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面意思。”菲尼克斯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解決掉這一盤面條菲尼克斯感覺舒服多了。
“至於那個女人會說什麽其實我根本不用看我就猜得到,甚至康納斯會用什麽樣的辦法逼那個女人開口我也能猜到。”
“哦,是嗎?”就在菲尼克斯侃侃而談的時候,身旁一個低沉的聲音傳了過來,菲尼克斯和薛恩同時抬頭看去是康納斯走了過來。
他慢慢的走到了薛恩身邊坐了下來同時點了一杯咖啡然後有些興趣同時內心帶著警惕的問道:“說說看偵探先生,我怎麽讓那個女人開口,還有她會說什麽?對了薛恩沒有告訴你對嗎?”
“他當然沒說。”菲尼克斯笑了笑。“其實對付這樣的女人很簡單,只要從她的孩子入手就行了。她是單身而且有兩個孩子,但是她在交了新男朋友的時候依舊帶著這兩個孩子說明這個女人真的很愛她的孩子不是嗎?
只要你對她說你惹了大麻煩,為了那樣的家夥還守口如瓶,那麽只能聯系兒童保護中心帶走她的孩子了。我想這個女人一定會崩潰的,你想知道的事情她很有可能全部都會說出來不是嗎?”
“厲害!不愧是偵探。”康納斯笑著怕了拍手,同時他的內心更加的警惕了。“那麽她會說什麽呢?”
“八層是那筆錢的來歷。”菲尼克斯搖了搖頭。“我想她會說出那筆錢的是誰從警察局拿出來的,誰給她的。不是嗎,康納斯。我想你已經有答案了對吧。”
康納斯沒說話而是笑著點了點頭,同時他內心的警惕稍微放松了一下。
時間回轉,富蘭克林和拉瑪與菲尼克斯分別後就上了車,他們一路開往位於洛杉磯中部和南部交界的奧林匹斯公路附近。
菲尼克斯在和他們分別的時候悄悄給了他們一個任務,那就是去找到一個叫伯尼·卡洛斯的警察,當然菲尼克斯也腔調了兩點第一就是如果這個家夥還活著,那麽一定要想辦法把他給救走。
當然,如果他們正好遇到什麽不可反抗的事,那麽保護自己的生命是最為要緊的事。
“嘿,黑鬼。你知道那個什麽卡洛斯的家夥是幹嘛的嗎?”拉瑪摸了摸自己那綠色的帽子,一臉疑惑的問道:“難道這個家夥很出名嗎,黑鬼?”
“你這個白癡,他叫伯尼。”富蘭克林一邊開車一邊回道:“出不出名我不知道,好像前段時間看過這個家夥上過新聞。好像是說他出庭作證有關什麽警察害死一個人質什麽的,然後那個警察給革職。”
“哦,那這個家夥在我們幫派裡面可以算作是叛徒了黑鬼。”拉瑪有些想不通的說道:“他這是出賣同伴了吧黑鬼,為什麽那些菲尼克斯還要我們去找這個人渣啊?”
“人不人渣不是我們說了算白癡。”富蘭克林白了他一眼。“而且菲尼克斯要我做什麽自然有他的想法,我們照做就行。不要在這裡廢話連篇知道嗎?做好我們該做的事,別忘了這一次的報酬黑鬼。”
“好吧好吧。”拉瑪立刻笑了笑。“說實話黑鬼,這次的收入還真是高啊。那個老板居然給我們那麽多錢,多的我都想去打劫他了說真的。”
“就你?”富蘭克林鄙夷的看了拉瑪一眼,說實話自從菲尼克斯覺得這個家夥的綠帽子很難受後,他也開始有些這種感覺雖然不知道為什麽。
“恐怕你叫上你們幫派那一群白癡一起上可能都還沒見到這個老板你們就完蛋了。他可是被搶劫銀行的行長白癡,
至於他為什麽舍得付那麽多錢,八層是因為這個銀行被搶了兩次了,雖然第一次那兩個家夥被擊斃了。 不過現在又來一次,如果沒有破案的話大概會對他們的公信力造成很大的困擾。所以他才舍得通入那麽多。”
“哇哦!”拉瑪一臉仿佛不認識這個家夥的表情驚歎道:“說話,你這個黑鬼什麽時候懂了那麽多了,這可不是我認識的黑鬼啊!”
“白癡!別放了我們現在的工作是什麽,與其成天膩在女人的肚皮上或者哪個角落裡面哈草,還不如多想看看多學學。這份工作錢不少而且我也很喜歡,但是別忘了我們現在幾乎完全是依靠著菲尼的個人能力才運營。
而且我相信菲尼一定不會平凡的,如果哪一天他爬得太高發現我們就像吸血鬼一樣攀附在他身上時,我不會懷疑他會不會把我一個個掐死或者踹開。
我不想這一天到來而且我也受夠了我們那兒的環境,所以我試著改變多看看多學學有用的東西黑鬼。”
如果菲尼克斯知道他一點也不會奇怪,因為富蘭克林確實會專心看書。以前玩遊戲的時候在切換到富蘭克林這裡的時候會發現他躺在床上或者坐在沙發上看看書什麽的,當然雖然不知道他到底在看什麽東西。
“好吧黑鬼。”拉瑪學著菲尼克斯那樣聳了聳肩。
“也許你是對的。不過我倒是覺得我們那還好吧,只是你這個黑鬼沒人要而已。好吧好吧我不說了,我知道你只是嫉妒我黑鬼,不過我們是兄弟不是嗎黑鬼?
自從戴維斯高中遇見你,我就知道你這個黑鬼以後就是我的兄弟,所以黑鬼如果以後你發達了記得你的黑鬼朋友。當然如果我發達了你要記得我,黑鬼。”
“閉嘴吧黑鬼。”富蘭克林靠著路邊把車停了下來對著拉瑪說道:“我們到了。你趕緊聯系一下丹尼爾問問他這個警察住在哪裡,我先去摸摸情況。”
富蘭克林說完就獨自下車離開了,拉瑪隻好摸出手機開始聯系丹尼爾。
富蘭克林一路走過去四處看看,很快他就發現了一個家夥很不對勁。
那個家夥也是個黑人,他剛從一個房子裡面出來。他戴著墨鏡身穿黑色的西裝同時戴了一頂黑色帽子,而且富蘭克林還注意到他帶著一副黑色手套。
說真的洛杉磯的天氣一直很好,穿成這樣真很另類。雖然不排除個人喜好不過富蘭克林了總覺得這個家夥好像在哪裡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