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凌晨三點的時候,牛二再次的把點著的煤油燈吊入墓,這一次煤油燈一直到快接近墓穴底部時,也沒有再熄滅。
牛二還不放心,就那麽用繩子提著煤油燈、在空中又懸停了一分鍾,確認煤油燈仍在正常的燃燒後,他小心的把煤油燈吊放在墓的一處平坦的地方,然後取下勾住煤油燈的掛鉤,把空繩子提出洞口。
接下來就是牛二下洞的問題了,他下午在確定這個墓穴位置的時候,還沒有注意到距離自己開口的地方七八米遠處,居然有一棵樹身胸徑將近200毫米的大樹。
不過此刻既然發現了,那正好方便他使用;在剛才休息期間,他已經把自己帶來的繩子綁在樹身上,這時是把繩子順過來、就可以拽著繩子下洞了。
洞底的深度他之前也通過細繩子測算過了,距離地面大概4米,墓的高度不到3米。
他掏的這個盜洞,直徑有600毫米,而且是一次到位的直接都坐落在墓室的上方,沒有產生踏空而需要移位的情況;這一點也是剛才他在上邊時,一直自鳴得意的情況。
他可是聽說過,通常這種盜洞很容易出現部分踏空的現象,還得返工費力的重新掏洞。
在牛二下洞之前,他先用之前提放煤油燈的那個細繩子,綁了兩個兩個編織袋放到墓,而放繩子進墓穴的目的,倒並不是為了傳送編織袋,而是預備著回頭可以從墓穴裡、往外拽東西。
接下來,他就帶著一個手電筒直接拽著綁在樹身上的繩子下洞了。
等落到墓室底部,看到裡邊擺滿的彩色陶俑時,牛二整個人都要高興的醉倒了,這可都是傳說中的唐三彩陶俑啊。
這裡的彩色陶俑有人物、有馬、有駱駝,造型精美那是自不必說,關鍵是個頭還都夠大,立高差不多都是300毫米到500毫米之間。
牛二雖然從沒有參與過這種文物上的交易,但還是聽說過唐三彩的行情的;按照他的了解,一個300毫米多高的唐三彩人物傭,有人賣出過100萬元的價錢。
要知道在牛二所處的上世紀80年代,誰家如果是個萬元戶,那是意味著一輩子不愁吃喝的。
經牛二清點之後,墓穴裡邊的各種陶俑共計:完好的34件,殘破陶俑2件。
至於其殘破的原因,那是因為剛才牛二掏洞時,毀壞了2件。
雖然這相當於毀壞了200萬,可這一會牛二覺得,他自己還是非常大氣的,居然可以當這被毀的200萬元,是毛毛雨了,並沒有感到太過心疼。
這間墓室的平面大小,差不多是寬三米,長四米。墓室的一頭還有著被關閉的墓室門。
牛二去輕輕的敲了一下墓室門,能聽到墓室門外邊空曠的回聲,這意味著這個墓葬可不只是這一間墓室。
不過牛二暫時是不打算去破開墓室門的,這一是因為一旦這墓室門被打開,那邊墓室內的濁氣就會彌漫過來,到時候這邊就不會有足夠的氧氣,那這裡邊暫時就待不住人了。
再一個,這邊墓室裡的三彩陶俑他還沒來得及處理呢,再去整別的屬於瞎耽誤事;他可是牢記著那句民間諺語,‘十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
就在他考慮著‘該怎麽處理這一堆耀眼的唐三彩’時,他注意到在一個磚砌的台面上邊,有一個大約10厘米見方的方形鼎狀物;由於落有不少灰塵,他一時沒有瞧清楚是什麽東西,於是拿著手電筒去就近查看。
在仍然不得要領的情況下,他直接用手拿了起來,在擦去局部的表面灰塵後,他再次欣喜了,
這個方鼎狀物件,竟然是個玉石器物。他也不再去擦拭灰塵了,直接把其小心的裝在自己帶來的一個編織袋中,那裡邊有些事先準備的廢紙,正好把這個玉器包裹及填充了一下。
接下來,他又從墓穴裡選擇了一個小號的、精美人物陶俑,小心的用另一個編織袋內的廢紙包裹一下,再放到編織袋裡捆綁好。
接著他用那根細繩把兩個編織袋的袋口綁牢,然後他自己先爬著那個粗繩子上洞,接著又用細繩子,把玉器和那個彩色陶俑小心翼翼的拽出了洞口。
這時候的時間已經是快四點了,牛二突然覺得他這一次的收貨太大,大大的超出他的計劃預期了。
如果就這樣一趟一趟的從洞內搬運,就算他體力足夠,天亮前也搬不了幾件。
然後是經過腦筋急轉彎,他有了決定:速速趕回家中,把媳婦叫來一起搬運。
雖然還是不可能在天亮前搬運完,但至少能夠多運幾件回去,然後順便再從家裡找塊廢木板把洞口蓋上,方便下一次可以再進洞工作。
這時他又後悔剛才沒有考慮透,要不然剛才臨離開洞口的時候,應該把墓穴裡邊的煤油燈火焰給調小,這樣可以保證煤油燈、能夠使用更長的時間。
不過眼下既然已經上來了,他也不想再浪費時間下洞、再去調整火焰了;只希望這煤油燈裡的煤油,能足夠他在天亮前使用,要不然最後就只能仰仗手電筒的光亮了。
為此,他還得記著一會回家後,要多帶兩節電池。
牛二在回家之前,先把外衣的下擺,都塞在褲腰帶裡勒牢靠,然後把那件玉器直接塞到側面的衣服內裡。
至於那個陶俑,他是一手直接就著編織袋、把陶俑抱在懷中,另一手是拿著手電筒照明、就快步往家趕,至於墓穴這邊他帶來的那些裝備,他連收都沒來得及收。
要說這陶俑並不是很重,他不是應該趁著有兩個編織袋、直接提兩個陶俑回家多好。
實在是因為這夜路真的是不好走,如果讓他提著兩個陶俑編織袋回家,他還真擔心會把陶俑磕碰壞,還不如他穩穩的抱著一個,快速回家呢。
牛二家裡除了兒子是在外打工之外,他還有一個16歲的女孩,是住在家裡。
不過他這會急著趕回家,是隻準備讓媳婦幫忙,絕不讓女兒沾他這個事。
他知道自己所乾的這事,如果被抓住那肯定是違法的。
之前他單獨一人前來盜墓,也是不想讓媳婦粘上這種事情。
牛二的為人雖然大大咧咧,平時對媳婦表現的也有些做事不靠譜,但他在處事的時候,還是很注意去考慮媳婦的感受的。
像這種盜墓的事情,雖然來錢快,但屬於違法。
牛二為了暴富願意去冒險,但他不願意讓媳婦牽連進這種犯法的勾當中;那樣一旦事情敗露,媳婦因為不知情,就不必受到相關牽連。
可眼前面對這明擺著的大富貴,因為他自己的考慮不周,他只能選擇從權一次了。
他計劃著回去叫媳婦過來幫幫忙,萬一回頭一旦事發時,他一個人會把事情擔下來,也可以讓媳婦免責。
而且他也想好了,隻讓媳婦幸苦這一次,以後改天再來搬東西時,他會從長計議,絕不讓媳婦牽連其中。
同樣也是基於這個道理,盡管事情再急迫,他也不打算叫自己的女兒前來參合這事。
不過這個凌晨也合該牛二點歪,原本猜測著頂多20分鍾的夜路,當他走了半個小時之後,居然連自己的村子都還沒有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