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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富翁》第180幕 牛排司令
“嘭!”

巨響過後,索然無味。

這是一場不公平的對抗,白石-溫徹斯特聯隊贏了,贏得有點勝之不武。

道格想要表現的優勢,並沒有表現出來,白石安保公司在戰術設計上的優越性,完全沒有顯示出來。

但是,紐黑文的民兵司令湯姆遜的眼中卻滿是炙熱的火。

他看向道格的眼神,有著莫名的熱情。

他看到了過去戰爭背後醞釀的含義,他看到了未來戰爭的真理,那就是——爆炸。

而在他看來,道格就像是為人類帶來火種的普羅米修斯一樣,為他帶來了爆炸。

“道格閣下,能邀請你共進晚餐麽?”紐黑文的民兵司令湯姆遜,難得有些含蓄。

道格沒有想到自己無心插在地上的一根樹枝,居然成為了別人眼中的寶貝,他沉著冷靜地回答,“好。”

“真是太好了!”湯姆遜搓著手,就像是一個僥幸賺了一筆大錢的小生意一樣。

其它武器公司的代理人,看到這一幕,也沒有一聲不吭的離去。

他們以某種奇幻的方式,決定了與湯姆遜打招呼的順序。

與此同時,他們也與道格友好的握手。

“希望我們有合作的機會!”

“會有的!”

“那個炸藥真是性感!”

“是啊!它的確很性感。”

……

這些人絲毫沒有提名次的事情,就連小柯爾特都沒有提。

因為,此時此刻的他已經看到了差距。

他不愚蠢,之所以之前看上去有點愚蠢,那是因為他一直以來,只是溫室裡的花朵罷了。

溫室裡的花朵,盡管發育的要比野生的花朵更鮮豔一些。

但是,不經歷風吹雨打,卻總難免膚淺。

當他和道格道別的時候,道格沒有特別在意,只是回道了,“再見”這兩個字。

紐黑文市長德尼羅先生,等其他人都走了,才走到道格的面前。

他沒有誇獎道格,只是很平淡地說了一句,“你真的很能乾。”

“感謝您的認可。”

道格目送德尼羅市長離開,眼前觀台上只剩下了湯姆遜一人。

湯姆遜在這種只剩下了兩個人的“私人場合”,提出了一個要求,“能不能給我一顆真的手雷?”

“可以。”遠處的白石-溫徹斯特聯隊勝利歸來,“拉姆,給司令先生一枚手雷。”

拉姆將身上掛著的一枚手雷,遞給了這位年齡已經超過了四十,兩鬢斑白,在這個年代算得上是一位老年人的湯姆遜死靈。

“哦?這位是你們聯隊的指揮麽?這麽年輕?”湯姆遜看到一身英氣製服的小拉姆,接過手雷的時候,好想再加上一句,“把他也借我看看。”

但是,理智還是製止了他的行動,因為他知道,這樣的核心人員,對於任何人來說,都不可能外界。

甚至,如果有可能,都要讓他杜絕與外界的一切聯系。

因為,人這種生物是經不起誘惑的。

只要有接觸的機會,就有被腐化的可能。

因此,真正的忠心者,接觸的對象往往只有他效忠的人。

湯姆遜是一個懂規矩的人,懂規矩的他,自然不會破壞規矩。

別看湯姆遜看上去就是一個年級有些大的白人大叔,但是他這幅模樣,在美國民眾中,卻不是很一般。

或許是繼承自英國,美國人對於領導者,總是希望他們的年紀更大一些。好像這樣的人,做出的決定就更靠譜一樣。

另一個世界,美國第四十四位總統,侯賽因-奧巴(和諧)馬,就因為這個原因,將自己貼著頭皮的毛發染白了。

而在他之後的美國第四十五位總統,唐納德-川普,乾脆就已經是一個十足十的老年人了。

哪怕其它國家的人,再覺得他沒譜,能夠當選的他,依舊代表著一部分美國人民的意志。

與此同時,在這個美國物質還沒有極大豐富的年代,稍微超出平均水準的肥胖,這是一個加分項。

因為,在這個饑餓橫行的年代,想要肥胖,那必然意味著擁有更多的財富。

並且,肥胖的人,看上去似乎都更和藹一些。

紐黑文的民兵,說實話已經很久沒有上前線打過仗了。

現在的定位,甚至有些類似於編外的警察。

因此,湯姆遜的這幅模樣,以及總幫助有困難的人的作風,都讓他在紐黑文有著比較高的風評。

當然了,真正了解他的人知道,這只是他的偽裝。

實際上,這位年紀已經四十多歲的老年人,渴望戰爭。

恰好,紐黑文本身就有數家武器工廠,紐黑文武器民兵組織武器裝備更新的速度,幾乎是美國所有民兵組織之最。

當然了,這些不是免費的,也不是全款的。

紐黑文的民兵組織,在這樣的情況下,看起來更像是付費測試用戶。

用成本價買下最新最炫的武器裝備,然後測試它們,如果遇到什麽不好用的地方,再將它們的意見,反饋給裝備製造廠。

而他現在,愛上了爆炸。

道格看到手雷道格湯姆遜手裡後,為了避免他什麽都不知道,馬上就將手雷的保險打開,連忙說道,“這是溫徹斯特59型手雷,您手現在碰的地方,是這款手雷的保險。您把這個地方的插銷拔掉,在拉一下繩子,手雷就會在六到九秒內爆炸。

一般都是以六秒來計算爆炸時間,所以拉環拉完了要盡快的扔出去。”

湯姆遜雖然心大,但是也不想死,他見識過這種手雷的威力,自然不會輕視。

他按照道格所說的步驟,先拔下保險插銷,再拉動繩子,然後再向正前方扔出去。

雖然扔的方位有點歪,但是依舊還是扔出了安全距離。

“嘭!”

凍土飛揚。

湯姆遜朝著爆炸的方向走過去,欣賞著地上炸出來的小坑,滿意的點了點頭。

“真是不錯的手雷!比以前的手雷都要厲害!”湯姆遜感歎道。

手雷已經出現至少一百多年了,但是在這一百多年裡,手雷卻一直沒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主要還是因為填充了黑火藥的手雷,爆炸半徑和爆炸的烈度,都沒有那麽強。

如果有防備,在手雷扔過來的時候就跑,甚至一兩秒內就能跑出手雷爆炸的范圍。

就算為了增加破壞力,往裡面加上了鐵釘或者是其它金屬碎片,但是爆炸力不夠的黑火藥,就算是加了這些料,也沒有增大非常多的威力。

湯姆遜剛剛從道格那裡,借了一枚空手雷的時候,距離很近就差負數的欣賞過這枚手雷了。

這枚手雷與他以前見過的手雷沒有太大的不同,不管是從形狀還是從他看到的結構來說。

他當時有點失望,但是剛剛試過裝填了炸藥手雷的威力後,他立刻對溫徹斯特59型手雷有了充足的信心。

“我先要一百枚!”湯姆遜司令說道。

“如您所願。”道格回答道。

至於這批手雷的價格是多少,也都是他倆需要操心的事情。

民兵那邊自然有民兵的規矩,道格這邊自然也有自己的算法。

在上面的人已經確定交易的時候,下面的人難道還會說這一單生意我們不做了麽?

當然不會,最多只是討價還價一番而已。

“哈哈!小子我也聽說過你!你最近很厲害嘛!”湯姆遜自來熟一樣胳膊搭在道格的肩膀上說道。

道格的身高,在他發家致富的這幾個月裡,有了很明顯的變化。

許多人矮,並非真的天生就矮。

只是他們在需要生長發育的時候,不能補充充足的營養。

“我最近找到一位非常厲害的廚師,他做的一樣東西,你一定沒吃過!猜一猜是什麽?如果猜錯了,送我一百枚溫徹斯特59手雷怎麽樣?

如果你猜對了,明年一年紐黑文民兵的武器,都將會是你們的武器。

他們的軍服,也會換成這孩子穿著的這種!”

湯姆遜指著拉姆說道。

道格盡管不喜歡別人和自己勾肩搭背,但是對於這個看上去很溫和的民兵司令,也不是特別的厭惡,他一邊悄悄地向一邊移動,一邊說道,“司令,您什麽都沒有提示,我怎麽可能猜得到呢?

我想,你就是想要我的手雷!我送您就是了!”

“不要這樣!這樣無趣!看在上帝的面子上,就猜一猜。我給你幾個提示,它是牛肉,它不是燉的,沒有人常這麽吃,你猜猜看吧!”

湯姆遜給出了三個提示。

這三個提示中的最後一個,算是湊數的,他之前已經說過了。

而前面兩個,則就比較關鍵了。

首先,牛肉這種肉,不是一種好咀嚼的肉。

因此,這個年代的美國,主流做牛肉的方法是燉牛肉。

一鍋牛肉一直燉著,直到將裡面的牛肉燉爛為止。

但是,湯姆遜說這菜不是燉的,那難道是……牛排?

道格忽然想到了牛排。

他曾經也打過牛排的注意,因為牛排相對來說加工簡單,並且牛肉的價格也低,可以充當工人的食糧。

但是,道格在嘗試了之後,卻發現了一個問題。

那就是牛排做完了,除了年輕人,只要牙齒稍微不太好,就不可能吃的下去。

道格又嘗試了幾次,最後雖然也能做出來口味能接受的牛排,但是卻完全脫離了他簡單好做的目標。

牛排想要容易咀嚼,不光要切的薄,還要用錘子破壞本身的肌肉組織。

只有這樣,製作出來的牛排,才能比較容易吃。

有這麽多的時間,還不如直接從動力車間通一條蒸汽管道燉牛肉呢。

回憶完這一切的道格回答道,“牛排!”

“你怎麽知道是牛排!”湯姆遜臉上露出了驚喜的表情。

他可沒有想到,這個年輕人居然會想到牛排。

要知道,未經改良的牛排,在湯姆遜這個階層的人看來,就是平民的食物。

要注意,這裡是平民而不是貧民。

貧民窟裡的那些人,自然是吃不吃牛排的。

為什麽牛排的定位會是這樣呢?

首先,就是因為牛肉很難做,做不好了口感會很差。

其次,就是牛肉這種東西,實在是太大眾了。

對於有錢人來說,物以稀為貴。

只有那些產量極少,又凝聚了很多人勞動的食物,別人吃不起的食物,才能配得起他們的身份。

就拿蛋糕來說,塗滿了奶油的生日蛋糕,曾經就是一件用來炫富的食品。

為什麽呢?

無論是威風蛋糕本身需要的攪拌次數,還是奶油需要的攪拌次數,都十分驚人。

與此同時,在歐洲地區,甜品本身也是一種奢侈品。

道格前世的時候,曾經去過歐洲,那裡的糕點甜的不要命。

有一種說法是白人對於甜味的敏感度不夠高,但是道格卻覺得是,這是一種“缺什麽就要多什麽”的心跳。

曾經,甜食對於他們來說是奢侈品,現在他們能吃了,自然就往死裡添加。

就像是窮人乍富,牛奶都要買四瓶,一瓶加糖,一瓶加鹽,一瓶倒掉,一瓶喝。

再加上蛋糕和奶油,都需要不停的攪拌,拌入空氣,讓它們變得蓬松。

而在沒有電動機器的時候,只能人工來做攪拌,如此一來,成本就十分可觀了。

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技術的進步,攪拌也越來越輕松了。

因此,蛋糕也從一個單層蛋糕,開始變得越來越高。

好像有一百零一層,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一樣。

但實際上,蛋糕只是炫富而已。

對於蛋糕如此,對於肉類同樣如此。

相比於內髒以及一些奇奇怪怪地方的肉來說,牛身上的肉是最廉價的。

因此,富人是不屑於吃的。

他們更喜歡吃的是那些稀有的部位,哪怕那些地方難吃,他們也依舊要吃。

可以說這是一種文化。

但是,道格對於這種因攀比而生的文化卻不認同。

湯姆遜也沒有去追究道格究竟是如何猜到是牛排的,他只是單純的為自己找到了一個同樣喜歡牛排的人而開心。

而道格,雖然不是很喜歡牛排,但是卻也不討厭。

對於他這個年紀的人來說,只要是肉就都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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