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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宋》第323章 劉家莊(1)
這並不是個對陳辰充滿善意的一夜。

 將韓虎扔進河裡喂魚蝦老鱉的事就不提了,就說與秦清分別之後,隱進了夜色中的他發現自己面臨著非常艱苦的局面。

 他要避風頭,這是在做大牢時就想好的步驟,此時終於順利走到這一步。

 既然想到這一步,肯定早就安排好自己的去處,那便是自家婆娘敲竹杠得來的莊子。

 在來文州之前,曾主動向老族長允過的莊子。

 曾屬於劉家,如今掛在杜楚名下的莊子。

 莊子自然是在城外,且是在杜楚名下,於他此時藏身是再合適不過的。可是合適歸合適,你總得走到那裡啊。

 其實莊子到手已經有一段時間,但他一直未能有時間親自去看過,直到此時,也就是知道莊子的大概所在罷了。

 莊子並不在城東的方向,而是稍偏向城北。可是廂軍營位於城東偏南,本身軍營離東城就有近二十裡的距離,再繞這麽大個圈子,距離可想而知。

 此時他又累又餓又冷,說是饑寒交迫毫不為過,再加上這麽遠的路,簡直是望而生畏。

 更重要的是,天還很黑,且路道完全不熟悉,只知道一個方向而已,所以他有抱頭痛哭一場的心思。

 然而哭完呢?

 再難也得走啊,否則又能怎麽辦?

 他一刻不停的深一腳淺一腳的走著。

 天太冷,那就跑,跑不動了再走,然後再跑。

 這一走,便是走到天亮。

 雖然沒有準確時間,但他估計過,在與秦清分開時頂多也就九點多十點的樣子,冬天的天亮得晚,也就是說,這一段路他走了八到九小時左右。

 其中多少次摸錯了路再回頭,還曾厚著臉皮敲了幾戶人家的門,千求萬求之下才最終問明白,總算是摸到了目的地。

 所經受的辛苦只能用慘絕人寰來形容。

 在終於看到屬於他的莊子時,他覺得自己是這個世間最失敗的億萬富翁。

 莫說億萬富翁了,就說這個莊子,一個擁有這麽大個莊子的人……哪個有自己混得這麽慘?

 如今這會,跟個乞丐也差不多了吧?

 衣裳並不是廂軍的製式衣裳,因為沒來得及換。不過現在穿著的也好不到哪兒去,畢竟之前是蹲大牢,還有昨天一天和一夜的折騰,破破爛爛不至於,落魄是一定的。

 再加上灰頭土臉萎靡不振生無可戀的形象,確實比乞丐好不了多少。

 當然,這樣的好處也是有的,便是誰也不會認為把他當回事,也不會有人認為這樣的人身上竟然藏著一筆巨款。

 拖著已經麻木僵硬的雙腿和早就磨出了血泡、疼痛之及的雙腳,他一邊緩緩走一邊打量著雖屬於他、但其實是第一次來的莊子。

 這個莊子如今的名字叫劉家莊,叫得年頭並不算長,畢竟劉家崛起也就一代人的時間,也是從別人家手上得來的。至於現在……仍是叫劉家莊,因為他還未顧得上這裡。

 這裡說是有七百畝良田,裡面還有魚塘和住宅之類,總體上大約有一裡多寬兩裡多長,算是一個可以自給自足的小天地。

 在陳辰眼裡,這樣的規模已經能令他咂舌了,畢竟這麽大塊地是後世的他想都不敢想的。放在後世,即使再欠發達的地方,這等規模的地沒有八位數怎麽也不可能拿下來。

 可在文州城外大大小小的莊子中,劉家莊僅是中等規模,說大不算大說小也不算小。

 城郊像這種私人的莊子有很多,畢竟在國人的傳統觀念中,只有田產才能稱得上是可以傳給後人的家當。相比之下錢財雖好,但始終不如田產穩當實在。所以但凡是手裡有錢的人家,沒有不想著為自家後人置辦些田產的。

 只有土地才是根啊,有了土地才能有香火,才能開枝散葉。如此說來,有祖先崇拜情節的炎黃子孫對土地如此熱衷也就不難理解了。

 這也是老族長當初在聽到他要為孫家村弄一個莊子時為何那般激動。

 很快,這裡就將變成孫家莊。

 只是更名容易,在這之前還有一些難題要解決。

 那便是如何安排莊子裡的人?

 起初他並未想到此處,他只是單純的以為弄一個莊子給孫家村就行了,直到拿到莊子後他才意識到其中的關節。

 這莊子原先屬於劉家,但劉家不可能有人來種田,田也不可能空著,所以為其耕種的是依附其的佃戶,劉家派個管事常駐就行。

 如今他接手了,之前杜楚也與劉家做了徹底的交割,但那些耕種的佃戶呢?

 說是有七十來戶人家依附著這個莊子,其中有好些甚至把家安在了這裡。

 劉家走了,但這些佃戶可不會走,畢竟是依靠種田謀生的,只要主家不趕就不可能走。

 若有其它生計也不可能做佃戶。

 他怎麽辦?把這些人趕走嗎?

 這不是後世開工廠,效益不好或是業務調整、可以花些錢解雇,在這裡把人趕走是要死人的。

 這種事殺了他也做不出來!

 可不把人趕走地就空不出來,那怎麽把孫家村的人遷過來?

 前些日子陡然想到了此處,當時隻覺得左右為難。於是在知道自己要從廂軍營逃出來避風頭時就已決定,得要在過來時順便把這事找一個解決辦法。

 總歸要找出一個兩全齊美的辦法才行。

 雖然他如今是這莊子的實際主人,但一來莊子過戶的時間還不長,名義上的主人杜楚也不可能來摻合什麽。所以這裡仍是原先劉家在時的局面,並沒有什麽變動。

 也就多了一個宋晶晶。

 當初在臨坐牢前,他曾與宋晶晶說過,可以到這莊子裡來。當時的考慮是,一來宋晶晶的形勢有些微妙,他並不知道李竹究竟知不知道宋晶晶的身份,避一避風頭總是沒錯的。

 二來這裡也確實需要一個信得過的人過來看著,哪怕不問什麽事、僅看著也行。畢竟才交割不久,劉家又被滅門,指不定會生出什麽事端,到時又是麻煩。

 不過他並不打算一來這裡就去見宋晶晶,因為這是個難得的機會,用來“微服私訪”豈不很好?

 以他如今的形象……大概是不會有人認為他還算是個人物的,更不可能會有素未謀過面之人知道他便是這個莊子的主人。

 除了宋晶晶,這裡沒有任何人認得他。

 以一個旁觀者的身份來看看這個莊子的實際情況,如此將來才能有的放矢,這可是高高在上所得不到的。

 跨過一條小水溝,便是一排雖有些稀疏但栽了很遠距離的樹,且在遠方繞了個九十度直角的彎,看起來大概是以這些樹作為莊子與別人家田地的分界線。

 如今的地裡種得基本上都是小麥。

 這個時節的小麥並不需要多少打理,所以臨近年關的這一段時間是農人最閑的時候,所以盡管天已經亮了,但算是一望無際的地裡並看不到多少人。

 他沿著田堤,向著遠處的住戶走去。

 天才亮不久,離陽光的出現還有一段時間,風已經小了很多,但吹在臉上依舊凜洌。

 遠方有炊煙嫋嫋。

 看到炊煙,他又意識到自己的餓。

 簡直是從未體驗過的餓,當初在大山裡轉圈圈轉了好些天也未如此餓過。

 不僅餓還渴,不止渴還累,又累又酸又疼……

 該死的李竹,要不是你橫插一腳,至於讓勞資受這等罪麽?

 就這麽一邊暗罵著一邊走著,終於走到了他所能走到的第一戶人家。

 住宅區是集中的,彼此的距離不遠,所以過了這一家離別的人家也不遠了。

 第一戶人家有四間房帶一個廚房,沒有院子。此時正門開著廚房的門也開著,煙囪裡的煙已經變得很淡,看起來早飯已經燒好了。

 一個大概五十來歲年紀、中等身材農人打扮的男子正在喂著廚房外的咕咕叫的雞。

 他拖著腿一瘸一拐的走了上去。

 老農抬起頭看著他,神情很是好奇。

 畢竟是一個陌生人,且是剛天亮以這副模樣出現,總歸是好奇的。

 陳辰向著老農拱起了手,堆出了一臉真誠的笑。

 “先見過老伯了,小子姓陳,路過此地想討一碗熱水喝,不知可否?”

 原來是路過的……

 老農再次打量了他一眼,笑了笑後,回頭對著廚房裡招呼了一聲,便有一個有些蒼老的女聲應著。

 接著一個扎著頭巾、與老農年紀相妨的農婦端著一隻冒著熱氣的碗走了出來。

 陳辰連聲道著謝的接過碗,吹了吹碗上的熱氣喝了一口,然後再次向老農說道:“小子走了一夜的路,腳和腳都疼的很,實在走不動了,不知能否到老伯家裡歇息一會?”

 額……在這話說完後,連陳辰自己都覺得自己很不拿自己當外人,似乎有得寸進尺的嫌疑。

 或者說不是似乎,而是肯定?

 人家好心給你一碗茶,你還要到人家家裡坐一坐?要知道你可是陌生人啊,換成是他自己,怕是也會有想法的。

 如他所料,老農的臉上確實現出了幾分猶豫,不過好在猶豫一閃而過,很快便伸出手笑眯眯的請他進了家門。

 倒是挺實誠的人,陳辰一邊暗暗念叨著一邊坐到老農親手搬給他的椅子,然後坐在了桌旁。

 接著便是一邊喝茶一邊套近乎。

 “老伯貴姓啊?”

 “姓吳哩,口天吳。”

 “原來是吳伯,這可是好姓啊。”

 “就個姓罷了,哪來好壞之說?”

 “咦,吳伯這話可岔了,你看這吳字,上口下天,等於是一張嘴吃遍天下啊,如何還不是好姓?”

 說完之後陳辰陡然捂起了嘴,先是一臉驚愕然後一臉訕訕,接著是連聲道歉。

 尼瑪這張臭嘴啊……

 說人家一張嘴吃遍天下,人家往好處想還好,若是往壞處想……這不是咒人家要飯麽?

 好在這位吳老伯著實實誠,始終樂呵呵的,看起來並未往心裡去,對他的道歉也是連連擺手。

 陳辰便接著套起了近乎,不過這一次謹慎多了。

 “吳伯看起來有五十了吧?這身子骨看起來著實硬朗哩。”

 ……

 “其實啊,吳伯雖然身子骨硬朗,但終究年歲不饒人,該含飴弄孫了,養家的事交給兒子就行了嘛。”

 ……

 一番拐彎抹角的套近乎,總算讓陳辰弄明白了這吳姓老伯的家中情況。

 吳伯名叫吳亮。老夫妻兩個,有一個剛成婚的獨子,家中早已失地,做劉家的佃戶做了好些年了,日子過得吃不飽也餓不死。

 如今換了主家後的想法也探出來了,與他想得一樣,這等人家根本沒有其它謀生手段,所以除非主家攆人,不可能主動說走。

 且這樣的人家對劉家根本沒什麽忠心可言,甚至於還對劉家有很大怨念,畢竟劉家這等人家怎麽可能對這些如螻蟻一般的佃戶有多客氣?

 不過也有未探出來的消息,那便是他發現每當提到其獨子的時候,吳亮的眉頭便皺了起來,似乎有很重的心事,但無論如何拐彎抹角套不出來話。

 他來了好一會也未能看到這個獨子,那個新娶的媳婦兒也不曾看到。要知道這是很不正常的,因為吳家就這麽點大,農家起的都早,若是在家不可能到現在還未露面。

 一碗茶喝完後,自覺熟絡了許多的他抹著咕嚕叫著的肚子,有些難為情的朝吳亮笑了笑。

 “不瞞吳伯,小子是從曲裡趕來的,前來投奔我表姐,走了整整半天加一夜了,不曾想卻迷了路,到現在粒米未沾過。”

 頓了頓後,他接著撫著肚子說道:“所以想叨擾吳伯家一碗稀粥墊墊肚子,當然,道理小子還是懂的,這裡有二十文錢,不知能否……”

 吳亮這才算恍然大悟。

 他先前喂著雞時看到這小子一瘸一拐的走了過來,先是要了碗茶,他當時打量了一眼,覺得這小子不是壞人,畢竟他活了五十多年了,是不是壞人還是能看出個八九不離十的。

 接著這小子要進屋歇息, 那會他覺得這小子像是有什麽目的,否則不會如此冒失。不過他覺得反正也不是壞人,再說這家裡能有什麽別人好覬覦的?進了就進了吧。

 再接著就東扯西扯,更讓他覺得奇怪,你扯啥扯呢?沒見著我還要去喂雞麽?可攆人又拉不下臉,那只能耐心陪著扯了。

 到了這會才算弄明白,原來這小子是餓了,想要討口吃的,之前怕是臉皮薄不好開口,這才扯了那麽多,自覺熟識了些才開了口。

 算是一個懂事有眼力見兒的小子,知道不能白吃人家的,還拿出來兩枚折十的銅錢,要不然誰樂意啊?

 畢竟不是什麽富裕人家,誰家不緊巴巴的?讓你吃一碗自家人就得少吃一碗。

 可既然是個懂事的孩子,那也沒什麽好說的,就算自己少吃幾口也不能收人家這錢,否則這不是遭人罵鑽錢眼裡去了麽?

 畢竟只是稀粥而已,能值幾個錢?又不是被人吃了自家人就餓死。絕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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