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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座冒險屋(我有一座恐怖屋)》第九百七十八章 我把你的名字
“恩,我知道。”

  陳歌很感謝含江的警察,警察不一定代表百分百的正義,但陳歌知道李政、顏隊他們都在拚盡全力去維護正義,他們也幫了陳歌很多。

  “嘴上說知道,下次還要犯。”李政無奈的搖了搖頭,他是發自真心的在勸陳歌,相比較擁有家庭支持、擁有同事幫助的自己,陳歌只有一個人。

  “不扯這些了,政哥,你們是怎麽找到屍體的?”

  “按照你說的,其實很好查,十二樓這一戶沒有住人,但是每個月電費卻很高,我們直接鎖定了這裡,開門後果然在冰櫃裡發現了屍體。”

  “那犯人抓住了嗎?”

  “嫌疑人應該是戶主,死者是他患有厭食症的女朋友,我們收到消息已經派人過去了,不出意外今晚就能將他捉拿歸案。”含江警方的辦案效率極高,從某方面來說,這也和陳歌有一定的關系。

  “那就好,我也能給她一個交代了。”

  “交代?”

  “我能進去看看嗎?這個應該不算是第一案發現場,不存在破壞證物的可能。”陳歌在李政同意後進入屋內,房間不算大,那個女孩生命的最後時間就是在這裡度過的。

  穿過客廳,陳歌進入廚房,看到了並排擺放的冰櫃和冰箱。

  他腦海裡想起了那天晚上女孩對他說的話,心裡有些不是滋味:“傷害你的人,馬上就要受到法律的懲罰,他跑不掉的。”

  陳歌剛說完這句話,屋子裡突然響起了很輕的敲門聲。

  李政下意識看向身後,陳歌則是因為擁有鬼耳天賦,他第一時間看向了冰櫃。

  打開櫃門,陳歌看到一個瘦弱的女生蜷縮在冰櫃陰影裡,她雙手抱著肩膀,頭緩緩揚起,蒼白的臉上滿是淚痕。

  陽光照在了她的臉上,她的身體變的虛幻,但她卻毫不在意,似乎是想讓自己最後的這段時間沐浴在光亮裡。

  “別哭,你值得更好的生活。”

  陳歌把手伸進冰櫃,想要幫她擦去眼淚,但是卻什麽都沒有碰到。

  陽光照在他們中間,像是一道永遠都不可能跨越的溝壑。

  “沒事了,我帶你回家。”

  在女孩消散之前,陳歌拿出了漫畫冊,將她收入其中。

  看著空蕩蕩的冰櫃,陳歌發了一會呆。

  “你在看什麽?屍體確實是在這裡發現的,不過都已經被運走了。”李政走了過來。

  “沒什麽。”陳歌提起背包,衝李政招了招手:“要是沒事,我就先走了啊。”

  “你覺得我把你叫過來就是為了跟你聊天嗎?你現在給我一五一十說清楚昨晚都幹了什麽!做完筆錄,沒有問題以後,再回去等下次傳喚的通知!”

  ……

  陳歌回到新世紀樂園已經是下午,在東郊和西郊之間連續跑,再加上整晚沒睡覺,他現在十分疲憊,身體也有點吃不消了。

  “還是自家鬼屋舒服。”

  躺在員工休息室內,陳歌不知不覺就睡著了。

  沒人打擾,等陳歌再睜開眼的時候,外面的天已經黑了。

  “都八點了?下次一定要記得定鬧鍾。”陳歌掀開蓋在自己身上的薄毯,朝房門那邊看了一眼,屋子裡很安靜,員工似乎都下班了。

  他將趴在自己身上的白貓放到一邊,發現桌上留著一張便簽,看字跡是徐婉留下的——衛生我們已經打掃過了,你好好休息,記得吃飯。

  放下便簽,陳歌提著背包走出員工休息室,每個場景都轉了一遍。

  確定沒有問題後,他來到道具間,在牆角的木箱裡找到了白天通過轉盤抽到的照片。

  這是一張很普通的照片,上面沒有附著任何不好的氣息。

  照片背面寫著一個日期日,照片正面是一個十幾歲的男孩,他穿著白色長袖,面容模糊,看不清楚臉,不過整體給人的感覺很乾淨、很陽光。

  “這讓我怎麽找?連個地址都沒有?”陳歌先記住了日期,然後盯著那張照片。

  “燈光噴泉?這個地方好像是市區的公園!”沒有其他的線索,陳歌決定先去市區看一看。

  自從獲得黑色手機後,他已經很少往市區去了,都是哪裡偏僻他去哪。

  背包裡的東西還沒取出來,陳歌收好照片,提著背包就跑出了恐怖屋。

  打車來到市區,陳歌記憶中的公園已經被圍欄封住,好像正在施工,隻留了一條小路。

  “老哥,這公園怎麽被圍起來了?現在還能進去嗎?”陳歌在圍欄旁邊找到了一位帶著安全帽的大哥。

  “進去幹啥呀?這公園馬上要被拆了,你沒看裡面那些幾十年的樹都被移走了嗎?”工人大哥看起來很好說話。

  “要被拆了?”陳歌是通過照片找到的這裡,如果公園被拆,照片裡的景物不複存在,自己的最後一點線索就要斷了。

  “聽說準備要蓋個超市,具體情況我也不清楚。”工人大哥朝陳歌擺了下手:“我們在裡面施工,你最好還是別隨便進去。”

  “我有個朋友給我留了張公園的照片,他最近身體不太好, 想讓我再去那個公園幫他拍些東西。”陳歌朝著那條空出來的小路走去:“馬上我就出來。”

  公園裡到處都是大坑,地磚被翻開,值錢的古樹被挖走,花園裡也剩下了雜草。

  陳歌拿著照片,憑借著自己小時候的印象,在公園裡穿行。

  他以前也來這個公園玩過,不過因為距離西郊太遠,所以來的次數不多。

  兜兜轉轉,饒了一大圈,陳歌終於找到了照片中的那個地方。

  只不過噴泉裡已經沒有了水,布置在周圍的燈具也被拆走,隻留下一個個生鏽的鐵架子。

  雜草從地磚縫隙裡長出,照片裡買冰激凌和棉花糖的小店不見了蹤影,放眼望去,唯一和照片上相同的就是噴泉旁邊的長椅。

  “確實是同一個地方。”

  陳歌從噴泉旁邊走過,環顧四周,最後坐在了那張公園長椅上:“這讓我怎麽找?”

  他盯著手中的照片,正看得入神,耳邊忽然傳來了一個女人的聲音。

  “請問,你認識方魚嗎?”

  陳歌扭頭看去,他發現自己身後站著一個很文靜的女人。

  這女人年齡和陳歌差不多大,她皮膚很白,臉頰、脖頸、手臂上全部都是紋身,而且紋的只有兩個字——方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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