自己知道今天如果不交代,也不會逃脫的掉!所有的一切警察都是調查過了,現在缺少的是自己的認罪而已。

  他的神態變得非常頹廢,並且內心也是知道自己要完蛋了,在做這個事情的時候,他就有過考慮。

  不過人都是有僥幸心理的,看到別人在吃香的喝辣的,自己卻是苦窮一個,天天為那三瓜倆棗的艸心,心態能平衡才鬼了。

  但是現在,他卻是有些後悔了,要是沒有去跑這趟船的話,自己應該不會有這麽多的事情吧!可是跑多了難道終不遇鬼麽?

  可是自己家裡呢?上有老下有小的的家庭,自己是整個家的頂梁柱,如果自己被抓了,那麽自己的家也就垮了。該如何是好啊!

  “能給我根煙麽?讓我好好想想。”程阿水沒有再說什麽,只是將有些顫抖的雙手向前伸出後說道。

  兩個問詢的警察相互看了看,其中一個拿出包煙,抽~出其中一根,起身遞給了程阿水,並為他點燃。

  根據條例,在問詢期間,問詢人和被問詢人之間,是不能有肢體接觸或物品互遞的,但是有些時候比較人性化,為了讓犯罪嫌疑人更好的反省或者交代口供,一支煙或一瓶水還是可以滿足犯罪嫌疑人的,而且上級或其他司法機構也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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