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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會推理》第一十章 死
  臉色慘白的於慧像丟了魂一樣,懵懵懂懂的抬起頭看了林坤一眼,立刻瞪大雙眼,連連往後倒爬:“你……你剛剛……”

  林坤快步上前,彎起食指和中指,重重敲在於慧頭上,傳來“噔”的一聲脆響。

  “好疼。”於慧連忙捂著頭。

  “現在你應該清醒一點了。”林坤蹲下身子,亮出二維碼,“承惠1000,如果你非要我給你打折的話,我不介意給你打個骨折。”

  於慧愣了愣,總算回過神來,低著頭小心翼翼的瞥了林坤一眼,撿起掉落在一旁的手機,默默掃碼。

  她本以為眼前這位隻是一個有點本事的卻脾氣糟糕的奇葩偵探,但經歷了剛剛的一切,林坤在她眼中徹底蒙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

  收到了錢之後,林坤掃了一眼失魂落魄的幾人。

  按理來說,他現在應該說上一句“你們應該體會到被你們惡作劇嚇唬的人的感受了吧?”

  這樣會讓其他幾人聯想到剛剛的一切都是出自他的手筆,他立刻化身成了正義的衛道士一樣的角色,在幾人心中的逼格肯定會提升一大截。

  但他懶得說,所以掃了眾人一眼之後徑直離開了。

  出了居民樓,林坤漫步在小區內,身後一直亦步亦趨的跟著一個影子。

  他轉過身來,身後那人正是剛剛多出來的那個年輕男子,準確來說是一個鬼。

  “說吧,想要我幫你做什麽?”林坤不喜歡廢話,開門見山。

  尋常鬼魂是無法傷害人類的,而眼前這位明顯比一般鬼魂要強許多,已經可以通過製造幻象來影響人類。

  剛剛這家夥出手時,他本來還以為會有點麻煩,誰知對方隻是將那幾人的惡作劇照搬了一遍。

  林坤立刻明白過來,這個年輕男子隻是為了幫他以同樣的手段教訓一下那幾個人。

  所以他根本無需著急,期間對方為了測試他的膽魄特意嚇唬了他一下倒也不算什麽。

  面子裡子都給足了林坤,這肯定不是普通的心血來潮。

  想來是年輕男子看到了他是個能力不錯的偵探,又意外發現他能看見鬼,有求於他,這才做出這一切。

  其實剛剛林坤大可裝神弄鬼一翻,在年輕男子的配合下,想怎麽表演都行。

  想要在在於慧面前大放異彩、人財雙收,簡直輕而易舉。

  當然,以他的能力,哪怕是現在,想要把於慧騙上床也不需要一個星期。

  可前世這種卑鄙的事情做太多了,林坤這一世反倒有些厭惡這種行為,或許這就是傳說中的返璞歸真吧!

  不過,最主要的還是……他對羅圈腿不感興趣啊!

  ……

  我是誰?我在哪?

  頭好痛!

  嗯?我叫……孫唯,華海大學大三的學生,從小就是“別人家的孩子”,老師眼中的學霸。

  而華海大學,隻是個普通的二本學校,根本配不上我學霸的名頭……

  我之所以讀這所垃圾大學,全都是為了跟我那個成績一般的女朋友讀同一所學校!

  為了她,我放棄了那些全國知名的名校……

  為了她,我不惜跟苦口婆心的父母老師作對……

  為了她,我可以放棄一切……

  可笑的是,就在5月3日,那個跟我約定終生的女朋友,跟我分手了!

  我隻記得那天我喝的酩酊大醉,後來就什麽都不記得了……

  而今天,居然已經5月12日了!

  這中間的八天,

到底發生了什麽?  為什麽我會在這個陌生的地方?

  為什麽所有人都無視我?

  為什麽?

  等等,他們好像不是無視我,而是……根本都看不到我、聽不到我,甚至觸碰不到我!

  我……已經死了?

  我該何去何從?

  去看看父母?同學?還是那個所謂的女朋友?

  這裡離學校很近,先去學校看看吧!

  雖然宿舍裡那幾個表面上嘻嘻哈哈,但跟我感情很深。

  我死了,他們應該會很傷心吧!

  等等……

  他們為什麽在笑?

  為什麽笑的那麽開心?

  我已經死了啊!

  你們的好朋友、好兄弟……死了啊!

  唉……算了,去看看我那個“前女友”吧,雖然已經分手了,但畢竟這麽多年感情,她應該會為我難過吧!

  可……她為什麽也笑的這麽開心?

  我的死,就這麽大快人心?

  不對不對不對,不可能是這樣的……

  哪怕我是個人渣禽獸,也不會是這樣的場景……

  除非……他們根本不知道我已經死了!

  假如我是意外死亡,他們很快就會知道。

  也就是說……我是被人殺死的!

  甚至有可能……除了凶手之外, 沒有任何人知道我已經死了!

  ……

  飯店包間內,林坤吃著大餐,聽孫唯講述完一切,隨口問道:“你的意思是讓我幫你找到殺害你的凶手?”

  “嗯!”孫唯鄭重的點了點頭,“我希望你能幫我把那個凶手繩之以法!”

  “行。”林坤拿起一張紙巾擦了擦嘴。

  他可不是來過窮苦日子的,所以需要名氣。

  上次那個案子,消息應該漸漸散布開去,想來很快就會有記者找上門來采訪他。

  但到頭來難免只會有一個“九流偵探偶破奇案”之類的報道。

  畢竟林坤上次的案子,在常人看來,像極了歪打正著。

  再加上他本身是沒什麽名氣的臭魚爛蝦,甚至連正式的偵探證都沒有,更是無法讓人相信他是一個極其厲害的偵探。

  故而,林坤需要新的案子來證明自己,不需要什麽千古奇案,只需要證明他確實有點東西就行了。

  破一次大案,可以說是運氣、僥幸,可接連破案,而且還都是殺人這種重案,那說服力就會成倍增加。

  如果能趕在采訪之前破案,那“九流偵探偶破奇案”這種標題多半會變成“隱世神探嶄露頭角”之類。

  畢竟奇人異事才是觀眾喜聞樂見的,天才神探之流才能夠吸引別人的目光!

  記者當然明白這一點,好不容易遇上牛逼一點的,為了銷量點擊,自然是吹的越牛逼越吸引人,甚至可以為此特意編故事。

  我不管你有沒有那麽牛逼,反正觀眾喜歡看就行了,我tm吹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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