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點點,月牙兒彎彎,整個世界都籠罩在淡淡的月色中。
一行三人,頭頂星輝、腳踏碎石,行走在蜿蜒山路上。
為了不耽誤時間,三人在凌晨三點就出了門。直到臨行前,孫實夫妻仍在絮叨地質疑著,在這對夫妻看來,想用兩天的時間去賺一百貫,簡直是不知天高地厚。最終在陳辰與孫恆異口同聲的“死馬當活馬醫”的聲音中才強行出了門。
質疑歸質疑,畢竟是要出遠門,孫實夫妻仍是將家裡之前準備還利息的錢拿了出來,但陳辰與孫恆堅決不要,最終隻帶上了些許銅板以及陳辰先前交給孫實的戒指便上了路。
出遠門了,自然不能還是原先的裝束,陳辰穿的是孫恆的一件袍子,不過孫恆比他壯實,袍子在他身上有些肥大,乾脆用腰帶給束緊了這才好一些,不過感覺仍是不舒服,畢竟不合身。至於頭髮……他戴了一頂鬥笠。
三人中兩人在前,陳辰一人緊跟在後。
只顧趕路,一路沉默許久,終於有人憋不住了。
“哎哎,恆哥兒,你家救的這家夥到底靠不靠譜啊?”
說話的名叫孫可,是孫恆的族弟,也是十七歲,但比孫恆晚生了七天,所以屈居為弟。昨晚陳辰要孫恆去找一信得過之人,他找來了孫可,顯然兩人的關系是十分親近的。
這孫可還有另一層身份,那便是族長之孫,在孫家村裡,孫氏族長也是保長。正是陳辰覺得將來可能有求於其的那位保長。
說起這孫可……無論從長相還是廖廖幾句的交談中,陳辰發現此人性格很活潑,甚至有些輕佻。與此人相比,孫恆顯得相對木納,不過各人有各人的長處,在陳辰看來,孫恆堅毅剛正,頗有些嫉惡如仇的味道。
若用後世的一句話來形容,那便是社會我恆哥,人狠話不多。
就比如孫可此時的這些話,但凡是要腹誹旁人,你總得要背著點,總不能大大咧咧的當著別人面還生怕別人聽不到似的大聲嚷嚷著。
可是孫恆並未理他,只顧吭赫吭赫的趕路,走的極快。
孫可一路小跑著跟著孫恆,嘴裡小聲嘟囔著什麽。過了一會,又聽到他說道:“恆哥兒,這家夥不會是江湖騙子吧?我可是聽說了,現在有人就喜歡吃人肉包子……”
話還未說話終於被孫恆呸的一聲打斷。
“你不想去就回去,沒人強求你!”
一句話說的孫可急了起來。
“什麽叫我不想去?我不想去這半夜三更的起來幹嘛?你找我的時候我有過二話沒?我這是為的誰?還不是為的小妹?我隻是覺得這家夥看不透,想跟你確認確認,你急什麽急?兩天一百貫……你當是銀子扔在路上給你撿呢?也就你這榆木腦袋,別人跟你說什麽你都信。”
孫恆終於停下了腳步,狠狠盯了孫可一眼,然後又將目光轉向陳辰。
有質疑是難免的,先前兩人的對話他隻是當作小孩在鬥嘴嘔氣,既然繞到自己,那總得說明白了。
稍想了想,他對著孫可道:“小妹是你的族妹,逢此大難,你這哥哥為她做過什麽?”
孫可有些不服氣,想辨解幾句,但發現自己竟然無言以對,於是慚愧地低下了頭。
陳辰接著道:“兩天賺一百貫,我知道這很難,莫說孫叔孫嬸和你們都不相信,就連我自己也覺得有點不現實,可是那又怎樣?因為畏難所以就在家裡坐以待斃?”
“可是你總得告訴我,
打算去做些什麽?” 陳辰看著孫可,笑了笑道:“如果我告訴你,我也沒想好或者說還沒想明白,得先去看看再作定奪,你是去還是不去?”
“去。”孫可毫不猶豫的道:“我若不去又何必跟來?”
陳辰繼續笑道:“那就是了,我到底是不是江湖騙子或是心懷不軌,總不過幾個時辰的時間就能知道,你又何必急在這一時?”
孫可疑惑的看了看陳辰,又看了看孫恆,皺著眉道:“也罷,恆哥兒跟你在一起我總是不放心的,必須得看著。若是你果真一心為孫家,我給你道歉,而且這兩天裡……若不是什麽傷天害理的事,任你差遣絕無怨言。”
陳辰恍然大悟似的哦了一聲,呵呵笑了幾聲。
敢情這小子跟過來並不是相信自己,而是怕孫恆受騙。
……
繼續行路,走出了山,穿過田地。走過人家,聽到雞鳴惹起狗叫。走過黎明前的黑暗,人煙已越來越密集。
朝陽終於升起,官道上的人車也越來越多,遠方的城牆已若隱若現。
又過一會,手表上的指針已快指向八點,三人已在排隊進城。
手表上的時間是他根據這些日子的日出日暮月升月落的時間來調的,雖然不可能完全精確,但用來估計大概時間還是可以的。
還好是機械表啊,不是用電子的,否則時間一久沒電了就會跟那已浸了水的手機一樣成為廢品。
說起那手機,與許清菡下水前他是把電池給取下來的,到了現在也不敢開機,沒有試過到底還能不能用。
不過就算不能用也不會扔掉的,這可是跨時代的物品,他早就決定要好好收藏起來,將來總是要結婚生子的,將這些東西當成傳家寶,一代一代傳下去,等到了千年後……
哇哇,保證讓那些磚家們大吃一驚,不有人說王莽是穿越眾麽,咱給你來個實捶。
……
就這麽胡思亂想著,眼神也在無意識的四下打量,畢竟是第一次,什麽都感到新奇。
前後都是推著車子挑著擔子做買賣的人,有賣米面的、有賣豬羊肉的,賣什麽的都有,還有些玩雜耍的江湖術士。
此時他最擔心的便是戶籍的事,若是被看城門的守衛看出異常,一盤查可就露餡了。
之前倒沒考慮到這一層,不過此時看來,應該不至於吧?
這會兒進城出城的人很多,想必是太平久了,守衛只顧著收錢,就這樣混進去應該問題不大吧?
而且他是一行三人,三人都是戴著鬥笠,他又走在最後,隻要他稍稍低頭,沒人可以看出他的異常。
事實上的確是他多慮了,在輪到三人進城時,走在最前方的孫可大大咧咧的往守衛手裡放了幾文錢,守衛頭也不抬的一揮手,三人就此進了城。
就這麽簡單?這豈不是歹人想混也能混進來了?想了想後才啞然失笑,太平久了又沒有人攻城,防的無非是一些土匪,可土匪能有多少?全混進來才好呢,正好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