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洛清將電腦帶回宿舍之後,傍晚回到7棟302的路飛遙遭到了宿舍眾人的猛烈抨擊。
“這麽緊張的時刻,你居然溜出去逛街去了!”胖子一副恨鐵不成鋼的表情。
“哪裡緊張了?”路飛遙莫名其妙。
毛飛飛遞給他半塊西瓜,一邊吃著一塊一邊說道:“下午校隊的人來找我們了,說是要和我們確定一下到底怎麽個打法。”
路飛遙一口將西瓜咬了個大半,嘴角流著西瓜汁,問道:“那你們說的是怎麽比?”
“本來想問你來著,結果屠仁說打你半天電話都在通話中。”胖子氣呼呼地道。
路飛遙低頭吃瓜,那時候應該是剛好他也在無限撥打禦非池電話的時候,佔線了嘛,沒辦法。
“所以我們就在同場爭一和團隊單挑中間選了團隊單挑,怎麽樣?機智吧?”胖子得意洋洋地說道。
路飛遙差點沒被西瓜噎著,他咳了兩聲,好不容易順過氣來:“我的大哥啊,為什麽要選團隊戰啊?”
胖子見他的模樣,知道自己可能選錯了,不由得有點心虛:“這,這有什麽問題嗎?雙方擺開陣勢,收齊裝備,真槍實彈打上一架,沒有錯啊?”
路飛遙拿過一張紙巾擦了擦嘴,說道:“那好,我問你,你的段位是多少?”
“黃金五段啊,我告訴你,我趕緊自己這幾天賊強,馬上就要上鉑金了!”胖子一說道這個,立馬精神了起來。
“那校隊那個歐哥,你覺得他什麽段位?”
“呃,至少得是不朽星鑽吧……但是我們不是還有你嘛!你可是傳說!你自己說的!”胖子立馬將路飛遙架了起來。
“我瞎說的!”路飛遙沒好氣地說道。
一般絕地求生約戰,在人數較少的時候,雙方都會商量,采用同場爭一或者是團隊單挑的形式。
所謂同場爭一,很簡單,就是雙方同時排隊,進入到同一局遊戲當中,然後按照兩邊最終獲得的名次論個高低。
這樣的比試方式相對來說隨機性更大,有許多無法預知到的不穩定因素,比如你在和別人正面鋼槍的時候,另外一個隊伍已經趁著這個時間繞到你的身後了。
所以路飛遙希望選擇同場爭一的方式,是因為他作為一名資深代練,各種單人藏身苟到第一的操作實在是太多了,以這種經歷來參加同場爭一,幾乎沒有輸的機會。
但是團隊單挑可就不一樣了。
一般選擇這種方式的隊伍,都有著自己的獨立服務器,所以他們可以單獨打開一局自定義遊戲,然後只有兩個隊伍進行決鬥,就和路飛遙在黑馬網吧玩過的那一次一樣。
但是這樣的比試方式,其實就非常吃隊伍的整體硬實力了。
說白了,就是比拚槍法,身法等等最基本的操作實力。
在這種情況下,個人實力的差距會拉開到非常明顯的差距,因為參加比試的人員可以專心的面對眼前的唯一一組敵人,而不用擔心身後或者側翼有其他的埋伏。
而校二隊,如果路飛遙沒有記錯的話,他們的入選資格,就是至少不朽星鑽段位,這可和英勇黃金差了整整兩個大段位!
而302呢?一個段位搖擺的路飛遙就不說了,其他三個人,全是黃金段位,而且還是最近才剛剛打上的黃金,所以路飛遙才鬱悶地說不出話來。
看到氣氛陷入尷尬的毛飛飛,忽然舉起了手:“我已經鉑金段了。”
“老四你看,
這不是飛飛都已經鉑金了嘛。”胖子像是找到了救星,趕緊為自己犯下的錯誤做出補救,緊接著他才反應過來,“什麽!鉑金!你小子什麽時候鉑金的?你怎麽能比我還快?!” 毛飛飛挑了挑眉:“我每天都練很久路飛遙給我的那個軟件,而且,我也開始學習怎麽樣慢下來。”
“就這樣就能鉑金?我不信!”胖子像是受到了莫大的打擊,論玩遊戲是他先,論段位也是他最高,怎麽忽然就這樣了呢?
“而且我覺得自己還有提升的空間,屠仁的那套訓練方式好像也挺有效果的,我看他好像也快鉑金了。”毛飛飛繼續往胖子傷口上撒鹽。
胖子張大著嘴,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
他將抱在懷裡,還沒有開始吃的半個西瓜放下,轉身回到電腦桌前:“晚飯別叫我,我吃不下。”
“聽說屠仁帶了兩隻烤羊腿回來。”毛飛飛開始和路飛遙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
“啊?哪來的?那晚上咱們就在宿舍搓一頓唄?”路飛遙口水都要流下來了。
“他好像有一個親戚在這邊開了一家烤羊店,他照顧生意就去弄了兩個,現在出去買酒去了,你真不喝點?”
“不喝,喝多了對反應神經不好,你們也少喝點。”
“那我也不喝, 反正屠仁也不會喝酒。”
說倒這裡,兩人想起上一次屠仁喝酒的樣子,一個一米九幾的蒙古大漢,一口下去,整個人都紅了,差點幾個人都沒能把他給抗回來。
“丟人!”這是胖子的評價。
其實整個302也就胖子一個人喝酒,基本上路飛遙為了保持反應速度,滴酒不沾,本來就對於酒精這種東西沒有什麽興趣的毛飛飛,就很無所謂了,想喝的時候喝一點,不想喝就這麽晾著。
很快屠仁就回來了,大包小包帶了一大堆東西,說是家裡人托朋友送來的,而在屠仁推門進來的那一刻,胖子就已經從他的椅子上跳了下來。
路飛遙抬手攔住他:“晚飯就不叫你了啊,反正你也吃不下。”
胖子急了:“我能吃!我賊能吃!你看我這體型,這輩子沒有吃不下的時候!羊肉,羊肉在哪?還有酒呢?”
屠仁從身後拎出兩個大大的油皮紙包裹著的長形物件,放在桌子上。
解開皮繩,酥爛醇香的羊肉味道彌漫開來,胖子迫不及待,一手就抓了下去,入手之處香嫩酥爛,掰下來一塊塞入嘴裡,濃香外溢,回味悠長。
路飛遙不得不讚賞一句,這胖子有一個本事,就是他不管吃什麽,都會讓人覺得這樣東西特別好吃,胃口大開。
本來就餓急了的幾個人這下可管不得什麽沒有筷子的事宜,連碗都還沒擺好,就紛紛上手撕肉。
路飛遙將一塊羊肉塞入口中,肉質細嫩,入口似棉,再加上幾個人爭搶起來,這羊肉吃得實在是瀟灑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