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開庭了,這天,法官要判決的是一樁民事糾紛。
“他總是侮辱我的遊戲角色!”原告憤憤不平地指著被告對法官說。
“我沒有!”被告拍著面前的桌子。
“肅靜!”法官敲了敲法槌,“原告,你來說說這是怎麽回事?”
“是這樣的,法官大人,我們是鄰居,前幾天晚上他到我家裡借工具,看到我正在玩遊戲,便問我他能否有幸和我一起打發打發時間・・・・・・”原告由於憤怒而漲紅了臉,這使他不得不做深呼吸以調整情緒。
“說下去。”
“我說當然可以。誰知道在接下來的幾天裡,他總是重複著同樣的事情,您知道嗎――在打怪物的時候,他總是用我的遊戲角色在怪物的胯下鑽來鑽去!”
“可那能省點子彈。”被告輕聲地說。
“讓你的子彈見鬼去吧!”
“隻是這點問題嗎?”法官看著原告,陷入了思考。
“這點問題?法官大人,請您明鑒,要知道那個遊戲角色的頭上可是頂著我的名字!”
陪審團裡傳來一陣哄笑。
“這就非常嚴重了,可是,您為什麽要把自己的名字放在遊戲角色上呢?”法官問道。
“我喜歡重生的感覺,每次在生活裡遇到了困難,受到了打擊,我就會在遊戲裡操縱著帶有自己名字的角色去送死,然後看著自己復活――那時生活裡所有的不幸都會隨著我的重生遠去。”
“不錯的方法・・・・・・”法官點了點頭。
“是的,可自從這個鄰居和我一起玩遊戲以後,他總是想著辦法侮辱我――”原告輕蔑地瞪了一眼被告。
“做個韓信不好嗎?”被告聳了聳肩。
“對,為了省點子彈就往人家胯下鑽,真是胸懷大志的人――”原告氣急敗壞。
“你先別這樣,”這時,被告突然轉向陪審團,以一種威嚴的語調說道,“你們大家知道我是誰嗎?”
法庭裡一片嘩然,大家都在好奇被告為什麽問這個看起來和此次開庭毫無相關的問題。
在所有人的面面相覷下,被告離開了法庭。奇怪的是,在此期間並沒有人阻止他。
被告離去以後,大家陷入了一片沉默,原告更是臉色發白。
沒錯,在被告離去的那一刻,大家全都明白了――
是的,被告是原告的“未來”,他來告訴原告,為了逃避在生活裡遇到的困難,寄望於遊戲裡人物的重生,是非常愚蠢的表現。
因為――即使逃避,生活還是會在你逃避的方面折磨你。
雖然被告離開了,法官最後還是做出了判決,隻是這次的執行對象是原告――
以後的生活,要勇敢地面對,不可以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