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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個冥王做小弟》第24章:你躺著試試?
  張一天稍微的冷靜了一下。平複了一下自己的心情,看著他們說道,“我是趙寅生的朋友,我想來看看他怎麽樣了,剛才那個電話是我打得。我很擔心他,他怎麽樣了。”抓住張一天的警員聽見張一天這麽說以後就放了手。

  “正在做手術,目前是什麽情況,還不知道。”男警員歎了口氣,可以看的出來,他也一樣很是焦急。男警員話音剛落,手術室的燈滅了,隨後醫生走了出來。“怎麽樣了,醫生。他還好嗎?”眾人七嘴八舌的上去問。醫生擦了擦汗。摘下了口罩以後說道:“放心吧,沒事,子彈已經被取出來了,但是右手臂上的傷口始終無法縫合,還需要一點時間,不過命是保住了。”

  張一天松了一口氣,腦袋裡緊繃著的那根玄,松了下來,他猛的靠在了牆上,莫離拍了拍他的肩膀:“你送給他的符,起了作用了。”張一天並沒有說話,隨後老趙被抬了出來,因為麻醉藥的效果,老趙還處於昏迷中。一點反應也沒有。“大概過一會,麻醉藥的藥效過了以後,病人就會醒了,你們要注意一下,病人這段時間不能吃油膩辛辣的食物,只能吃流質食品。這應該都知道的吧?”眾人點頭,表示明白,醫生只是叮囑了一聲,隨後就轉身離開。

  老趙被一夥人推進了病房。

  整個下午,除了打了一個電話給父母,張一天都在2個警察的陪伴下呆在老趙的病房。那裡也沒有去,莫離也是一直陪著張一天,守在病床前,哪裡也沒有去。張一天坐在椅子上,偶爾望望老趙,偶爾看看莫離,莫離一句怨言也沒有。就這樣陪著張一天守著老趙。

  一直到晚上10點左右,莫離一言不發的看著病床上的人,張一天已經昏昏欲睡的時候,老趙才緩緩“趙哥,你沒事吧。哪裡還有沒有不舒服的地方?”2個警察衝老趙說。老趙擺了擺手,緩了口氣,隨後看到了張一天,和莫離,楞了一下。“一天,莫離兄弟,你們怎麽來了。”張一天翻了個白眼。沒好氣的說:“你還說?這麽不小心嗎?你都上了廣播了,老子能不來麽。”老趙勉強笑了笑,知道張一天很是緊張他,他們倆從小感情急要好。

  於是打趣道:“你個孫子羨慕啊。要不換你躺著試試。”旁邊那兩個警察見張一天們的確是朋友,也就不再擔心了,他們也很是負責,於是跟老趙打了個招呼後也打著哈欠離開了,今天又擔心害怕,又疲憊的很。“給我來根煙。”老趙衝著張一天喊了句,“你才做完手術,抽個P煙。老實躺著去。”張一天撇了眼老趙。不給他煙。

  “草,我這不沒死呢麽,趕緊的。別囉嗦了,快,緩緩疼。”老趙衝張一天翻了個白眼。“你小子。算了,服了你了。”張一天無奈的拿出一根煙丟了過去,老趙嘻嘻笑道,正要抬手接住,突然悶哼一聲,抬起一半的手無力的垂下。像是失了力一樣,抬不起來,眼看著煙掉在了病床上,慢慢的滾到地下。

  “怎麽了?!”張一天很緊張。莫離的眼神也變得奇怪了起來,看著老趙的胳膊,“不知道,剛剛還好好的,胳膊突然好疼,疼的受不了的那種。”老趙咬著牙說出這麽一句,轉眼間就看見他的臉上滲出豆大的汗珠。非常痛苦的樣子,張一天突然想起,白天的時候,醫生說老趙的胳膊上的傷口沒辦法縫合的事,當時擔心他的生命安全沒有在意,這會才覺得不對勁,什麽傷口會不能縫合呢?

  於是張一天趕緊掀起了老趙的袖子,

這才發現老趙右手的上臂上,很是可怕,可以清楚的看見,他的胳膊上有3個深深的圓孔,傷口的皮肉翻了出來,極其恐怖,慘白慘白的,但卻沒有一滴血從傷口中流出。莫離的眼神猛地一下子變了,張一天的心也猛然一沉。張一天聽小山說過,這種奇怪的傷口只有一種東西可以造成。張一天和莫離對視一眼,兩人有些明白,這是什麽造成的了,僵屍。  小山是湘西某個沒落門派的傳人,而在湘西,最出名的就是趕屍,大部分人都知道這個事情。這種趕屍是一門很古老的法術,歷史非常悠久,至今已經無法追溯到源頭了,但是主要就是因為國人很眷戀自己的鄉土,大多數人都講究。落葉歸根,客死異地的遊子,是一定要回到自己的故土安葬的,而古代的交通條件非常不便,湘西自古多崇山峻嶺,山中瘴氣很重,一般的車馬根本無法通行,於是趕屍這門法術就是在那時興起的,算是順勢而衍生的產物。

  這種趕屍的人叫做趕屍匠,而他們雖趕屍,卻忌諱趕屍這個名詞。畢竟不是什麽好東西,都是屍體,是死人,因而,內行人請他們趕屍,都不會直接就說去趕屍,而是一般都說:“師傅,請你去走腳去。”或著說“走一回腳”。就是代表這些事情了,趕屍匠若答應,便會拿出一張特製的黃紙,到時候就讓你將死人的名字、出生年月、去世年月、性別等等寫在這張黃紙上,必須清清楚楚,一字不錯的, 然後他還會再畫一張符,貼在這張黃紙上,最後將這張黃紙藏在自己身上。就算是接下了這趟活了。

  關於這趕屍還有講究的,行內有“三趕,三不趕”之說。凡被砍頭的、受絞刑的、站籠站死的這三種可以趕,不會拒收。但是如果是砍頭的屍體,就會比較麻煩了,他們還需要將其身首縫合在一起。理由是,他們都是被迫死的,不是自己的意願,而且主要還是因為他們死得不服氣,這樣的情況下,既思念家鄉又惦念親人,可用法術將其魂魄勾來,以符咒鎮於各自屍體之內,再用法術驅趕他們爬山越嶺,一直走,甚至上船過水地返回故裡。

  然而病死的、投河吊頸自願而亡的、雷打火燒肢體不全的這三種不能趕。這是因為,這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閻王勾去,就算是趕屍劍的人也不能夠法術不能把他們的魂魄從鬼門關那裡喚回來,所以沒有辦法趕屍;而投河吊頸者的魂魄是被冤鬼找去作了“替身”,這樣一來就不和規矩,因為他們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來,舊亡魂無以替代,就無法投胎,會禍害了別人,到時候趕屍匠會折壽,會連累他自己,所以這種的也是不趕的。

  另外,被雷劈死的人,也是不趕的,因為這說明,皆屬於犯了“雷劫”,屬罪孽深重之人,上天才會施加雷刑,來收了強行趕屍會招致天譴。而大火燒死的往往皮肉不全,如果趕這類屍,找回的魂魄見自己肉身不全,就會怨氣大增,成為厲鬼,禍害四方。所以這3類屍體都屬於不可趕。這是忌諱,因為這個不僅會害自己還會害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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