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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你是說你要提出登記異議之訴?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要求行使取回權?”負責承辦底特律配件公司破產案件的法官取下停下手中的事情,透過鏡片上方看著詹姆斯。
“是的,閣下。”詹姆斯點點頭肯定的回答。
法官有些迷茫的看了看辦公室裡面的人,除了他,一個頭髮花白的白人小老頭以外,還有李森和坐在一旁沉默不語的斯蒂芬妮。
“我有些糊塗了,請原諒,一個人年紀大了就容易犯糊塗。”法官拿起詹姆斯放在他面前的申請,仔細的看到。
“我有些不懂,底特律配件公司的土地不是登記在其公司名下嗎?這麽多年以來,所有權難道不是底特律配件公司的嗎?”法官一邊翻閱著起訴材料,一邊自言自語的說道。
“事實上,正是因為登記出現錯誤,所以我們都沒有弄清楚。”詹姆斯回答道:“我覺得是時候糾正這個錯誤了。”
“好吧,好吧。”法官摘下眼鏡,顫顫巍巍的坐進椅子裡:“不管怎麽說,這是你的權利。”
“授權文件在這裡。”詹姆斯聽完連忙將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授權書放在法官面前,然後出了一口氣。
這其實是第一道關卡,如果法官不接受異議登記之訴,那麽他們就只能繼續上訴,過長的時間對他們來說是非常不利的。
目前看來,第一道關已經通過了。
“費恩,你是底特律配件公司的破產管理人吧?你對這件事情怎麽看?”法官看了一遍授權文件,扭過頭看著坐在他對面的李森問道。
“這個……我只能說我也很無奈。”李森聳聳肩回答道:“根據1938年的授權文件上顯示,由國家出資購買目前是底特律配件公司名下的這塊土地,而後授權給公司。在當時的授權書上寫的是‘將該塊土地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讓渡給底特律配件公司’,閣下。”
“然後呢?”法官問道。
“這裡面少了很關鍵的一項權利,是‘處分’的權利。閣下。”李森攤開手說道:“完整的所有權應當包含了‘佔有、使用、收益、處分’這四項權能,閣下。根據民法的原則和思想,其中最重要的權能就是‘處分’權。”
“我們都知道,物權是一項絕對權,它的權利主體只有一個,權利人是特定的,義務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義務內容是不作為,即只要不侵犯物權人行使權利就履行義務,閣下。”
“憲法修正案第五條中規定: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非有恰當補償,不得將私有財產充作公用。憲法修正案第十四條第一款中規定無論何州未經正當法律程序均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
說道這裡,李森想起來上輩子在讀法學時,一直被老師吹捧的一句話‘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一直到後來他去了美國一邊工作一邊繼續讀書深造才發現這是一場多麽大的騙局。在歐洲18-19世紀,資產階級革命時,由資產階級和法學家提出這句話。因為那個時候的資產階級認為財產權是天賦人權,為了對抗國王、教士和貴族的強大權利而提出,認為神聖不可侵犯。
然而到了20世紀以後,在世界各國的憲法和法律條文中就再也見不到這句話了,而轉變成為‘非經法定程序,並經法定事由,任何人不得剝奪公民合法的自由、人身、財產權利。
’ “費恩律師,你確定你的立場沒有問題嗎?”法官奇怪的問道,畢竟在他看來,李森現在的話有著出賣自己雇主的嫌疑。
“閣下,我首先是一名傳統的美國人。”李森嚴肅的回答這個問題,因為他知道,如果回答不好,自己很可能會被解雇:“我愛我的祖國,其次我是一名信仰合眾國法律的律師。我所作所為必須嚴格按照法律執行。”
“最後,我的雇主應當是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他是公司的大股東。”
“當然,我也是一名信仰法律的愛國者。”法官笑著說道:“別這麽嚴肅,小夥子。告訴我你的想法。”
“在1938年,底特律政府出具的授權文件中,給與底特律配件公司土地的授權中缺少了‘處分權’,閣下。”李森整理了一下思緒,一步一步的解釋道。
“這樣來看,這份授權文件只是將土地的使用權讓渡給了底特律配件公司,而非所有權。”
“當然,我們也知道那個年代是大蕭條時代,經濟、政府和社會都出現了問題,所在在1942年公司產權登記時,出現了產權登記錯誤,這點是可以被理解的。”
法官點了點頭, 示意李森繼續說。
“但是我覺得這樣的錯誤並不應該讓他們繼續下去。雖然在此之前有很多國有公司破產,一直沒有人對土地的歸屬權產生過異議。根據善意第三人制度,如果受讓人有理由證明他不知道並且應當不知道土地權屬存在問題,那麽當他取得土地後是不需要退還的。”
“也就是說……以前的事情就算了?”法官想了一下,惋惜的問道。
“閣下,按照這個制度,應當由那些破產的公司賠付給當地的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但是到現在為止,這些公司已經全部都注銷登記了。”李森聳了聳肩膀無奈的回答:“目前來看,只能去地獄裡找他們賠償了。”
“好了,小夥子,我們繼續。”法官被李森的小幽默逗的笑了一會兒,然後揮手說。
“好的閣下。但是目前來說,整個合眾國還有250家這樣的國資公司,如果這些公司的土地所有權全部收回,那麽對於國家來說,是非常大一筆獲利。”
“費恩律師,我不知道這裡面的情況。”法官點點頭,思索了一下回答道:“我也不能下一個合適的定論。”
“不過如果事情確實像你說的那樣,我願意嘗試一下。當然,是在合法的前提下。”法官將眼鏡戴上,然後又看了一遍詹姆斯提供的資料:“我想,這樣的事情我需要提交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他們會給一個公正的回答。”
“理應如此,閣下。”李森點點頭,能提交到最高法院無疑是最好的結果,因為不能上訴,並且最高法院的判決幾乎等同於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