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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女首富》第281章 神經病之歌
“這人真無聊,竟然在這裡和哈士奇為了轉彎僵持了兩個多小時!”

 “廢話,難道你不無聊?你他媽看一條狗和人僵持,竟然看了兩個多小時!還嗑的一地瓜子皮。”

 還別說,這個世界上像這種無聊的人不在少數,尤其是一些來旅遊的。

 什麽叫旅遊,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那就是換個地方睡覺吃飯罷了。

 旅遊景點?

 那是什麽鬼東西。

 尤其是對於半宅來說更是如此了。

 因此看一個可愛的小姑娘賣傳單,似乎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以至於有不少人把這一幕拍了下來,上傳到了一些視頻網站。

 “爸爸,現在我們真的變成乞討者了!”

 “什麽乞討者,這叫賣藝!”

 陳安歌翻了翻白眼,和小店商量了一下,借到了他們的音響。

 事實上這種店絕對不會拒絕這種要求,他們會無比的歡迎你在他們店門口搞事。

 當然,只要不是鬧事,只要別堵住店門就行。

 門庭若市才是他們的終極目標,人多了,哪怕十個人裡面有一個人進來,那也是一筆收入了。

 “賣藝啦賣藝啦,有錢的捧個錢場,沒錢的坐下聽!”

 陳絲絲又喊了起來,手腳勤快把散落在地上的傳單收拾了一下:“打賞送傳單啦,打賞送傳單了!”

 一乾人目瞪口呆,你他娘真是個人才啊!

 陳安歌開始了。

 率先是一首《大漠孤煙》,這是一首經典的二胡曲子,基本上算是家喻戶曉的。

 和上一世的《賽馬》曲子差不多的地位。

 所謂行家出手,就知高低。

 陳安歌這些年來,二胡從來沒有落下,尤其是因為要教導江花的緣故,所以他自己絲毫不敢怠慢。

 不說是獨領風騷,但至少在二胡技巧上面,絕對算是頂尖的存在。

 這一曲《大漠孤煙》從開始的由遠及近,到部分的氣勢磅礴,讓聽者似乎身處黃沙之中,好似看到了長河落日圓的奇觀。

 事實上沙漠和大海一樣,都令人向往。

 只是生活在大漠附近的人向往大海,而生活在江南水鄉又或者靠海吃飯的人卻向往大漠罷了。

 大家都在羨慕對方的生活。

 “我去,厲害了!”

 “學過吧!”

 “學過?這應該是專業級別的了!”

 “的確,怎麽那麽好聽呢!”

 “擦,九級證書可以撕了!”

 “讓我有種重拾二胡的衝動!”

 “這是這個小女孩兒的爸爸?估計年齡不小了!”

 “聽聲音年紀好像不大!”

 陳安歌帶著頭套,大家自然看到陳安歌的臉。

 一曲《大漠孤煙》開始,但接下來,陳安歌的二胡畫風就開始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

 一首《狐狸叫》送給大家!

 要論陳安歌最喜歡二胡什麽,那就是擬聲了。

 陳安歌對此簡直樂此不疲,所以特別喜歡那些不正經的曲子。

 當然,如果能有一把不正經的二胡,那更配了。

 《狐狸叫》這首曲子出現之後,原本被《大漠孤煙》所養起來的凝重情感就像是地震了一般,轟然倒塌。

 眾人面面相覷。

 “臥槽!”

 “這……”

 “我怎麽覺得……那把二胡那麽騷呢!”

 “我去,好厲害啊,那聲音怎麽拉出來的!”

 “這真的是二胡的聲音嗎?”

 “為什麽我的二胡不能發出這樣的聲音?”

 “我了個乖乖,求求你別秀了!”

 “牛逼啊!”

 圍著的人越來越多了,甚至已經有點擠了。

 陳絲絲見狀,目光掃過眾人,很有目的性的把自己一直沒帶的頭套放在了地上。

 隨即緊緊的盯著某些人。

 那些人本來在聽二胡,突然發現陳絲絲一直看著他們。

 嗯?

 你看我幹嘛?

 還看?

 陳絲絲的眼神上下晃動,看一下人,再看一下倒過來口朝上放著的頭套,再看一下人,如此周而複始。

 額?

 懂了!

 有人拿出錢包,走上前去,很大方掏出五十塊錢,隨即放在了頭套裡面。

 陳絲絲甜甜一笑,很有禮貌的衝著好心人說了句謝謝帥哥哥,眼睛都眯成了月牙兒。

 一首《狐狸叫》總算完了,但是接下來,卻更讓大家目瞪口呆了。

 一首《神經病之歌》送給大家!

 陳安歌也不管了,他準備來一波音波汙染。

 當這首神經病之歌經由二胡演奏,通過音響出現在步行街的時候,整條街上聽到曲子的人,都有一種錯覺。

 這二胡……

 是人拉的嗎?

 不會是成精了,自己拉自己吧!

 這尼瑪是人能拉出來的聲音。

 “臥槽,這比上一首還要騷!”

 “為什麽我覺得二胡在笑?”

 “我還覺得它在調戲我呢!”

 “臥槽,這二胡笑的好歡樂啊!”

 “話說,這都是什麽曲子?怎麽以前從未聽過?”

 “我好想打他啊!”

 雖說如此,但大家給錢的速度也越來越快了。

 不說曲子到底好不好聽,就單單這顛覆大家對二胡認知的功力,就足以讓人震撼了。

 一開始的《大漠孤煙》,那可是真正的經典二胡曲,而是非常嚴肅的曲子。

 但是……

 後面的曲子,別說嚴肅了,簡直一首比一首不正經。

 說簡單一點,《大漠孤煙》聽的是曲子情感,但是接下來這兩首……感覺就是在看二胡自己發癲?

 人群之中,邊琳琳張著嘴,久久不能閉合。

 尼瑪!

 之前她還問陳安歌他們在哪裡,那個時候陳安歌也說他們在步行街的珍珠。

 所以她也就帶朋友。

 可萬萬沒想到,竟然看到了這麽一幕。

 事實上她們之所以過來,那完全是被二胡吸引了,只是擠進來,看到陳絲絲的時候,她倒是愣住了。

 便也猜測那個全身被包裹在土撥鼠衣服裡面的應該就是陳安歌了。

 但是……

 這幾首曲子,讓人實在是難以想象竟然是陳安歌這種人拉奏出來的。

 雖然才認識兩天,但陳安歌給她的感覺是一個很穩重的人啊。

 如今這穩重的人開始發癲了?

 還是說……

 那根本就不是人發癲,而是二胡發癲?

 扯淡,二胡怎麽能發癲。

 “你怎麽了?”邊琳琳也沒有上前,倒是突然發現身邊的朋友神色有些不對勁。

 “厲害啊,這就是我要找的人!”

 “啊?”

 “我覺得我找到這次晚會用的人了!”張薔薇眼中閃爍著驚喜,就要上前打招呼,卻被邊琳琳一把拉住了:“哎哎,你別著急,我認識他們!”

 張薔薇一愣:“真的假的?”

 “就是之前我給你說的在海灘遇到的那對兒父女,喏,你看那個小女孩兒,就是陳絲絲!”

 張薔薇看了看陳絲絲,果真是個可愛的孩子:“他們這是做什麽呢?”

 邊琳琳也是一頭霧水。

 要說臨時起意來一曲,那也不是不能理解。

 可是……

 這穿得是啥?

 難道這穿著也是臨時起意?

 《神經病之歌》聽得一乾人有點懷疑人生, 尤其是那些原本就學過二胡的人,開始對自己的老師產生了懷疑。

 以前的老師……會不會就是個半吊子?

 可當初學的時候是在專門的藝校學的啊,對方還是教授呢。

 一首曲子,搞得原本還算懂的人不懂了,不懂的人卻來了興趣。

 恩,原來二胡竟然這麽好玩,能夠拉出這麽風騷多變的聲音,回去之後報個補習班試試。

 可以預見到,接下來不少人去報補習班,都會發生不小的摩擦。

 諸如為什麽人家的二胡能夠發出那種聲音,偏偏你的二胡不能發出那種聲音。

 難道說你的二胡還是個未成年的孩子,而人家的二胡已經變成了身經百戰風韻猶存的半老徐娘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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