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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國公》第532章 報復
四民大會堂廣場。

 “攔住他,別讓他走了,別讓這個工人的叛徒逃了!”

 “抓住這個叛徒!”

 ……

 在混亂的怒吼聲中,工人代表嚴平狼狽地跑著,同時用衣服擋住自己的臉,但這無濟於事,已經有很多工人認出了他,並且從四面八方圍攏過來。說到底四民代表在南都五年,甚至都出現了商號邀請他們去站台做廣告的地步,最終連王夫之都忍無可忍提議開會並禁止,要說這兩百九十九名代表在這座城市還是很容易被認出來的。他一邊狂奔著躲避,一邊咒罵著護衛他的錦衣衛,這個不負責任的家夥已經以拉肚子為借口溜走,不過這也是必然的,畢竟他已經成為大同黨的黨員……

 “哪兒跑!”

 驀然間一聲怒吼。

 一個身影撲到他身上,一下子把他撲倒在堅硬的水泥地上。

 緊接著更多身影擁過來按住他。

 “你們要幹什麽,我是四民代表,你們這是犯罪,巡警,巡警,救命啊!”

 嚴平尖叫著。

 雖然他是碼頭工人出身,但舒適的生活過了五年後,戰鬥力退步也是很嚴重,在周圍工人圍攻中直接毫無反抗之力。

 然後他被一幫工人拎起來。

 “你們這是犯罪!”

 他色厲內荏地喊道。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我們找你要帳又不是要打死你,難道要債還犯罪了,看看這是什麽,你自己簽名按手印的保證書。作為工人階級的代表,工人選你是讓你為工人說話主持公道的,你自己寫了保證書,如果對大同黨的土地法投讚成票,就賠償全國工人一百萬元。這筆錢交由女皇陛下代管,並且用於全國工人的養老基金,現在你違背了保證書,背叛了工人階級,那每一個工人都有權找你要這筆賠償。”

 一個抓住他的工人,拿著一份保證書說道。

 “對,賠錢!”

 “你自己寫了保證書的!”

 ……

 周圍喊聲響起。

 這時候一個巡警走進來,煞有介事地吹著哨子,那些工人立刻分開給他讓路,而嚴平立刻就像看見了救星一樣,掙扎著撲向他。然而後者拎著警棍看了看他,又一臉嚴肅地看了看保證書,再看了看他……

 “你們這屬於經濟糾紛,不歸我們警察管,應該到應天府去告狀,但不準打人,打人是犯法的!”

 巡警說道。

 說著他把保證書還給工人。

 “那他們這樣算什麽?”

 嚴平愕然說道。

 “我不是說了嗎,你們這屬於經濟糾紛,你欠他們錢,他們來找你要債,這是合理合法的,不存在違法犯罪問題。當然,他們不能打你,打你就是犯罪了,但他們可以帶著你去應天府,這是可以的,畢竟你們的糾紛總得解決。不過既然保證書上已經寫明了,賠款交女皇陛下代管,那最好先找女皇陛下協調,看看能不能心平氣和地談談。畢竟就是經濟糾紛,沒必要鬧得太大,先協調商議,商議不妥再去應天府,另外他們既然沒有打你,那這就不關我們巡警的事。”

 巡警說道。

 說完他拎著警棍走了。

 “不準打人啊!”

 他還回過頭特意強調了一下。

 嚴平都傻了,他無論如何都沒想到,自己進四民大會堂投票前,為了順利脫身,隨手寫了糊弄工人的保證書,居然會造成這樣後果,這意思是這一百萬是得賠償的。不賠償就是去應天府打官司,按照大明法律,欠債不還五十貫以上者一個月十大板,拖一個月加十大板,一直到六十大板算封頂,但還是得追繳本利。一百萬元啊,自己傾家蕩產,就是把剛剛收的那些地和錢全搭上,也不可能賠得起一百萬啊!可問題是保證書的確是他寫的,而且還按了手印,甚至還有一堆證人也跟著簽名按手印,這白紙黑字真沒法抵賴。

 這……

 “我是四民代表,我有豁免權!”

 他突然喊道。

 “豁免權又不是說你可以欠債不還,這是經濟糾紛,聽到了沒有,咱們這是經濟糾紛,再說你的豁免權就還剩幾個月,那我們大不了幾個月後再去應天府告你好了,你恐怕得準備好挨那六十大板了!”

 一個工人笑著說。

 “對!”

 “先把他帶去見女皇陛下!”

 ……

 混亂的喊聲中,這些工人們抬起了不斷掙扎的嚴平,這時候那個負責保護他的錦衣衛帶著幸災樂禍的笑容出現了,這個家夥的拉肚子問題看起來並不嚴重。嚴平急忙向他呼救,但這家夥問明情況後,立刻表示對於這種經濟糾紛,不在他的職責范圍,只要工人不危及嚴平安全,那麽他就無權干涉此事。他是保護四民代表人身安全的,四民代表欠債不還這種事情不歸他管,不過既然工人們要帶著他去見女皇陛下協調解決,那麽作為錦衣衛他有義務為這些人帶路,這些人可以繼續抬著嚴平,他會負責去向錦衣衛侍衛司通報的。

 然後嚴平就這樣被工人們抬著舉過頭頂,仿佛抬著上供的供品一樣向皇宮走去。

 而且不僅僅是嚴平。

 之前迫於形勢,當然,主要是沒想到會這樣,畢竟這些四民代表這些年在南都也算倍受尊敬,他們已經習慣了被尊敬,從沒想過會有人給他們下這種套。在之前進四民大會堂投票之前,一共五十五名農民和工人代表簽了保證書,至於農工黨黨員沒人找他們簽,簽的都是大同黨或者中立派代表。這些簽了保證書的代表裡面有二十五人又違背保證書,對王夫之提出的土地法投了讚成票,於是現在他們就倒霉了,那些拿著保證書的農民和工人毫不客氣地揪住他們,要求他們按照保證書賠償。而警察對於這種事情的定性就是經濟糾紛,只要不打人他們是不管的……

 應天府尹是閻應元。

 他這些年一直在應天,從知縣一直升府尹,在這場鬥爭中他屬於中立派。

 但底層官吏尤其是警察,這個肯定都是護國公的狂信徒,所以在這件事上會怎麽做就不用說了。保護這些代表的錦衣衛充當帶路黨,任由那些農民和工人以各種方式帶著他們前往皇宮……

 女皇是賠款管理人。

 畢竟這種賠償是對所有農民和工人的賠償,必須得有一個管理者,而女皇是最佳選擇,交給女皇放心,不用害怕被貪墨。更重要的是女皇有自己的慈善體系,可以更好的利用這筆賠款,交給女皇然後由女皇負責用這筆賠款做基金,拿去給農民和工人提供救濟就行。

 所以得找女皇主持公道。

 然後這二十五隊工人和農民帶著二十五名代表,浩浩蕩蕩在南京城內的街巷通過走向承天門,他們迅速在城內引發轟動。畢竟這種事情還是很吸引人的,誰都知道剛剛投票的土地法是對護國公的公然挑釁,要是護國公不采取點報復就怪了。而這些敢於頂風作案的四民代表,無疑就是首當其衝的,雖然現在是工人和農民動手的,但明顯後面有護國公的影子,否則那些保護他們的錦衣衛可不是那麽好說話的。

 很快南都全城轟動。

 無數人湧上街頭跟隨著這一支支隊伍,而其他那些投票支持新土地法的四民代表則躲在一片戰戰兢兢。

 他們也害怕了。

 雖然他們躲過這一劫,但誰知道護國公還有沒有別的招收拾他們。

 很快第一支隊伍到達承天門,然後帶隊錦衣衛迅速跑進去稟報,緊接著後面一支支隊伍陸續到達,那些帶路的錦衣衛都進去稟報。與此同時內閣幾個閣臣,王夫之和大同黨幾個核心也趕到這裡,不過他們並沒有因此做什麽,畢竟這些人對他們來說不過是用完就扔的棋子。而楊慶遭遇這樣的恥辱性失敗,肯定要發泄一下,如果讓他收拾一下這些代表,也算是給他一個泄火的了,這樣可以避免他再找別人麻煩。再說也沒法管,經濟糾紛,他們怎麽管?那些工人農民一沒打人二沒殺人,就是帶著這些代表來找女皇解決,還不是說一定就是要他們掏錢,這是來協商,在女皇主持下協商以便和平解決的。

 這不是什麽大事!

 “護國公越來越幼稚了!”

 張國維說道。

 很顯然這在他看來,就是楊慶一腔怒火無處發泄,隨便找幾個影響不了大局的發泄一下而已,這種舉動簡直幼稚。

 “但如果真告到應天府呢?”

 堵胤錫問史可法。

 這個問題必須得搞明白才行。

 史可法是大理寺卿,事實上的最高法官,雖然他屬於中立派,但在公田法這件事上,他是堅決不能坐視楊慶胡鬧,這是一個儒家弟子的最起碼節操。所以在這件事情上,他是和堵胤錫這些士紳的維護者同盟,實際上不僅僅是他這個中立派,就是楊慶的嫡系都保持中立。比如說宋權,甚至於以獻媚著稱的馬士英,黎玉田,統統都保持中立,盡管他們都很清楚保持中立就是支持士紳集團,但在公田法上他們還是表現出一個儒家弟子的底線。

 孔夫子在天有靈啊!

 當然,他們也不會反對楊慶,他們沒有那個膽量,再說這些人都不是大地主,他們本質上已經完全變成了資本家。

 總之楊慶的盟友就李來亨。

 哪怕原本李自成手下,現在移居南都的高一功這些,也在這件事情上保持中立,盡管他們沒了實權,但依舊擔任一些看似尊崇,但實際上沒什麽卵用的虛職,比如高一功目前就是應天巡閱使。此前李來亨去邀請他們加入農工黨,結果這些人全都選擇了拒絕,最終只有他的老搭檔郝搖旗給面子加入了。

 說到底這些人也變了。

 他們也不是過去的造反者,而是成了新的士紳資本家。

 只有李來亨沒變。

 而滿朝文武,勳貴,從舊的土地士紳到新興資本家,甚至於原本的造反者們,以前的海盜們,幾乎全都或反對或名義上中立實質上反對,或者冷眼旁觀不介入。據說就連正在南方征戰的將領們,都有上書勸護國公以賈似道為鑒的,總之楊慶和李來亨目前可以用滿朝皆敵形容,支持他們的只是底層農民和工人。

 上層無論以前出身如何,都沒有一個真正支持的。

 “這個案子不好判。”

 史可法說道。

 “關鍵是他們簽的保證書是否具備法律效力,如果他們是被強迫簽的那就是不合法的,應天府也罷大理寺也罷都不會支持賠償的。但如果他們不是被強迫,或者說他們拿不出自己被強迫的證據,那麽依照法律他們就得賠錢。不過這很難,因為當時他們被工人農民圍在裡面,咱們找不出在現場,而且還能證明他們是被強迫的證人,但工人農民可以找無數證人證明他們沒被強迫。”

 他接著說道。

 “也就是說極有可能判他們必須賠償保證書上的錢。”

 堵胤錫說道。

 “賠就賠吧, 左右他們也不可能賠得起,無非就是挨六十大板,再把他們家產抄沒折現而已,他們哪有什麽家產。等他們回來,就派個人去告訴他們,不要害怕,他們的身後有天下正義之士。”

 張國維說道。

 史可法很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

 這意思就是盡管讓楊慶把這些人抄家打板子,抄完之後這些地主資本家們會給他們補上的,說到底只要是錢的事都好解決。一個人賠一百萬是不可能,可大明法律又不是說非死揪著,法律該怎麽判怎麽判,該打板子無非收買行刑的輕點,實在沒錢賠無非抄沒家產,又不可能因此把他們家人籍沒為奴。他們那點財產全抄完還能幾個錢,回頭過些日子地主資本家們會給他們補償的,說到底這又花不了幾個。

 現在就讓楊慶發泄一下吧!

 反正板子打的又不是那些士紳們!

 這些四民代表的價值基本上已經被榨幹了,沒卸磨殺驢就算厚道,誰還會真正在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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