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木不仁萬歷帝,
國事民事自拋棄。
奢侈浪費任性為,
大明江山賠賠賠!
葉向高疏言時務大要
萬歷三十八年(1610)正月二十八日,輔臣葉向高疏陳時弊,其大端有二:
一、時政雍塞。如大僚不補,遷轉無期,章奏留中不發,州縣官選補積滯等。
二、議論滋多。如互相告訐,立門戶樹黨紛爭,顛倒是非,不辨黑白。神宗見疏不理。
閏三月初三日,葉向高又言:今除水旱災傷、外患困擾、盜賊橫行外,致天下必危必亂之事主要有五端:
一承平日久,不知憂隱。
二上下融絕,君臣不通。
三士大夫好勝喜爭,相互攻訐之風日盛。
四從上到下,多厚私積,致國家財力告乏,入不敷出。
五社會風氣每況愈下,不可挽回。神宗仍置之不理。
禮部極論政務弛廢
萬歷三十八年(1610)閏三月二十六日,禮部因京師旱災,上疏說:今日旱災皆政務廢弛所致。天下人情,莫鬱於此時,鬱氣浮發,必結為災。試舉數端以言之。
皇太子,為國家之本,今不令他與諸臣接觸,講明經術,練習世務,而久置之深宮,使耳目俱塞。大臣為國家棟梁,今缺大半;按臣為朝廷考察官吏安撫百姓,今久請不下,甚至刑部衙門無人決獄,小民控訴無路,怨聲滿獄。
內府堆積如山,而民間顆粒不充,父賣子,夫賣妻,慘不忍聞,而坐視其死亡。被逮諸臣,如陝西鹹寧知縣滿朝薦以及武昌府同知卞孔時,皆為一進循吏,為皇上愛養百姓之人,竟以稅監羅織罪狀而禁錮多年,見天無日。
又以前被罷斥諸臣,吏部不斷上疏請予起用,而點用者百不得一,登進無期,正氣塞結。四海之內皆鬱積,以故結成旱災。皇上一舉新政,則甘霖遍天下,旱象立除。疏呈上,神宗置若罔聞。
正陽門箭樓發生火災
萬歷三十八年(1610)四月初二日夜,北京正陽門箭樓發生火災,至次日辰刻未熄。
初六日,刑科右給事中周曰庠為此上疏說:火,積陰所生。陽足製陰,則火安其性,不致妄動。陰或勝陽,則火失其性,不免橫發。古人說,道不正,棄賢養奸,官非其人,不講法律,皆必起火。求之今日,正與相同。正陽門樓與正殿相對,坐子面午,義取當陽,正南面以臨天下。
自萬歷二十年以來,皇上深居大內,講學無期,臨朝無日,大小臣工不能見,朝夕左右,不過宦侍之*明強毅之心,日斂日消,人才邪正,政事得失,皆置之度外。
以前宮殿起火,業已示警,至今十余年玩延如初。所謂“恭己正南面”者,杳無時日,則何取於正陽之名!以故天以火燒正陽門,實在是顧名思義。皇上若銳意振刷,勤政務,信百官,親百姓,則天下事尚可為。周曰庠之疏呈上,神宗不聽。
趙欽湯致仕
趙欽湯(1536-1614),字師商,號心盤,山西解州人。隆慶二年(1568)進士,歷掖縣知縣、戶部主事,終南京戶部右侍郎兼右僉都禦史總督糧儲。
萬歷三十八年(1610)四月初九日致仕。趙欽湯為官四十余年,所至政績顯著,於總督糧儲尤為突出。萬歷四十二年卒,年七十九,贈戶部尚書。有《關公祠志》。
王汝訓逝世
王汝訓(1551-1610),
字古師,號泓陽,山東聊城人。隆慶五年(1571)進士,授元城知縣。 萬歷初,歷刑部主事、兵部主事、光祿少卿。後調為太常少卿,轉太仆卿、光祿卿。
萬歷二十三年(1595)進左僉都禦史,升右副都禦史,巡撫浙江,力鋤豪右,被革職為民。家居十五年,起為南京刑部右侍郎,改工部左侍郎,署部事,力清宿弊,節省冗費數萬。王汝訓性清介,疾惡好賢,仕宦四十年,直道敢言,為官廉潔。
萬歷三十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卒於官,年六十,贈工部尚書,諡恭介。
蘇祿國王后裔請複原定額糧
先是,永樂十五年(1417)蘇祿國王巴都噶叭嗒刺率領妻子來華,回國途中病死於山東德州。明成祖賜祭葬,並命長子都麻答回國,而留妃葛本寧、次子安都祿等人以及陪臣在德州守墓,每年從德州倉支給米七十五石、布、鈔若乾,所生子女每月給糧一石,俱免徭役。
萬歷二十一年(1593)五月,德州管倉主事張世才慮其人口日繁難繼,奏革去原賜米六十六石,隻留九石。萬歷三十八年七月初八日,蘇祿國王恭定東王五代孫安守孫等奏:人口漸多,而賜糧減少,不敷食用,請複原額七十五石。神宗不理。
馬從龍請停蘇杭織造
先是,內織染局僉書楊進奏織上用龍袍等四萬套。
萬歷三十八年(1610)九月初六日,工科給事中馬化龍為此上疏說:國家設南北織染局、南京機房,又有各省直歲造,原足供用,未有派及蘇杭者。後因急缺,偶而派及,皇上即位之初即行停止,撤回太監,甚得民心。
萬歷四年,以皇上大婚需用複派一次。至萬歷九年,不知何故,又派十五萬套,匹繁苦極。至萬歷二十七年前數將完,又派四萬一千九百余匹。
萬歷三十二年,再傳補二千六十余匹。今東南之民日夜希望撤回織造太監,而該局又有織造龍袍四萬套之請。
龍袍一套可抵中人一家之產。此外又有額外改造、傳派等等,頭緒多端,所費不知幾萬。此項錢糧,原無額設,先年搜括庫藏,扣留工料匠價,留事例,留解部半稅銀,借船料。
原議戶部出十分之四,工部出十分之六。工料匠價稅銀,皆營建宮殿所需,不當奪之。戶部事例等銀,皆為接濟軍國之需,九邊催餉急如星火。織造每二三年即費銀百萬兩,以十分之四計,即損失邊餉四十萬兩。
皇上四時服禦無幾,何必連年解進。收貯甚多,在皇上積之為無用,在地方輸納為甚難,損害民間已難堪,損害邊餉則尤為叵測,何樂於為此。請立即停止浙直織務。馬從龍之疏呈上,神宗不聽。
其後,工部右侍郎劉元霖、大學士葉向高相繼疏請停止、減額。神宗才同意從新派四萬疋中減去三分之一,其余並以前舊欠者,均須陸續解進,不得違誤。
陳子貞奏陳海防事宜
福建巡撫陳子貞條議海防數事,有:
一、重海道事權,以資彈壓。
二、裁減允觳偌蕁
三、核虛冒名糧,以厘宿弊。
四、清侵佔屯田,以複舊製。
五、禁住倭大船,以絕勾引。
六、公出海利澤,以安內地。
萬歷三十八年(1610)十月十五日,兵部就此進行複議,並經神宗批準,依議執行。
嚴禁私錢
萬歷三十八年(1610)十月二十四日,工部署部事右侍郎劉元霖以私鑄公行, 錢法漸壞,疏請嚴禁私鑄。實行連坐之法,依律究治,並將此項列入各官考課之內。神宗見疏下旨說:錢法關系國計,若私鑄縱橫,為害不小,依議嚴行禁輯,且作為各官考核項目之一,不得違玩。
西洋歷法始入中國
先是,歐洲傳教士利瑪竇入京進貢方物。接著,傳教士龐迪峨、熊三拔、鄧玉函、湯若望等亦先後至京,他們都精究天文歷法。
至萬歷三十八年(1610)十一月初一日發生日食,禮部欽天監所推算的日食起止分秒以及虧圓俱不準確。禮部官因此博求知歷學者,令與欽天監官晝夜推測,以期歷法準確不差。
於是五官正周子愚上疏說:來華傳教士龐迪峨、熊三拔等人,所帶來的他們國家的歷法,多為中國典籍所未備者。請按照洪武中翻譯《西域歷法》之例,取知歷儒臣,率同監官將諸書如數翻譯,以補我國典籍之缺。
禮部遂奏言:我國精通歷法的,如職方郎中范守己、陝西按察使邢雲路,著有《古今律歷考》,綜采詳密,為時所稱,請改授京官,共理歷事。又翰林院檢討徐光啟、南京工部員外郎李之藻,亦皆精心歷理,可與龐迪峨、熊三拔等人同譯西洋歷法,供邢雲路等人參訂修改。
然而,歷法疏密,莫過於交食,欲議修歷,必重測驗,請命所司修治儀器,以便從事。神宗先是將禮部的這份奏疏留中不發,不久即命召邢雲路、李之藻至北京,參與歷事。邢雲路據其所學,李之藻則以西法為宗。西洋歷法始入中國。本書《八合神功》,謝謝您的觀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