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羅拔臣,歐陽靖,戚萬達,以及其他人來說,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杆秤稱自己能力價值幾何的秤。
羅拔臣自視甚高,畢竟他可是從香港最大銀行匯豐銀行被宋志超挖過來的。
所以在宋志超給了他豐厚的年薪之後,羅拔臣就毅然辭職,放棄了在匯豐任職的機會事實上,他在匯豐的實力和地位也達到頂峰了,想要再進一步有些困難,這也是他選擇輔佐宋志超的原因。
此刻,羅拔臣自己看了一下自己手中的簽約文件,和之前宋志超給予他的承諾有所不同,年薪直接降低了百分之五十
百分之五十是多少
是自己原工資的一半呀
羅拔臣心中就有些不高興了,準確地說,是憤怒了,惱怒了沒見過這麽不守信用的,說了好了年薪三十萬,福利待遇比匯豐銀行要多出一倍,現在可好,竟然降薪一半,坑人也沒有這樣坑的
就在羅拔臣心中暗自惱怒,快要嘶吼的時候,後面附加的一項條款卻把他的眼睛看亮了如果在萬鑫公司就職滿三年,可獲得千分之一的股權盈利。
“這是”羅拔臣綠色的眼珠子骨碌亂轉起來。
萬鑫國際是什麽公司他最清楚,掌管兩百多億資金的投資公司,按照目前香港投資公司一年百分之二十的盈利情況分析,二百億的盈利大約是40億那麽40億的千分之一分紅就是4000萬
轟地一聲。
羅拔臣深吸一口氣,作為一名專門給人加打工的高級銀行資產管理人,羅拔臣卻是很清楚地知道,如果自己繼續呆在匯豐銀行,那麽後半輩子估計一輩子也賺不到4000萬
巨大的誘惑佔據了羅拔臣的腦袋。
他猛地搖搖頭,努力要把自己的腦子變清醒,心說,這世上哪會有這樣豐厚的好事兒一定有什麽鬼
於是,羅拔臣就拍拍臉蛋,清醒腦子,眼珠子繼續搜索這份文件中隱藏的“玄機”之前都是匆忙觀看幾眼,沒看仔細,此刻認真一看,果然,玄機在後面,狗屎,又是附款,附帶的款項。
只見那附款這樣寫道倘若要獲取每年千分之一的利潤分紅,必須要保證公司盈利達到百分之二十以上,並且要保證在公司工作三年包括三年以上。
意思很簡單了,你必須要在萬鑫國際乾足三年,並且每年的盈利達到總資產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之後才能享受每年千分之一的紅利。
這就像是一場賭博,像羅拔臣一樣,你必須要有能力掌控公司,帶著公司前進和發展,要不然,你什麽都得不到。
羅拔臣深吸一口氣,這個宋志超太會玩人了。
巨大的誘餌下是一個個的陷阱,可這陷阱卻又挖的十分巧妙,讓你很想跳進去。
忍住
一定要忍住
羅拔臣繼續看下面的條款,果然,下面還有如果你不滿意以上條款,可以拒絕簽約,公司將會按照原先的簽訂合約與你一起履行合同。
這個意思是我不簽約也可以,一年還是可以拿足三十萬的年薪,享受翻倍的福利
羅拔臣皺起眉頭。
再看整份合約最後也醒目的一句話以上合約內容的解釋權歸萬鑫國際所有,有疑問,請盡快谘詢
尼瑪這是羅拔臣不得不佩服宋志超了,不說別的,單單這份“賣身契”樣式的合約,都做的滴水不漏,縝密之極,簡直讓你找不出一點紕漏。
現在情況很明顯了,對於羅拔臣來說,到底是繼續保持之前與宋志超簽訂的“保守合約”,一年拿年薪三十萬,還是簽下這份類似賣身契的“職業經理人”合約,一年拿年薪十五萬,並且乾足三年,然後享受一年千分之一的數千萬分紅糾結呀
羅拔臣腦闊疼,不住地用手指敲打自己的腦袋。
而此時,像他一樣,不斷用手敲打腦袋的還有其它人,比如說,歐陽靖。
相比羅拔臣,歐陽靖作為專門負責炒股的股市狙擊手,準確地說,歐陽靖擅長的就是投資。
因此宋志超給歐陽靖設計出來的合同也和投資有關。準確地說,宋志超給了歐陽靖一個浮動式的分紅方式沒有底薪,只有分紅
打個比方
歐陽靖負責投資一個億的項目,如果這個項目利潤達到百分之三十,也就是三千萬的話,歐陽靖可以分得三十萬;利潤達到百分之五十,也就是五千萬,歐陽靖可以分得五十萬,利潤越大,他分得的就越多。
另外有一點很重要,如果投資虧損,歐陽靖將要擔負主要責任,對於虧損的程度,會有相應的懲罰制度。
說白了,宋志超為歐陽靖制定的這份合約,簡直就是“賞罰分明”的浮動分紅模式。
當然,和羅拔臣的合約一樣,上面也說了,如果歐陽靖不敢挑戰這份高薪的話,那麽也可以選擇之前和宋志超簽訂的合約,拿著底薪,和低分紅,繼續做投資人。
腦瓜疼啊
歐陽靖也使勁兒敲著腦門。
相比羅拔臣和歐陽靖這些本身就善於投資理財的專業人士來說,傅家俊,劉德鏵,周星池,以及戚萬達,朱富貴,黃才倫,羅師傅和毛友旺等人,他們的心思就各不一樣了。
對於傅家俊這位闊少來說,他怎麽也沒想到有一天自己會接到一份“賣身契”,上面清楚地標明,如果傅家俊想要掌控魅影娛樂,就必須在作為股東的同時,擔負起魅影娛樂發展的重任,充當魅影娛樂的“職業經理人”,制定未來公司的發展方向,和投資方向。
括弧如果傅家俊不願意擔任這份重任,也可以選擇放棄,只是從今往後他不再擁有對魅影娛樂的管理權,隻享受利潤分紅。
說白了,宋志超用這份“職業經理人”合約,直接對傅二少下了最後通牒管理權,你要是不要
我要個頭啊
你這個阿超好夠奸詐的,想要罷免我的權力就早說嗎,還搞這一套。
傅家俊當然不是真的埋怨宋志超,他也知道,如今魅影漸漸壯大,自己的確不能再把這個公司當兒戲了。還是放手吧,讓真正懂得娛樂管理和經營的人來打理。
再說了,他傅二少還要繼承家族事業,哪有心思在娛樂公司上面所以,傅家俊當即就提筆寫了放棄
與傅二少主動放棄魅影娛樂的經營權相反,劉德鏵和周星池則毫不猶豫地在合約上簽了字。
原因很簡單,合同上面寫的明明白白,作為魅影娛樂的“職業經理人”之後,他們有權拍攝自己喜歡的電影,有權掌控想要拍攝的娛樂項目,準確地說,他們是演員,是大明星,現在宋志超給了他們權力,可以讓他們放手一搏,做導演,做投資人,這對於他們來說,誘惑絕對是無限大。
與劉德華,周星池一樣,毫不猶豫就在這份“賣身契”上簽字的還有戚萬達,朱富貴,黃才倫,羅師傅和毛友旺五人。
對於他們來講,本來公司就不是他們的,他們本來就是高級打工仔,而現在,宋志超列出的這份“職業經理人”合約,看起來很苛刻,卻與他們的實際利益掛了勾,尤其自己經營的越好,就賺取的越多,何況,宋志超“股權分紅”這一招,堪稱必殺技,直接擊中了所有人的心。
當然,除了這份合同之外,宋志超私底下與戚萬達,朱富貴尤其朱富貴等人的關系不同尋常,因此就算他們不簽約,以後的榮華富貴也不會虧了他們。
看著一幫人拿著“賣身契”表情各異,作為“看客”和“圍觀群眾”的黎炳強,楊守城,以及羅永輝三人,禁不住心生感歎。
雖然不知道大家手中的合同具體有什麽不同,但是看大家的表情已經知道了,這幫人已經被宋志超吃的死死的。
可以說,他們算是徹底見識了宋志超這堪稱“緊箍咒”般的駕人術。
不過,馬上三人就警醒過來,宋志超絕不會無緣無故邀請他們來觀看這樣的“表演”,其中一定有什麽目的
尤其那羅永輝,自從和宋志超交手失敗之後,就反思過,得出的結論是,宋志超從不做無用之功,也從不打無把握之仗,他每做一件事兒,都會有他深刻的目的。
那麽這一次,宋志超要對他們三個人做什麽呢
羅永輝心中突然忐忑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