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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重生1990》一千三百零二【怎麽生出這麽2個活寶】下
原本好端端的一頓飯菜,卻因為金三順和金寶兒這倆小丫頭的一番鬼話,搞得宋志超有些鬱悶,也有些尷尬,硬是吃不下去,生怕這倆再說出什麽出格的話來。

為了化解尷尬的氣氛,宋志超隻好自顧自地飲酒。

他酒量本就不錯,再加上那茅台酒也是好酒,飲多了不僅不舒服,反而感覺渾身熱乎乎的。

金三順見他一個勁兒隻喝酒不吃菜,還以為自己做菜又做差了,拿了筷子試著夾了幾口,感覺味道還可以。

又尋思,難道是會長大人口味變了?以前喜歡吃清淡的,現在喜歡重口味?

金三順在這裡瞎琢磨,樸春花卻知道男人光喝酒不吃菜不好,於是就主動給宋志超夾了一些菜肴。

金寶兒也學著媽媽模樣,也小大人般地夾了菜放到宋志超的盤子裡。

宋志超莞爾,就說:“你們吃你們的,別管我。”

金三順是個沒心沒肺的家夥,一聽宋志超這樣說,又覺得老媽和小妹給會長夾菜搶了自己風頭,就說:“是啊,你們就別操心了,會長大人喜歡吃什麽菜他會自己夾的……我做的菜又不是不好吃!”說完還眼神哀怨地瞟了宋志超一眼,表示對他不吃菜無聲的抗議。

宋志超見這娘仨如此模樣,算是怕了,不得不隨便吃幾口菜,再飲一杯酒。

金三順見他肯動筷子,就很高興,也鬼鬼祟祟給自己倒杯酒,明明是嘴饞,還要說為了慶祝會長大人的節日乾杯。

咕咕咕!

小保姆金三順一口氣飲了三杯酒。

不得不說,這丫頭現在也算是“酒鬼”一枚,偷喝酒偷出酒量來了。

樸春花不飲酒,只是和寶兒一起喝飲料。

反倒是那一瓶茅台最後都進了宋志超和金三順的肚子裡。

等到九點左右。

宋志超看看時間不早了,卻不願意在這裡留宿。

原因是他想要給出空間,讓好久沒見面的樸春花母女三人待在一起;倘若自己住在這裡,估計這仨都放不開。

更重要的是,宋志超知道自己是什麽定力,現在飲醉了酒,腦袋有些稀裡糊塗的,尤其渾身燥熱,又要面對大中小三個美女,指不定半夜起來會發生什麽事情。

甚至於,宋志超可以肯定,倘若自己半夜真的爬起來跑去找金三順,這丫頭絕對都不會拒絕。

反過來,宋志超更怕這丫頭半夜主動跑到自己屋裡頭。

經過上次飛機醉酒事件,這個金三順是什麽品種的妖精,宋志超早已心裡有數。

鑒於以上原因,於是宋志超就找了個理由,說自己還有事情要辦,今晚就不住在家裡了。

果然,一見宋志超要走。

金三順就滿臉的不高興。

金寶兒也不高興。

樸春花是個細心人,察覺出來宋志超是想要讓她們母女三人在此團聚,心裡就更加感激。

“我送你離開吧,會長大人!”

見宋志超穿了外套要走,金三順忙不迭跑到前面準備開自己的小汽車送一送宋志超。

宋志超在她腦門上敲了一下,“你喝了那麽多酒,怎麽送我?把我帶到溝裡頭怎麽辦?”

“這個……要不,我打電話幫你叫全司機過來?”金三順也覺得腦袋暈暈,開車估計會很玄乎。

“不用了,他也累了好幾天,讓他在家好好休息一下。”宋志超打算到了外面隨便找個酒店住一晚就OK,不用那麽麻煩。

金三順就沒轍了,就又說要幫宋志超找出租車。

沒等金三順把話說完,樸春花主動站出來說,“會長大人,還是讓我來送你吧!”

“你會開車?”宋志超詫異了一下,

還以為樸春花要開車送自己。樸春花就嫣然一笑,指了指門口扎著的一輛自行車說:“我用它來送你!”

……

宋志超已經不記得自己多久沒坐過自行車了。

這種堪稱很原始的“交通工具”,在宋志超的印象裡只有在老家南都的時候乘坐過。

樸春花對這輛自行車很愛惜。

因為這輛銀色的“三千裡”自行車是她第一次發工資的時候購買的。

沒錯,這輛自行車的品牌名就叫“三千裡”,乃是南北嘲笑分裂時候誕生的一個品牌,寓意著“南北三千裡都是一家人,早晚會統一”的意思。

樸春花平時對這輛自行車很好,時不時擦拭,騎著它上下班。

“會長大人,您坐好了,我送您到路口坐車。”庭院門口處,樸春花推著自行車,調整了一個姿勢,回頭對著宋志超恭敬道。

宋志超:“……”

感覺一個男人被一個女人用自行車帶著,很是別扭。

可自己現在頭暈乎乎的,想要反過來帶樸春花也是不可能。

“會長大人,您放心吧,我是鄉下女人,很有一把力氣,不會摔到您的!”樸春花還以為宋志超顧忌她力氣小,技術低,不敢坐她的車。

被樸春花這麽一說,宋志超反倒不好意思了。

就把半個屁股坐到自行車後面的座椅上,說道:“我可不怕---走吧!”

樸春花:“麻煩您扶著我的腰。”

宋志超微微點頭,伸出手扶住樸春花纖細的腰肢。

樸春花身子微微一斜,腳蹬一踩,自行車就跑了起來,宋志超但覺呼地一下,自己就被自行車帶著運行起來,這種感覺很……很特別。

……

燈光黯淡的甬道上---

樸春花騎著自行車,載著宋志超行駛在路上。

車軲轆沙沙地響。

偶爾一陣順風吹來,自行車突然變快,樸春花就忍不住笑了:“這風可及時,倒是省了我很多力氣!”

宋志超也在後面稱讚道:“你車技不錯啊,很穩當。”

樸春花就又笑了:“以前在釜山鄉下老家我也有輛自行車,不過沒這輛好,很破舊。”

“我經常騎著那輛自行車去田地作業,還有我養的小羔羊跑丟了,也是騎著它找回來的……我最喜歡騎著自行車行走在爛漫的田野中,周圍不是綠油油的麥田,就是金燦燦的油菜花,可美啦!”

聽樸春花說這麽喜歡田野生活,宋志超忍不住問道:“那以後呢,你還回鄉下嗎?”

樸春花似乎被這個問題困惑了一下,沒有立馬回答,

過了一會兒,她說:“以前想要回去的,覺得這漢城什麽都好,可就沒自己家鄉待著舒服;但是自從認識了會長大人您,我就改變了主意……”

“為什麽?”宋志超好奇道。

“因為您是個好人,不但對三順好,對寶兒好,也對我很好。”樸春花語氣中充滿了感情,“我知道自己在公司能被不斷提拔,也是因為您---我從沒想過自己一個鄉下女人,有一天能夠進入大企業,還能從保潔員升職成人力資源部的正式員工,說給我那些鄉下朋友聽,她們也一定不相信。”

“會長大人,是您改變了我,也改變了我的人生。現在我什麽都不去想, 隻想著怎樣才能好好報答您對我的大恩大德!”樸春花語氣變得激動起來。

宋志超沒想到她會這麽感性,正要開口,自行車卻突然顛簸了一下。

宋志超不由自主地一下抱著了樸春花的腰。

樸春花的腰柔軟無比,抱在手中很是舒服。

與此同時,宋志超鼻端飄來一股洗發香波的氣息,這種氣息混雜著成熟女人特有的香味,讓人忍不住有些微醺。

宋志超搖了搖頭,隨即醒覺,忙向後仰了一下,拉開與樸春花的距離,原本抱著她腰肢的雙手,也變成了一個扶字。

樸春花卻哪裡知道宋志超的這些心思,隻覺自己剛才沒騎好車子,顛到了宋志超,就忙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會長大人,我會小心的,請您原諒!”

宋志超:“……”

不知道該說些什麽,就指著前面說:“記得不錯前面有個夜市攤---裡面的陽春面和烤串做的挺不錯,我們去吃點。”

樸春花原本想要說“我不餓”,不過一想起剛才飯桌上宋志超只顧著喝酒,那麽多好吃的都沒怎麽吃,就知道他是真的餓了,於是就“哦”了一聲,忙掌握方向,朝著宋志超所指的地方騎了過去。

就在樸春花帶著宋志超轉彎的時候---

路口處,一輛凱迪拉克轎車內,一名儀表威嚴的男子指揮自己的私人司機道:“跟上去!千萬別跟丟了!”

那司機不敢說什麽,肚子裡卻在想,他們騎的是自行車,我開的是汽車,如果這都能跟丟,以後我也不用混了!

“哢嚓”一聲,汽車打著火。

遠遠地跟在了宋志超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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