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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重生1990》一千二百六十四【1起錢,搞搞震】上
一秒記住【】

 新羅酒店的餐飲危機已經越來越嚴重。

 辛東斌在宗族大會被宋志超破壞之後,就開始著力打壓新羅酒店的餐飲業,讓為新羅酒店供貨的大象集團死守關口,就是不給酒店提供食材和酒水。

 如此以來,新羅酒店餐飲方面的業務,幾乎快處於癱瘓狀態。

 試想---

 偌大的一個酒店只能住宿,卻不能享用美酒和美食,就算不斷打折搞促銷,又有誰會入住?

 餐飲業務的癱瘓影響了酒店的營收,使得酒店利潤大幅度下跌。

 如此以來,又引起連鎖反應,搞得那些原本被辛東雄霸氣壓下的各大股東和酒店高層管理人員,又開始蠢蠢欲動。

 再加上樂天集團會長辛東斌在外面“煽風點火”,買通一些韓國報刊雜志不斷“唱衰”新羅酒店,針對辛東雄要求他引咎辭職,直接下台。

 情勢危急,可謂一觸即發。

 作為新羅酒店的負責人,辛東雄數次找到大象集團去商議解決此事,不是被大象集團會長林昌宇推諉,就是直接勸回去。

 辛東雄知道,這林昌宇是鐵了心要和樂天集團抱團,對於自己的請求不予理會。

 既然辛東雄求之不得,宋志超就更不會熱臉貼冷屁股找大象集團去解決問題。

 宋志超做事的原則一向都是“主動出擊”,不是他去求別人,而是讓別人舔著臉來求自己。

 經過調查,宋志超終於發現了大象集團的一個弱點,那就是食材方面的出口。

 準確地說,大象集團除了買賣泡菜和拉麵之外,這家集團最大的利潤來源是出售“高麗參”!

 沒錯,大象集團之所以能發展壯大成如今模樣,從一開始做的就是“人參出口業務”。

 高麗參在全球都很知名,尤其在亞洲地區,高麗參的需求幾乎是每年都在倍增,而其中牽扯的利潤更是讓人眼紅。

 在眾多高麗參的出口貿易中,大象集團的出口業務獨佔鼇頭,究其原因,因為大象集團構建了一個很龐大的“采購,存儲和出口”三線為一條的高麗參“一條龍”服務。

 準確地說,大象集團在韓國本土以極其低廉的成本采購質量上等的高麗參,然後充作中間人,囤積這些高麗參,像炒股票一樣,等待高麗參的價格上漲的時候,再一股腦出口到國外。

 在此期間,大象集團就逐漸和全球高麗參需求最大的地區,建立了非常良好的出口合作關系---而這個對高麗參“需求若渴”的地區就是---中國香港!

 只要是喜歡看香港電影,或者香港tvb電視劇的人就都知道,香港人喜歡煲湯,尤其喜歡煲“參湯”,更有甚者,一些香港的中產階級幾乎每日都要飲“參茶”,由此可見香港人對人參這種特殊食品的需求有多高。

 而作為全韓國最大的食品貿易集團,大象公司更是與n多香港食品公司建立了長期的供貨關系,為香港人提供質量上等的高麗參,當然,以此同時大賺香港人的錢。

 “低買高賣”就是大象集團在“高麗參海外貿易”中大賺特賺的不二法門。

 ……

 在了解到大象集團這一“弱點”之後,宋志超就開始尋思如何掐斷大象集團采購和出口這兩端的資源,讓大象集團“痛不欲生”。

 香港那邊比較好辦,不要忘了,宋志超本身可是來自香港,並且在香港的時候也做過很長時間的“進出口”貿易,甚至把香港和大陸的商品賣到蘇聯,英國等地區,可是說在“對外貿易”方面是實打實的“老江湖”。

 因此,宋志超讓戚萬達打電話過去,很快就搞清楚了與大象集團有貿易來往的幾家香港公司。

 這幾家公司分別是,“香港福林公司”,“香港皇庭玉筵食材中心”以及“香港大富貴集團”等等。

 在香港創業的時候,宋志超與這些公司多少也打過一些交道,不過後來宋志超忙於其它業務,就把這些事情轉交給了戚萬達去打理。

 因此戚萬達與這些公司和集團的老板可是說很熟,簡直熟透了。

 按照戚萬達的話來說:“都是一幫大富豪飲過酒,叫過妞,酒池肉林,紙醉金迷,風流事做盡結下來的純友誼……!”

 還別說,戚萬達這些“純友誼”還挺管用,等宋志超算計之後,讓戚萬達打電話過去,這些人的回答基本上都是---

 “安心,問題!”

 “一起搵錢,搞搞震!”

 “宋先生發話,我們當然要跟隨!”

 對於這些香港商人來說,宋志超簡直就是香港一個“不滅的傳說”,即使現在他人不在香港,香港還留有宋先生的傳說。

 可說“宋先生”三個字在香港的“份量”,不但沒漸漸消失,反倒日益加重。

 何況,凡是香港人就都知道,只要宋先生要你和他一起去做生意就從來沒有虧錢的,相反,會大賺特賺。

 不過相比以前是賺香港人的錢,賺蘇聯人的錢,賺美國人的錢,這一次賺的卻是韓國棒子的錢!

 ^0^ 一秒記住【】

 宋志超給這些香港食材商人下達的命令很簡單,就是:大肆采購大象集團的高麗參!並且提高違約金的金額!

 也就是說, 宋志超讓這幾家食材公司打量采購大象集團的高麗參,不過在簽訂合約的時候注明違約金的比例:如果大象集團不能在合同限定的時間內提供一定數量的高麗參,大象必須要賠付三倍的違約金!

 ……

 在計劃執行之後---

 對此,戚萬達有些異議,他認為那大象集團既然能做這麽大,做這麽成功,斷不會冒然接受這樣的建議,畢竟提高三倍的賠償金,風險實在太大,至少稍微有些風險管控意識的人,就都會認識到這裡面可能有“蹊蹺”。

 但在宋志超看來,大象集團必定會接受這個建議。

 戚萬達問:“為什麽?”

 宋志超說:“因為大象集團做的不是人參生意,而是把人參當成了股票,做的是投機生意!---一個做投機生意做習慣的人,很難改掉貪婪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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