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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界自由傭兵》第592章 李探花多姿多彩的1生
“隻是,他為什麽要殺諸葛雷,又將他在這路中間做成一個雪人?”慕曦不解的問道,她與慕夏都沒看過原著,所以什麽都不知道。

 歐陽飛解釋道:“財帛動人心啊!你們還記得客棧中被靜靜殺死那兩人,為什麽找上諸葛雷嗎?”

 慕曦偏頭回想了一下,緩緩道:“好像,是要搶奪一包什麽他們從關外帶回來的東西。”

 “不錯,這就是他殺人的理由。”

 “那雪人怎麽解釋?”

 阿飛開口接道:“那人已算準這條路不會有別人走,隻有李兄的馬車必定會經過這裡,所以要在這裡將李兄攔住。”

 “那包東西肯定價值連城,就因為他知道那包東西的價值,所以存心要將之吞沒,但他卻怕查猛懷疑於他,所以就故意將傷口弄成這樣,栽贓給李兄。”

 “這雪人未必是凶手堆的,十之八九,是凶手向之稟告,說你殺了他的對象堆的。”

 “呵呵,好在我替別人背黑鍋,已不是第一次,都已經習慣了。”李尋歡對阿飛露出一個讚賞的神色,阿飛這少年雖然對人情世故很不了解,有時甚至天真得像個孩子,但智慧之高,思慮之密,反應之快,連許多老江湖也趕不上。

 歐陽飛聽了李尋歡的話,莫名的有些想笑,給人背黑鍋居然還背出習慣了,也是個奇葩。

 不知何時,那把李尋歡用來刻木雕的小刀已經出現在手中,輕輕的撫摸著,喃喃道:“卻不知那究竟是什麽東西,早知道,我們該向諸葛雷討來瞧瞧。”

 李尋歡剛剛說完這句話,目光頓時微微一凝,歐陽飛、阿飛、慕曦慕夏也同樣扭頭看向了某個方向。

 李尋歡耳力之敏,目力之強,可說冠絕天下,他實未想到這少年的耳目居然也和他同樣靈敏。

 阿飛似乎天生有種野獸般的本能,能覺察到別人覺察不出的事,至於歐陽飛幾人,他根本什麽想法都沒有,以他們的本領,若覺察不到,那才是怪事了。

 李尋歡朗聲道:“各位既已到了,為何不過來喝杯酒呢?”

 道旁林木枯枝上的積雪,忽然簌簌的落了下來。

 一人大笑道:“十年不見,想不到探花郎的寶刀依然未老,可賀可喜。”

 笑聲中,一個顴骨高聳,面如淡金,目光如鷹的獨臂老人,已大步自左面的雪林中走了出來。

 他走出來後,看向歐陽飛與慕曦慕夏的目光微微閃了閃,不知在想些什麽,而阿飛,卻是直接被他忽略了,他的外形與他那把劍,實在太具迷惑性。

 歐陽飛都懷疑,阿飛不願意換把好劍,除了對這把劍的特殊感情外,最大的目的就是為了迷惑別人,使別人對他輕視,他就可以出其不意。

 獨臂老人出現後,右面的雪林中,也行出一人,這人乾枯瘦小,臉上沒有四兩肉,像是一陣風就能將他吹倒。

 眾人一眼便已瞥見,這人走出來之後,雪地上竟全無腳印,此地雪雖已結冰,但冰上又有積雪。

 這人居然踏雪無痕,雖說多少佔了些身材的便宜,但輕功之高,也可見一斑。

 李尋歡見了二人,微笑道:“在下入關還不到半個月,想不到‘金獅鏢局’的查總鏢頭,和‘神行無影’虞二先生就全都來看我了,在下的面子實在不小。”

 那矮小老人陰沉的一笑,道:“小李探花果然名不虛傳,過目不忘,咱們只在十三年前見過一次面,想不到探花郎竟還記得我虞二拐子這老廢物。”

 阿飛這才發現他竟有條腿是跛的,他實在想不到一個輕功如此高明的人,竟是個跛子。

 事實上,這虞二拐子就因為右腿天生畸形殘廢,是以從小就苦練輕功,他要以超人的輕功,來彌補天生的缺陷。

 李尋歡微微一笑,道:“兩位既然還請來幾位朋友,為何不一齊為在下引見引見呢?”

 虞二拐子冷冷道:“不錯,他們也久聞小李探花的大名了,早就想見見閣下。”

 他說著話,樹林裡已走出四個人來,此刻雖然是白天,但李尋歡見了這四人,還是不覺倒抽了囗冷氣,慕曦慕夏更是將嫌惡的表情流於表面。

 這四人年紀雖然全已不小,但卻打扮得像是小孩子,身上穿的衣服五顏六色,花花綠綠,腳上穿的也是繡著老虎的童鞋,腰上還系著圍裙。

 四人雖都是濃眉大眼,相貌獰惡,卻偏偏要作出頑童的模樣,嘻嘻哈哈,擠眉弄眼,走路蹦蹦跳跳,叫人見了,連隔夜飯都要吐出來。

 最妙的是,他們手腕上,腳踝上,竟還戴滿了發亮的銀鐲,讓他們在蹦蹦跳跳的走路時‘叮叮當當’直響。

 李尋歡臉色微變,沉聲道:“苗疆‘極樂峒’五毒童子門下四大護法。”

 四人中的黃衣童子咯咯一笑,道:“我們辛辛苦苦堆成的雪人被你弄壞了,我要你賠。”

 “賠”字出囗,他身子忽然飛掠而起,向李尋歡撲了過來,手足上的鐲子如攝魂之鈴,響聲不絕。

 李尋歡隻是含笑瞧著他,動也不動,慕曦慕夏的念動力卻是已經蓄勢待發,瞬間就能將之定在半空,再順手奪取性命。

 不過她們見李尋歡與歐陽飛都沒動彈,頓時按捺下來,她們其實也對這件事的來龍去脈好奇萬分。

 果不其然,虞二拐子忽然飛起,半空中迎上了那黃衣童子,拉住他的手斜斜飛到一邊。

 金獅查猛也立刻大笑道:“探花郎家財萬貫,莫說一個雪人,就算金人他也賠得起,四位不可著急,先待我引見引見。”

 紅衣童子笑嘻嘻道:“我知道他姓李,叫李尋歡。”

 黑衣童子道:“我還知道他吃喝嫖賭,樣樣精通,所以我們早就想找他帶我們去尋尋歡,找找樂子了。”

 剩下的綠衣童子道:“我還知道他學問不錯,中過皇帝老兒點的探花,聽說他老子,和他老子的老子也都是探花。”

 紅衣童子又笑嘻嘻道:“只可惜這小李探花卻不喜歡做官,反而喜歡做強盜。”

 他們在這自顧自的說,歐陽飛與慕曦慕夏還沒什麽,慕曦慕夏雖然不知道原著的劇情,但對李尋歡本人還是頗有了解的。

 阿飛卻聽得出了神,他實在想不到,新交的這位朋友,竟有如此多姿多采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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