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更,加更!今天第五更,第99章)
《時代周刊》中關於費恩的報道,就像點燃了火藥桶,在當天引起了爆炸性的討論。
不論是在電視節目、網絡、報紙媒體還是人群中,引發了激烈的反應。
大概目前來說,唯一獲利的就是《時代周刊》了,當天的那一期已經第三次加印,各個地方都要求進貨,進貨!
賈德·安德森首先打來感謝的電話,毫無疑問,他老板對他的獎勵讓他激動不已。
費恩再次在自己的辦公室樓下見到了憤怒的抗議人群,他們舉著“惡魔的幫凶!”這樣的條幅和牌子站在他的辦公樓外面的廣場上示威和散發傳單。
“抱歉……給你造成了這樣的影響。”威廉·埃爾金斯站在費恩身邊,一同看著樓下抗議示威的人群說道。
費恩搖了搖頭,表示自己並不在意這種事情,他平淡的說道。
“就像我前面說過的,熄滅一團難以撲滅的火焰,最好的辦法就是在它旁邊引起一次爆炸。”
威廉苦澀的笑了笑,隨著時間的推移,全國各地的埃爾金斯學校都遭到家長的質問和懷疑,他的處境越發艱難。
“走吧,讓我們去見見故事的主角,大衛·梅森先生。在開庭之前,我們再看看能找出哪些有利的東西。”費恩拉上百葉窗說道。
……
不知道是不是監獄方面故意的,會見大衛·梅森的房間讓費恩感覺到十分的悶熱。這讓他有些煩躁,在會見室內走來走去。
就在他快要等到不耐煩之際,外面傳來了鑰匙插進鎖孔的聲音,接著是轉動了鎖,鐵門被打開,吱呀呀的鐵栓轉動,而後又被關上。
幾下腳步聲停在費恩身後。
費恩轉過身,看到一個年輕人站在自己身後,卷曲的褐色頭髮因為汗水貼在腦門上,厚重的黑眼圈顯得他最近休息的並不是很好,而且他整個人都非常的疲憊和沒有精神。
如果說他還有什麽值得讓人記住的地方,就是他笑起來的時候看起來非常親切。
沒錯,他對著費恩笑了一下,雖然這個笑容非常非常的難看,比哭好不了多少。
沒有人可以在這種情況下還笑的出來,除非他是精神病和傻子。
“上午好,先生。”費恩站的筆體,禮貌的自我介紹道:
“我是費恩·漢米爾頓。”他用眼神指了指放在桌子上攤開的文件:“這是我的全國律師執業資格證明,我是漢米爾頓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我於2007年開始在紐約開始正式執業。”
大衛·梅森看了看身後關上的門,他有些疑惑和迷茫,這個案子對他的精神打擊非常大,加上接連不斷的警方訊問,他有點迷糊了。
在這之前他以為是另一場訊問。
費恩則是繼續對梅森先生說著,不管他這時是否可以聽得進去,畢竟這是必須的程序之一:
“你因為五十二項罪名和四百多件行為被起訴(沒錯,就是這個數字),與你的母親和你的同事共同性侵埃爾金斯幼兒園的九百多名孩子,以及虐待、使用惡魔儀式恐嚇他們。”
大衛·梅森在費恩說著話介紹自己和案子時,慢步走到桌邊,拿起了費恩的律師執業資格證和埃爾金斯幼兒園校方的委托合同在看,當聽到費恩說他被起訴的事項時,憤怒而無力的喊道:
“我沒有做過!”
費恩看著眼前這個憤怒的年輕人,他的手緊緊攥著自己的文件,
瞪著眼睛看著他。 他壓了一下手,用清淡的語氣說道:
“這不重要。”費恩走過去拿住文件的一頭:“可以還給我嗎?這個是原件。”
大衛·梅森有些呆滯的松開手,看著費恩撫平上面的皺痕問道:“什麽意思?”
費恩沒有馬上回答他的話,而是將文件整理好,放在桌面上,在房間裡面來回走動道:
“意思就是說,這個案子本身,很重要。刑事訴訟都是這樣的,控告你犯罪很重要,要證明你有罪也很重要,但是……假設你沒有做過這些行為,一點都不重要。檢察官必須證明你有罪!”
梅森先生無力的跌坐在椅子上,絕望的看著費恩問:“那你也覺得我做了這些事情吧?”
費恩停住腳步,轉過身面對著梅森認真的回答:
“不,我一直認為你是一個合格的老師。”
說著,他對梅森笑了起來。
這個溫暖的笑容給了大衛·梅森信心和希望。
於是他第一次在費恩面前露出發自內心的微笑,雖然這個微笑很快被愁眉苦臉取代。
費恩走到梅森對面,拉開椅子坐下,從文件包中掏出筆和筆記本說道:
“我受紐約埃爾金斯學校的雇傭,來為你做刑事辯護,當然,你可以拒絕,自己選擇一個熟悉的律師。不過可能就需要你自己出錢了。”
梅森咧了咧嘴,像是要笑,他拿起費恩遞過來的授權委托書一邊看一邊問道:
“你是……一個很好的律師?”
“算是吧……我覺得我還不錯。”雖然來到合眾國很久,但是費恩還是不太習慣自己誇自己的方式,然而這就是他們的表現之一。
梅森抬起頭看了看費恩,他眼前的這位律師看起來很年輕,讓他多少有些不太放心:“你為很多我這種罪名的人辯護過嗎?”
“沒有……”費恩笑著搖了搖頭:“這對於你我來說,都是第一次。”
也許是費恩的笑容感染了梅森,也可能是因為他根本就沒得選。他沒有再考慮許多而是拿起一旁的簽字筆在授權委托書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大衛·梅森。
費恩將簽完字的授權委托書折疊整齊放進公文包裡,然後接過梅森手中的簽字筆,打開筆記本說道:
“雖然只是例行的,不過,你被捕以後去了哪些地方?”
“沒有,就在這裡。”梅森說道。
“好吧,那麽在訊問你的時候, 警察或者FBI或者其他什麽的人有沒有打你?”
“沒有……他們只是在不停的訊問我……一遍又一遍……”
費恩將他們的對話內容寫在筆記本上,思考了一下警告他道:
“現在看起來,只有我一個人替你辯護,為你服務。所以,你不要和任何人談起你的案子,因為現在外面都是想要把你綁在火刑架上燒死的人。如果有人跟你談你的案子,你應該保持沉默……”
梅森點著頭一一記下,等到費恩說完,他有些疑惑的問:“我是第一次進監獄,我想知道,我的室友一直在問我案子的事情,這個是不是正常的情況?”
“我也沒有進過監獄,不過我聽人說,一般來說室友會好奇問一下。”費恩想了想回答道:“但是不會很深入的打聽,除非你自己想說……等等?你是說他一直在問你的案子的情況?”
“是的,有什麽不對嗎?”
“他叫什麽名字?我幫你調查一下他。”
“湯姆,湯姆·傑克遜……”
PS:從理論上來說,刑事辯護中,律師應當從當事人的利益出發,優先假設當事人無罪或者罪輕,這就是“無罪推定”的直接體現。
我國並沒有無罪推定原則,而是追求實事求是——有罪就是有罪,無罪就是無罪。這是因為我國優先考慮“實質正義”而非像海洋法系國家那樣的“程序正義”。
實質正義,既老百姓口中常常喊的:“我要一個公道”。所以在我國,當一個人有罪時,是不可能依靠律師來逃脫審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