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就是“他”!
可愛的獵首兔,是個男的,他是一隻公兔子!而且還是一隻特別適合穿女仆裝的公兔子。
至於他為什麽要打扮成一個女性,據他自己所說,是因為這樣的打扮會讓對手放松警惕,大意輕敵,而且......他說,如果這樣打扮的話,他的胯下就不會被攻擊。
(作者吐槽:就算避免了絕戶撩陰腿和斷子絕孫手,但你這麽打扮,就不怕被捅嗎......)
但是,據歐斯克自己的觀察,以及獵首兔時不時做出的可愛舉動,他扮成這樣,多多少少也是有個人喜好的因素的吧。
他來自於都市國家聯盟東方的一個國家,作為戰士兼暗殺者而聞名,而他,是自己主動找上歐斯克的。(請注意,本書中獵首兔的設定有別於原作)
他來找歐斯克的原因,就是為了一個叫做‘不死龍’克方它拉·安格魯斯的家夥,據說是個特別強的家夥,但是它躲起來了,所以獵首兔需要找到它。
但是獵首兔靠自己找的話,無異於大海撈針,所以他找到了歐斯克,歐斯克相對於一般貴族,和冒險者們打的交道比較多,而只有數量足夠多的冒險者才也許會有關於不死龍的情報。
為了證明獵首兔的實力,歐斯克測試過他,測試他的時候,歐斯克派的對手,是現任的武王——超越了第七代武王“腐狼”庫列弗·帕蘭泰尼的第八代武王哥·金。
當時,獵首兔說了一句“還真是特別不妙啊”,然後扔了一把附魔過的飛鏢就差點秒殺了哥·金。
如果不是哥·金擁有超強的恢復能力的話,他就被獵首兔給秒殺了。
歐斯克當時驚訝得下巴都快掉了,他問獵首兔,為什麽說這種能被他秒殺的對手“特別不妙”。
獵首兔的回答是:“我又沒說是對我來說特別不妙,再說這個武王對於精鋼級冒險者來說都是特別棘手的大敵,對於這個世界的普遍存在來說當然是‘特別不妙’咯。”
後來,歐斯克和獵首兔簽了一份協議,歐斯克動用自己所有的人脈為獵首兔搜尋不死龍的下落,而在此期間,獵首兔負責保護歐斯克的人身安全,當然,獵首兔還要額外收取高昂的保護費。
獵首兔還有一個選擇歐斯克的原因,那就是歐斯克的性取向,獵首兔雖然是個貨真價實的公兔子,但是卻長了一副特別漂亮的母兔子的臉,難免不會被什麽人給當做母兔子給不可描述了。
畢竟自己再強都沒法保證不會被陰招給搞定啊。萬一被下了藥,然後被發現是公的......那後果就嚴重了。
要麽,被看到自己是公的然後施暴者變得更加興奮(這兔子的想法真......),要麽,惱羞成怒讓自己真的變成小姐姐......
不管是哪個都讓人菊花一緊啊!
話說,變成小姐姐好像不錯,就是有點疼,還是算了。
跑題了,獵首兔選擇歐斯克是因為歐斯克已經有喜歡的人了,她就是——格格蘭!
歐斯克的擇偶標準非常奇特,說他是基佬也不對,但說他喜歡女性也有點說不過去,但是他對於獵首兔來說,特別安全。
所以獵首兔選擇了歐斯克。
歐斯克雇傭了獵首兔後,並沒有遇到過什麽太嚴重的生命威脅,所以一直不需要獵首兔出手,但是歐斯克並不感到可惜,因為,他動用了所有的人脈依舊一無所獲,感覺有點對不起獵首兔。
當然,雖然要付出一些錢,但這些錢對歐斯克來說根本不算什麽,而且還能讓歐斯克完全不需要擔心自己會被暗殺什麽的,花點對自己來說根本不算多的錢買個穩定的心安,何樂不為呢?
所以這一次,歐斯克為維吉爾捏了一把冷汗,被這種強到變態的家夥給盯上,萬一被他給當成暗殺目標,那說不定哪天就玩完了。
維吉爾低價賣給了自己這麽多好裝備,歐斯克對維吉爾這人還是很有好感的。
萬一維吉爾死了,以後到哪做這種好生意去?
真是可惜啊,希望維吉爾別死,以後再給自己搞點好裝備來。
“我們去找武王吧。”歐斯克道。
“好,一塊去。”獵首兔笑道。
歐斯克與武王的相遇是在大概十年之前。
那次,歐斯克歐斯克聽說帝國街上出現一個怪物,那是個特別奇怪的怪物。
只要放下武器,那個怪物就不會發動攻擊了,是一個特別理性的怪物,而且它擊敗了許多的冒險者,特別強,這讓歐斯克對它特別感興趣。
歐斯克還聽說有人去請帝國最強魔法吟唱者夫路達·帕拉戴親自出馬收拾這個怪物,歐斯克怕夫路達會立刻出手,所以緊趕慢趕跑到了案發地,見到了那隻怪物。
那是一隻戰鬥食人妖(War Troll),是食人妖衍生種族中都算特別強的種族。
他看到那隻怪物的時候感到特別害怕,但是那隻怪物卻根本沒有搭理他,瞥了他一眼,哼哼了一下鼻子就走了。
歐斯克當時忘記了恐懼,出於好奇,他問:“你為什麽要做這種事呢?”
那個怪物結結巴巴地說:“我是為了變強在進行修行。”(妖巨人族的語言能力普遍不太好,說話有些結巴)
歐斯克震驚了。
歐斯克一直有一個夢想,那就是成為這個世界上最強的戰士。
但是,歐斯克完全沒有這方面的才能,所以他就想培養出一個最強的戰士,代替沒有才能的自己。
就在這一天,他遇到了十年後的武王哥·金,他才想到一件事。
戰士的培養並不需要拘泥於人類,戰鬥食人妖不是也一樣麽?而且,在這種強大的種族中培養出的戰士,才能做到超越人類的極限,真正的成為世界上最強的戰士,不是麽?
而且,戰鬥食人妖這種種族,就是能在戰鬥中變得越來越強的種族。
那麽,它就是再合適不過的人選了。
那一次,他帶了一隻怪物回家,培養了十年,培養出了今天的武王。
令他無比驕傲的武王。
哥·金。
(蘿莉作者的話:恢復每章兩千字了哦!開心嗎?懷念嗎?哦吼吼,我可是良心發現了喲。
以後每章都是兩千字,我盡量多寫,盡量加更,每天的娛樂活動還是必不可少,但是寫小說我也不會落下的。
連續四天零收藏了,本蘿莉好傷心的說。
哦,還有,一天的推薦票數量超過50我就加一更,說話算話,這些天最高的一次,一天收到了33張推薦票,最低的時候只有十幾張,希望各位手裡有推薦票的給我幾張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