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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手偵探》第一百一十一章 事發突然
  姓名:朱旺財

  年齡:38歲

  性別:男

  職業:某環衛部位,清潔工人。

  家庭住址:SC省,蜀郡市,蜀都區,團結鎮,雙桂村18組88號。

  婚姻情況:已婚離異,膝下有一子,隨母親。

  家庭狀況:父母雙亡,家中祖屋一間,良田三畝。

  社交狀況:為人比較孤僻,除了上班之外,基本沒有社交,親戚朋友也對其不感冒。

  看著清潔工人的詳細資料,李散鑫皺起了眉頭,心中更加確定了朱旺財是被冤枉的,李散鑫猜測這樣一個不善於社交,沒有負擔,沒有什麽大的野心或者追求,甚至可以說是無欲無求的一個人。

  根本沒有任何需要偷竊東西的動機!可是卻偏偏被安上了小偷的罪名!看樣子當時的小偷很可能是做賊心虛,故意將朱旺財推到風口浪尖上,轉移警方和校方的視線,讓其成為替罪羔羊!

  假如真的如李散鑫推測的這樣,那麽真正的小偷很可能當時就潛藏在學校內部,甚至本身就是學校的人也說不一定,所以才能清楚的知道案情發展的細節,並且選擇在適當的時機,製造輿論和流言蜚語,將所有人的視線都轉移道清潔工人身上。

  以此來混淆各方的視線,保全自身不被懷疑,在警方和各方的視線都專注在朱旺財身上時,趁機抹掉一些證據,或者說將偷來的東西偷偷的處理掉!

  畢竟古話道:“抓賊要抓髒!”如果髒物都被處理掉了,還怎麽抓賊?

  正當李散鑫思索著關於三年前的偷竊案入神時,剛剛出去沒多久的周傳熊又進來了,一進門,就聽周傳熊急聲道:“不好了!又發生命案了!”

  被突然打斷思緒的李散鑫,聽到有命案發生,然後看了眼神色焦急的周傳熊,頓時不爽的吐槽道:“我說所長大人,你好歹也是一所之長,又不是什麽公共廁所的所長,不就發生個命案麽?你至於這麽大驚小怪的嗎?”

  “難道你當警察這麽多年,遇見的命案還少了?”

  要是一般的警員敢不問清楚原由,就這麽和周傳熊說話,他一定走過去就是一巴掌拍死他,可是無奈這是請來的特別顧問,更無奈的是人家老子是市公安局局長。

  俗話說,不看僧面看佛面,周傳熊隻好忍住心中想要吐血的衝動,和李散鑫解釋道:“要是普通的命案我當然不會這麽慌張,但是這個命案不普通啊!”

  李散鑫一聽周傳熊這樣說,臉上的不爽頓時消失的無影無蹤,換上一副好奇的表情道:“哦?能有多不普通?還能和這次的模仿南大碎屍案相比不成?”

  不過此時周傳熊卻是翻了個白眼,沒有直接回答李散鑫的問題,而是說了一句“跟我來吧!”便走出了檔案室,同時心中暗道:“現在知道好奇了?就不告訴你!急死你!”

  李散鑫見狀,哪裡還不明白周傳熊這是在報復自己剛剛的出言不遜,無奈的翻了個白眼,也沒有繼續多問,跟著周傳熊走出了檔案室。

  當李散鑫趕到坐落於團結鎮旁邊的高新鎮友誼小區三棟6樓601的住戶房間內,看到命案現場的情況後,李散鑫頓時明白了之前周傳熊的神色為何如此慌張了!

  至於李強,早在李散鑫觀看案件卷宗時,便獨自驅車回到了市公安局,畢竟作為市區,等著他處理的事情不少。

  走進防盜門後,入眼可見的是一具被綁著,並且懸掛在房頂吊燈上的一名男子!

  男子身穿紅色的花裙子,

雙手、雙腳被繩子結結實實地捆著,腳上還吊著一個大秤砣,雙手被掛在吊燈上,早已死亡。  沒錯!又是一件模仿中國四大奇案中山城紅衣男孩事件的命案!

  山城紅衣男孩事件,是發生在山城,2009年11月5日中午12時,54歲的農民工匡紀綠從江北趕回巴南區東泉鎮雙星村高石坎,為給住讀的兒子送錢。家裡正門、側門緊閉,平時從來不開的後門卻虛掩著。

  從後門進去,眼前一幕讓他大驚失色:兒子身穿紅色的花裙子,雙手、雙腳被繩子結結實實地捆著,腳上還吊著一個大秤砣,雙手被掛在屋梁上,早已死亡。

  匡紀綠41歲時才得了這個兒子。眼前的情景讓他傻眼了,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哭起來。

  案發現場地上到處是衣服和雜物。孩子用過的課本、作業本,散亂地放在床上、桌上。兩包方便麵,吃了一包。電子表、書包、計算器、手機、光盤等孩子的遺物留在床上。書包裡還有32.5元錢。

  李散鑫腦中回憶著之前無聊時,在網上看得關於山城紅衣男孩事件的始末,不過不同於山城紅衣男孩事件的是,地上散落的並不是課本和作業本之類的東西。

  而是散落一地的成人書籍,有寫真的,全裸的,還有各種小電影的光碟,島國,外國, 黑人,甚至一些變態的幼童之類的也包含在內,可謂是品種齊全,花樣繁出!

  而衣服雜物等,也全部變成了各種製服誘惑的製服!還有一些變態工具也是散落滿地!

  看著此時屋內的場景,別說是李散鑫了,饒是早已經結婚十幾年的周傳熊,也是忍不住老臉一紅,暗道一聲變態啊!

  不過李散鑫很快就調整好了狀態,恢復了平靜,並且專心的聽著法醫對死者驗屍後的初步判斷:

  “根據對屍體的初步屍檢,死者應該是死於12到14小時之前,也就是大概昨晚凌晨2點到4點的樣子!”

  “遺體額頭前有一個小孔和不重的外傷,大腿、雙手、兩肋、雙腳踝部上方,都有較深的勒痕。此外沒有任何傷口。”

  “至於其他的暫時無法下定論,需要更多的工具或者解剖,才能檢驗!”

  聽著法醫的驗屍結果,李散鑫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除了死亡時間和山城紅衣男孩事件的不一樣之外,甚至連額頭有小孔這樣細微的傷痕都是一模一樣!

  而且捆綁死者的手法也十分專業,如果說是死者自己綁上去的,打死李散鑫他都不信!

  這裡說明下,102章裡面說除了變態殺人狂之外,另一種可能是臨時起意模仿,已經修改了,準確來說應該是在某種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刻意模仿。

  臨時起意這個說法有些不太準確,所以改了。

  最近有讀者大大說更新太慢了,所以今天本來想2更的,結果這章卡了很久啊!寫到凌晨3點,實在剛不起了,明天2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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