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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之妖孽崛起》第六十一章 石子擊飛鳥
  眾人在外面的確感覺燥熱,便依言進了屋裡。

  他們到了二樓客廳,坐在沙發上看著電視,吹著空調,喝著茶水,感覺還是不錯。

  陳林觀察這裡,覺得這家人的生活條件比一般的村民肯定還是要好些的,不過他們是吳權的外公外婆,這也正常,便沒有多想了。

  “小權啊,你最近在忙什麽啊?可是有段時間沒有來看我們了?”

  薑小薇面露笑容,慈祥無比,聲音聽起來也很舒服。

  吳權愣了一下,道:“最近在跟父親學習公司的管理,而且我新交了一個女朋友,所以比較忙,今天剛好經過附近,便過來看你們了。”

  “當然了,這還多虧兄弟們明事理,本來說一起去玩的,卻讓他們一起來看外公外婆了,最初還有點不好意思,可是他們也不計較。”

  袁峰笑道:“原來是這樣啊。”

  “不過你們放心,我們這裡雖然比不了大城市,可是山上的風景也不錯,而且山林裡還有不少野味,你們要是有興趣的話可以打獵,當然了,現在天氣太熱,不適合動身,如果你們有意的話,等到下午五點過的時候,再去不遲。”

  “畢竟現在是夏天,晚上八點過才會徹底的黑下來,三個小時足夠玩了,當然了,你們如果不怕熱的話,早點去也行。”

  “哦?”

  “還有這麽好玩的事情?我想去。”趙陽笑著拍手道。

  公孫常也面露激動之色,他們都在城裡長大,還沒有乾過這種事情,都覺得很刺激有趣,抱定了決心要去。

  只是兩個女孩子卻眉毛微皺,她們也想要去的,只是穿著高跟鞋,實在是不便爬山啊。

  馮軒看出了兩人的遺憾和向往,道:“兩位美女莫非有什麽顧忌嗎?”

  周媚兒如實道:“若在平時,我們自然欣喜前去,可是今日穿著禮服,且最糟糕的是穿著高跟鞋沒法爬山啊?即便勉強去,也太不方便了。”

  “小姑娘,我看你們也是有錢人,不會在乎幾百塊錢,如果你們願意去的話,可以去附近的鄉鎮上買雙鞋子,若還嫌棄不方便,甚至還可以買一套衣服,我們這裡的村子距離附近的鄉鎮很近的,只有兩裡路,開車去十分方便,一會兒就到了。”

  袁峰想了想,而後如此說道。

  “真的嗎?那就去買一套衣服和鞋子吧,反正距離這麽近,也花費不了什麽時間。”周媚兒露出了迷人的微笑,一雙美麗的大眼睛好像是會說話一樣。

  的確如袁峰所說,幾百塊錢對她們來說算不了什麽,買套衣服也只是為了今天去打獵所用,以後可能都不會再穿。

  “那好,你們在這裡休息聊天,我帶著她們去買衣服。”

  吳權累計在這裡生活的時間也不算短,對附近的地形還是比較熟悉的,所以主動請纓。

  分配好了後,她們就出發了,陳林等人則是在這裡看電視喝茶。

  一個小時後,周媚兒等人就回來了,身上穿著新買的休閑服,不過即便如此,也難以掩飾她們的魅力,站在人群之中也是吸引人的焦點所在。

  “本來很快就能回來的,可是這倆丫頭選了很久的衣服鞋子,女生買個衣服真是麻煩死了。”

  吳權抱怨道。

  “哼,還說我們,你剛才不是看一個女生長得漂亮,一直都在盯著人家看嗎?”

  “那個時候,我可沒有發現你覺得枯燥啊,反而樂在其中,逍遙無比呢。

”  王小鳳反駁道,一點的戲謔之色,她們雖然不在乎這套衣服能穿多久,可是只要是挑選,那就必定要買自己認為最漂亮的,即便隻穿一天、甚至是隻穿幾個小時,她們也希望漂漂亮亮的,所以認真挑選那時必須的,即便吳權覺得她們這樣做事無聊,她們也樂此不疲。

  眾人哈哈大笑,更添了活躍的氣氛。

  袁峰夫婦也知道這外孫的毛病,只不過對方的年紀也不小了,所以他們沒有多管罷了。

  轉眼就到了下午五點過,山裡涼風習習,雖然太陽還是有些熾熱,但是也能忍受了。

  大家對於去山裡打獵的事情感覺很激動,所以都紛紛要求著出發了。

  “以前打獵有獵槍,可是後來都上繳了,現在只能用弓箭了。”

  袁峰拿著兩副弓箭遞給了吳權,道:“你從小就在搗鼓弓箭,用得也很熟練,你就拿著一副吧,至於另外一副,你們自己商量著看看給誰合適。”

  “如果每個人都想要嘗試一下,不妨都玩玩也行,我們年紀大了,就不跟著去了,小權對這裡的地形都很熟悉,他帶你們去就行。”

  “如果玩得太晚,沒法回來的話,也可去山上的寺廟借住一宿,頂多給點錢罷了。”

  “情況小權都熟悉,我就不再多說。”

  吳權背上背著一個包包,手裡拿著兩張弓,將裝著箭的袋子也跨在了身上。

  他們告別老人,便朝著山上趕去。

  當然了,陳林等人都是第一來,自然是吳權帶頭了。

  走出去一段路,他就拿著一張弓說道:“你們商量好了沒有?是誰來用這張弓?”

  陳林根本不需要弓箭才能打獵,他隨意撿一些小石子就行了,便道:“我不用,你們商量吧。”

  公孫常笑道:“我想試試。”

  馮軒道:“我也想用。”

  就連兩位美女也爭先的想要使用,實在是爭不出一個結果,只能按照袁峰說的,大家都試試了。

  山路很崎嶇,沿途草木茂盛,時不時的有飛鳥在天空盤旋,可惜非得太高了,利用弓箭肯定是射不到的,吳權曾經試過,所以沒有在意,倒是周媚兒等人想要將飛鳥射下來,吳權言明沒用,他們卻還是想要試試。

  無賴之下,只能讓他們試試了。

  “射野兔之類的,可以根據線路找到箭羽,可是射天上的飛鳥,不要說射不中,即便射中也難以找到,畢竟飛鳥掉下來隨便就被草木掩蓋了,不過既然你們非要試試,那就試試吧。”

  吳權拿出弓箭,道:“誰來試啊?”

  公孫常道:“我來吧,你們看我這肌肉,就知道我有力氣了,要是我都射不了那麽高,你們肯定沒戲。”

  大家都撇撇嘴,可是不得不說,他說的還是有幾分道理的。

  公孫常接過弓箭,用力拉弦,咻的一聲射了出去,可是結果正如吳權所說,箭羽根本就沒有夠到飛鳥就掉了下來,下面草木茂盛,箭羽具體掉在哪裡也不知道,

  想要找到是基本不可能了,除非肯花費大力氣,不計較時間成本的去找,這樣也許還有希望。

  看到這種情況,本來還想試試的周媚兒等人也沒有了底氣,想了想,最終還是決定放棄了。

  陳林也沒有打過鳥,這時來了興趣,道:“我來試試吧。”

  “我說兄弟,你真的要試試?”

  吳權本來想要反對的,可是從老爺子那裡知道,對方是一個身手極為厲害的人物,對方開口了,他還真想看看其手段。

  周媚兒對此更是清楚,因為周小泉親口告訴她的,陳林輕易的就打殘了他的一個保鏢。

  可是不管如何,大家也都是聽說,沒有親眼見過。

  現在陳林似乎有展示身手的意思,他們都興奮起來,眼睛睜的大大的,生怕錯過了什麽。

  吳權將弓箭遞給了陳林,陳林卻搖頭道:“不必了。”他從地上撿起一枚石子,眼神變得凌厲起來,微微用力,石子就飛了出去,擊中了天空盤旋的飛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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