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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大宋》第三十一章 你想錯了
  隨著金書召到了巡檢寨一處偏僻的側院裡,看著坐在石凳上的一個十四五歲的半大少年,杜中宵問道:“孔目,就是這個貝二郎?他果然有馬蒙作奸犯科的證據?”

  金書召點頭:“不錯,他是如此說。不過,非要見了官人才開口,說不好知道些什麽。”

  到了面前,金書召對貝二郎道:“這是本州杜推官,在這裡監督汴河漕運,兼提點營田事。你知道些什麽,隻管跟官人說就是。放心,有官人作主,沒人奈何得了你。”

  貝二郎看著杜中宵,猶豫了一會,才道:“這官人的年紀太輕了些,有些不把穩。”

  金書召聽了罵道:“官人少年登科,進士出身,你說的什麽混話!這一帶都是官人做主,你有話盡管說出來就是。只要官人說了,哪個敢不從!”

  貝二郎還是有些不放心,看了杜中宵一會才試著道:“實不相瞞,此事太大,關系著莊裡許多人的身家性命,不得不小心行事。沒個確信,隻好由馬蒙那廝逍遙,沒人敢說的。”

  杜中宵示意金書召不再說話,在石桌邊坐下來,對貝二郎道:“若是別的官員,你吞吞吐吐,有些要挾官府的意思,已經抓起來打一頓了。到了這裡,哪裡還由得你不說!我念你們小民不易,輕易不動刑罰,已是十足誠意。你不要再在這裡拿腔作勢,不說便就回去,我自有別的辦法查出來。只是等到了那個時候,你再進我這裡,只怕就是個囚犯了。”

  貝二郎嚇了一跳:“官人莫要嚇我。我是守法良民,年紀又小,沒做過壞事的!”

  杜中宵搖搖頭:“知情不報,難道還不夠?似你這種類比藏賊,官法豈能放過!”

  貝二郎見杜中宵說得嚴厲,心中不由有些害怕,他沒想到原來官府是可以不講道理的。或者說按照官府的道理,就是對百姓做什麽事都有道理。

  看了看金書召,貝二郎才向杜中宵拱手道:“報官人,小民是不遠處馬蒙馬大官人的莊客,自小便就長在他的家中。馬蒙那廝作奸犯科,這些年不知犯下了多少案子,莊客們自然一清二楚。便如前些日子鬧得沸沸揚揚的譚二娘一案,小的便就知道原委,是馬蒙先昧了陶家的藥材,又要佔譚二娘的人,指使陸虞侯害了姓陶的懷命,卷了他家的錢財。這都是莊客們幫著做的,誰不清楚。”

  杜中宵不動聲色,對貝二郎道:“此案朝廷矚目,天下皆知,既然莊裡的人知道,怎麽不早早來首告?要知道,知情不報,便是與賊同罪,你們當朝廷律法是兒戲嗎?!”

  貝二郎偷眼看杜中宵,沉默了一會,才小聲道:“不是我們不來報官,委實是告不得。”

  “怎麽告不得?數條人命,如此驚天大案,你們以為瞞得住嗎?”

  貝二郎道:“官人是做官的人,道理應該比小的明白。我們這些莊客是奴,馬蒙是主,天下豈有奴仆告主的道理?以奴告主,先就要吃官司!”

  杜中宵道:“哪個告訴你的這些胡言亂語!你們是馬蒙莊客,與他是同居共財之人,若有小犯則親人相隱,知情不報官府亦不治罪。可人命官司,又作別論。我給你說,馬蒙這廝牽扯數樁人命官司,你們早早首告,還可置身事外。如若不然,一日事發,說不得連自家性命也搭進去。”

  貝二郎聽杜中宵說的與自己先前想的不一樣,一時不說話,低著頭在那裡不知想什麽。

  此時的主仆制度正在變革之中,法律上也比較混亂,

地方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刑統沿用的是唐律,以奴告主除謀逆等重罪是違法行為,為法不容。但雇傭奴婢本是良人,這律條並不適用,真正適用的是家人相隱。即奴婢與主人在法律上視為一家人,親親相隱,不告發不視為窩藏等罪。  杜中宵考進士的時候死背書本,出來做官還是按著以前習慣,熟記法律條文。奴告主怎麽處置現在並沒有明文,只有大理寺等做出的幾個判例,使用親親相隱,主尊奴卑的原則。這個原則與杜中宵前世的觀念差別大太,他記得特別精楚,怎麽會被貝二郎說的搞混掉。

  良人以文契雇給別人為奴,則在期限內便是主人家庭中的一員,主人為當然的家長。反過來,在這個期限內,則與原來的親人不再是一家人。甚至是夫妻,如果妻子雇給人家,就成了主人的家人,跟丈夫不再是一家。這跟杜中宵前世的觀念迥然不同,他有時候甚至想,一個女仆在雇傭期間,如果再跟丈夫睡覺,是不是男女奸情。可惜他沒見過這種案例,想來是沒有人計較,不然法律上有得爭吵。最起碼的,女傭的身體是不是雇傭的一部分,會扯出無數口水。還有馬蒙莊上這種全家為傭的,更加複雜。

  見貝二郎沉默不語,杜中宵道:“你說你是馬蒙莊客,可有文契?”

  貝二郎道:“要什麽文契,我父母都在馬家為傭,我自我也是。”

  杜中宵搖了搖頭:“何其糊塗!沒有文契,便是良人,你怎麽就任人指使?你父母是你父母,你是你,不相乾的。你既然沒有文契,何來以奴告主一說!”

  貝二郎怔了一會才道:“原來我不是馬蒙那廝的奴仆?那他前兩日還打我‘紙餛飩’呢!”

  杜中宵覺得稀奇,問了什麽是“紙餛飩”,知道原來是包了紙的木棒,搖頭道:“沒想到這廝還麽自設刑,你們就任他打麽?特別是你,本是良人,就讓他白打了?”

  貝二郎直覺得自己冤枉透頂,沒想到自己與馬蒙沒有主仆關系,白白挨了頓打。

  這個年代的主仆關系非常混亂,法律本身就在變,民間又有前朝延續下來的習慣,很多事情都不清不楚。官府斷案,有時候也靈活處理,看官員的心情。

  看貝二郎一副吃了蒼蠅的樣子,杜中宵心中暗笑。從這個小節可以看出,馬蒙莊上的莊客,真正法律手續完備的只怕沒有多少。只要有縫隙,杜中宵就可以把這塊鐵板撬開。

  讓貝二郎平靜了一會心神,杜中宵才循循善誘,問他馬蒙莊上的事情,那廝到底做了多少見不得人的事情。貝二郎知道得並不確切,只是東一耳朵西一耳朵,很多事情都連貫不起來。

  杜中宵越聽臉色越凝沉重,馬蒙犯下的案子,比自己原先想的嚴重得多。想來也是,這種鄉間惡霸盤距地方多年,說是惡貫滿盈也不為過。具體的情形,與自己原先想的鄉間地主跋扈,土豪劣紳,也越偏越遠。這哪裡是什麽惡霸地主,就是一個黑社會團夥嗎。

  讓貝二郎說著,杜中宵心中暗自盤算,怎麽把這個毒瘤連根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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