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默拖著疲憊的身軀,走在破敗的城中村。
夕陽將身影拖得長而詭譎,百米之外便是林立的高樓大廈,影子時而重疊,時而分開,就像是一隻小小的螞蟻,爬行在巨樹之間。
今天又是辛苦而收獲廖廖的一天。
每個周末都是如此,陳默早已厭倦發傳單,但是想想倔強的清淺,卻隻能歎氣。
“要到什麽時候,才能不為錢發愁呢?”
暢想一陣,啞然失笑。
世界末日的時候唄。
漫不經心的推開小院大門,一抬頭,只見一具白花花的肉體從衛生間裡閃出來。
香豔旖旎?
不不不,根本不存在的。
對方沒怕,倒把陳默嚇一跳。
“額,娟姐,你洗澡怎麽不鎖大門啊?”
魏娟披散著頭髮,倚在門框上,神情懨懨,冷漠的瞥他一眼。
“我又不是沒穿衣服。”
嗯,確實有穿。
下半身一條大花褲衩,上半身一件半透明白襯衫,裡面大紅色防寒罩輪廓分明。
有些審美,是不存在救贖可能的。
陳默實在接不上茬,搖頭走進自己的臥室,心裡突然有些疑惑。
今天的魏娟,居然沒跟自己聊葷嗑,是心情不好麽?
看起來怪怪的……
城中村兩大鬼見愁,魏娟坐二望一。
大娟年方二八――實打實的二十八,相貌驚人,作風潑辣,誰敢佔她一分錢的便宜,她能堵人家門口罵上八個小時不歇氣。
偏偏又自我感覺極其良好,沒事就調戲一下陳默這棵小白菜。
陳默是雲大人文學院中文系大二的學生,身材挺拔,有點小帥,按說,怎麽都不至於被大娟惦記上,根本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但陳默是孤兒,一個窮字,就足以讓任何人都敢於以居高臨下的眼神去俯視他。
世道,不就是這麽回事麽。
晚餐按慣例,仍舊是泡麵。
在飯盒裡擱好面餅、調料,撕一把青菜,打上兩枚蛋,一根腸,4塊錢不到,對付得妥妥的。
一切搞定,出門燒水。
陳默租住的小院,總共有三間正房,一間廚房+衛生間+浴室。
一號房是房東魏娟的臥室,二號房的小夫妻前幾天剛搬走,三號房陳默在住,四號房是廚衛,剛好在陳默隔壁。
外面聽著已經沒什麽動靜,陳默才出門,結果一轉頭,差點撞到兩座大山。
我去!大姐,你無聲無息的站在這兒,想什麽呢?
陳默嚇出一頭冷汗,這要是真撞上,會不會被當場按倒索賠?
魏娟不知道在發什麽呆,雙眼裡一片狼光,嘴角直流口水,就這麽直勾勾的看著陳默。
“娟姐?!”
陳默被那眼神看得直發毛,悄悄把手伸進褲兜,握住甩棍,心裡打定主意:她要是敢撲上來,一棍子抽倒!
別誤會,是真的甩棍。
城中村亂,陳默又總是在酒吧一條街打工,防身之物,向來是隨身攜帶。
魏娟被喊“醒”,不動聲色的一舔嘴角,把口水吸溜回去。
“小默,晚上跟姐隨便吃一口?”
特意加了重音的“隨便”兩個字,嚇得小處男面如土色。
我暈!誰敢吃你的飯!
吃你一碗豆腐,賠一隻雞?
陳默趕緊擺手,敬謝不敏。
“娟姐你自己吃吧,我有泡麵。”
鬼神辟易魏大娟同志在陳默胸口下身一陣掃瞄,
再一次舔舔嘴唇,浪笑道:“你還在長身體,總吃泡麵怎麽行?影響發育……” 我去!
畫風終於正常了……但是我為什麽這麽想死?!
陳默話都不敢接,狼狽逃竄。
“哈哈哈!”
身後傳來魏娟的大笑,以及一句揚起音量的送別。
“小帥哥,等哪天我把死老頭的狗燉了,給你好好補補!男人吃了都說好呢!”
不出意料的,隔壁院外馬上傳來王老頭的回罵。
“挨千刀的娼婦!你那身肥膘熬成油渣給我們家小白吃都嫌臭!好好治你的沒毒去吧!”
“喲!小白是你親生孫子吧?嘴巴長得一模一樣呢!”
“你個……@¥#!”
城中村兩大鬼見愁,排行第一的就是王大爺和他的大狗小白。
那狗不知道是什麽品種,特別狂躁,見人就叫,再加上王大爺這個蠻不講理的老頭,誰見到都得繞著走。
湊近了挨咬犯不上,你敢衝狗揚棍子,王老頭就敢抱著你大腿往地上躺,誰不慫?
唯有鬼神辟易魏大娟!
罵戰一起,短時間內就不會歇。
不知道她倆是什麽時候結的仇,但這就是陳默的日常。
燒完水立即撤退,回屋把房門一關,霎時便琅琊深秀,內斂芳華。
額,芳華如果不是泡麵味的,應該會更好。
狼吞虎咽的開始扒面條,扒著扒著,陳默心裡突然升起一股煩躁。
就好像有一股神秘的波動,在輕輕敲打著血液、骨肉、精神,不疼不癢,卻讓人沒法集中注意力。
目光在室內遊移片刻,最終定格在角落, 那裡,擺著一個小小的儲物箱。
常言道,睹物思情。
小箱子裡,是陳默父母車禍故去後,僅剩的一些遺物。
如果是在往常,陳默大概會靜靜的看一陣,然後該幹嘛幹嘛。
整整三年時間,他沒碰過箱子一下。
但是今天,似乎感受到什麽召喚一般,陳默鬼使神差的走過去,打開箱蓋。
二十七張相片,七份證件,四本書,兩條項鏈,一枚玉鐲,一個筆記本……
裡面的東西,陳默如數家珍。
手指在記憶上輕輕掠過,直到一樣東西映入眼簾,截斷溫柔。
“咦?!”
“這是什麽東西?!”
陳默驚訝的拎起那枚“十字架”。
上短下長,左右對稱,十字形狀,下端尖銳如錐。
材質是紫水晶,紫意盎然,晶瑩剔透。
長10厘米,寬6厘米,握在手中,觸感清涼,沁人心脾,令煩躁一掃而空。
很有趣、很奇妙的東西。
然而陳默確信,父母的遺物裡絕對沒有這玩意!
仔細回憶,陳默的眼神漸漸變得駭然。
三年前,自己確實撿到過一枚十字架。
與眼前這枚,在外型上,一模一樣。
然而,那玩意的材質,是最普通的石頭!
就像是一個被頑童精心打磨出來的玩物,挺有意思,但是一文不值。
所以說,如果我沒有瞎的話……一塊石頭,在三年裡,悄悄變成紫水晶?!
扯什麽鬼!
石頭成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