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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當代英雄》第九章 開祠堂
  當蕭忠漢竭盡全力第二十三次溶出真力之時,蕭傳勇終於輕輕的哼了一聲。

  “不要移動他,等救護車來!”蕭忠漢終於松了一口氣,吩咐道,全身大汗淋漓,身體快要虛脫了。

  此時蕭志峰被人攙扶著,疼得面容扭曲。

  蕭傳東見父親這麽痛苦,急得直哭,他現在也非常後悔,與蕭傳奇從小就打架,從來沒有告訴過家長,隻有這一次......

  蕭忠漢讓人架著來到蕭志峰面前,見他被傷到陰部,蕭忠漢歎了一口氣,從他叫喊的聲音就能聽出來傷得極重,很可能是骨折了。

  像骨折這種外傷,以蕭忠漢現在的功力來說,還治不了這種傷,況且他剛才為了救治蕭傳勇,連續溶出二十三次真力,現在已經是強弩之末,連站都站不穩。

  蕭忠漢知道自己的這個二兒子下半生“性”福難保,好在他已人到中年,而且已經有了兩個兒子了,不至於絕後......

  兩輛救護車呼嘯著駛來,醫生在了解到傷情之後,小心翼翼地將蕭志峰和蕭傳勇這父子倆分別抬上車。

  無需蕭忠漢吩咐就有人隨車跟去,還有幾個人開車,也跟著去了醫院。

  “開祠堂!”

  望著救護車呼嘯著開出了村,蕭忠漢回身怒目注視著站在練武場中央的蕭傳奇,喝道。

  蕭氏宗族的祠堂一年隻開三次,春節祭祖,清明上墳,中秋上供。

  如果不是這三個節日,平時開祠堂,那肯定是因為發生了非常大的事情。

  比如現在。

  蕭志華見作為族長的父親讓開祠堂,知道是要對蕭傳奇動家法。

  家法是什麽?其實就是私刑。

  蕭志華跪爬幾步到蕭忠漢面前,哭求道:“父親,傳奇還小,您饒他這一次,養不教,父之過,是我平時管教不嚴,您責罰我吧!”

  蕭忠漢抬腳把蕭志華踢到一旁,由於心情過於激動,聲音已經發顫,說道:“你二哥是我的兒子,你也是我的兒子,傳勇是我的孫子,傳奇也是我的孫子,十個手指頭伸出來,咬哪個都疼,我作為一族的族長,怎能因為是我的親兒孫就置族規於不顧,徇私枉法?”

  一番話說得蕭志華默然無語。

  蕭氏宗族之所以能夠傳承至今,正是因為族長並不能凌駕於族規之上,村民的行為都是以族規為準繩,族規之下是常理,常理之下才是親情。

  蕭氏宗祠位於村北的蕭家老宅,平時隻有一個瞎眼的孤寡老人住在祠堂門口的小屋裡負責看守。

  說瞎眼的老人負責看守祠堂,聽起來像是個笑話,然而這卻是事實。

  這老人已過百歲高齡,除了有咳嗽的毛病,身體仍然非常硬朗。

  村裡人連他的名字都忘了,無論大人還是小孩,都稱呼他為蕭爺,就連蕭忠漢都這樣稱呼他。

  瞎眼的年頭多了,早已適應了這種無邊無際的黑暗,平時的生活用品都擺放在固定的位置,活動范圍不出祠堂,倒也沒什麽不方便的。

  蕭忠漢被人攙扶著,後面跟了黑壓壓的一片人,全村的男女老少都跟來了。

  蕭志華和蕭傳奇這父子倆被宗族裡有執事的人圍在中間,意圖很明顯,是怕這父子倆逃跑。

  開祠堂是全宗族的大事,一般來講,隻要是姓蕭的,或者是屬於蕭家的人,都要參加,哪怕是遠在外省,甚至是國外,也要趕回來。

  如果實在趕不回來的話,必須在開祠堂的那一天,

朝著祠堂所在的方向磕頭謝罪,請求列祖列宗饒恕不敬之罪。  有家屬在外地的,都已經通過手機或者是QQ、微信等聯系方式通知他們要開祠堂了。

  站在經歷了無數歲月滄桑、古香古色的祠堂門前,蕭忠漢高聲喊道:“開......祠......堂......”

  蕭爺因為眼瞎,耳朵極為靈敏,當這些人離祠堂很遠的時候,他就聽見了他們的腳步聲。

  隨著一連串的咳嗽,蕭爺從一個老式木匣裡面取出一串鑰匙,一邊咳嗽著一邊出了他住的那間小屋,腳步蹣跚地走到祠堂院門前,在咳嗽聲中準確地摸到門鎖,將鑰匙插入鎖孔中,哢噠,那把鏽跡斑斑的大黑鎖應聲而開。

  在場的男人以輩分排列站好,輩分大的站在前面一排,輩分小的,依次往後面站。

  蕭忠漢神情肅穆地站在隊伍的最面前,此時他的真力已有所恢復,但如果想要完全恢復的話,恐怕至少需要休息一天的時間,而且還要補充高能量的營養。

  手捧三股清香, 蕭忠漢作為族長,帶領眾族人對著祖宗牌位三拜九叩。

  外面春光明媚,而祠堂裡是供奉死人的地方,難免陰氣森森,讓人不寒而栗。

  沒有人講話,連咳嗽聲都聽不到,隻能聽見眾人跪地叩拜時衣服颯踏的聲音,蕭爺咳嗽的毛病在這種時候似乎神奇般的好了。

  行禮上香完畢,蕭忠漢轉過身來,面對著大家,厲聲說道:“帶蕭傳奇。”

  祠堂裡的人自動閃開中間的一條路,兩個壯小夥扭住蕭傳奇的雙臂,從後面將蕭傳奇扭送上來,蕭志華臉色慘白地低著頭跟在後面。

  鄭玲飛因為是女人,按照蕭氏宗族的規矩,女人陰氣重,是不可以進入祠堂裡面的,她被擋在門面,隻能焦急地流淚,毫無辦法。

  來到前面,蕭志華不待蕭忠漢發令,自動跪了下去,以頭觸地。

  對於族規,蕭志華是非常清楚的。

  蕭傳奇所犯的罪責為忤逆罪,所謂的忤逆,一般的不聽父母的話其實還算不上忤逆,隻有打罵或虐待父母、尊長才算是忤逆,放在過去,這是僅次於謀反的重罪。

  謀反罪所受的刑罰不是凌遲就是腰斬,都是極為殘忍的刑罰。

  而忤逆罪也好不到哪去,有關倫常,一旦定罪後,是要“剝皮揎草”、“磨骨揚灰”的。

  族規當然不能等同於國法,即便是國法,也早已廢除了這種不人道的刑罰,而且不允許濫用私刑,但華夏在法制上還有許多空白之處,隻要不出人命,像這種家族內的刑罰一般不會被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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