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尼克斯很模糊,有一種前所未有的迷茫。隨手從口袋中摸出一包紅木牌子的香煙點上,深深的吸了一口。尼古丁直衝大腦,菲尼克斯希望它能讓自己清醒一些。事實上菲尼克斯很清醒,隻是不知道該怎麽面對這一切而已。
“真是活見鬼了!”菲尼克斯暗自罵道。“本來以為隻是倒霉的穿越到了美國,結果沒想到這隻是一個開胃菜,更大的驚喜居然是這可不是一個安穩的世界。富蘭克林?上帝你怎麽不叫尼克來給我更大的驚喜――哦,好吧。你不是白人也不是俄羅斯人。”
煩悶的他一手把煙頭按滅在了煙灰缸裡面,接著把桌上的一瓶啤酒給打開狠狠的灌了幾口。“好吧,富蘭克林。真是個意外的驚喜啊,嘿夥計,你這是把我當成麥克了嗎?
但事實上我算什麽?崔佛・菲利普那個瘋子?哦上帝,好吧我和這個瘋子還真有差不多的經歷呢。都當過兵,都被勸退役。好像都被逼瘋了――好吧他是從小精神就不正常即便是被周圍的事和人影響導致的。
而我,好吧是之前的我,是被戰爭逼瘋的?”菲尼克斯又狠狠的灌了一口,不過他覺得很奇怪,他穿越到這已經兩天了,但是每天都做噩夢的他好像並沒被那些可怕的畫面影響到,除了每天早上起來頭疼――也許是腦袋上的傷,其他的完全沒有問題。
不過菲尼克斯沒想太多,他覺得總會有辦法解決的:“現在也許沒什麽,以後萬一真有什麽就真的麻煩了。不過現在也解決不了,因為沒錢!大不了以後學習麥克去找個心理醫生――當然不能像他那麽倒霉的找一個滿腦子都是錢的家夥。”
根據他腦海裡面的記憶,‘他’之前的戰友很多都找過心理醫生尤其是在戰場人殺了很多人的那種。忽然菲尼克斯有些羨慕崔佛這個家夥了。“
看看麥克,雖然之前也是凶悍到不行最後也找了心理醫生。富蘭克林還年輕而且他加入麥克他們時間也不算長,更何況他是在黑人幫派街區長大的,自己還參加過幫派的活動恐怕很多對於普通人來說很可怕的事他都司空見慣了吧。而崔佛・菲利普?這個家夥真的是,徹頭徹尾的瘋子啊!
當過兵,之後乾劫匪,手上可沒少過血腥,結果始終那樣沒有任何的心理壓力。難道這是被逼瘋了的好處?”
好吧菲尼克斯確實一直在吐槽崔佛,是因為他以前確實不是很喜歡這個角色,不過崔佛的人格魅力還是有的――重情重義。
無論十年裡堅持給布蘭德那個早死成骨頭的家夥寫信還是即便知道麥克出賣了他最後還是給富蘭克林報信,在麥克被圍剿的時候還隻身救援,可以看出這個瘋子確實很重情義――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這個家夥是雙性戀暗戀麥克也說不定。
不過這都不是關鍵,菲尼克斯自己以前玩這個遊戲的時候無論第幾周目,無論下了多大的決心打算結局的時候選擇乾掉崔佛來一發“明智決定”,但是到最後都不由自主的選擇了最後一個選項變成了不得不開修改器才打的過去(好吧這家夥有些手殘)的最後選項至死不渝。
對於麥克菲尼克斯沒啥好評價的,一個騙子。是的無論是誰都說他是騙子,但是他所作所為都是為了家人,這一點菲尼克斯當時也很惱火,但是當他打算結婚的時候,卻開始理解麥克了。
至於崔佛,他不是個壞人,他隻是精神和常人不一樣,或者乾脆說被現實逼瘋的人。麥可有一次在車裡跟崔佛說他就是故意反對一切,
這句話說得一點沒錯。崔佛不壞,但是破壞性太強,這也是為什麽周圍的人包括史提夫,包括萊斯特,甚至麥克理智上來說都想除掉崔佛。 而崔佛是個真感情的人,他隻是控制不住自己。菲尼克斯記得當麥克搶劫珠寶店成功後上了電視,崔佛甚至沒看到人就從警衛口中描述打的話語認出了麥克而後直接跑去找麥克。之後兩人的對白中字裡行間看得出他對麥克對布萊德是深深的思戀。
“好吧,真是一個神奇的世界。”菲尼克斯打了個酒嗝。“各種人各種事還真是有些意思呢。至於富蘭克林,好吧這家夥現在把我當成麥克了?我是不是該勸他去上大學呢?”摸摸了頭,菲尼克斯果斷放棄了。
“我沒記錯的話麥克曾經也勸過富蘭克林,不過好像失敗了。算了,富蘭克林是個主觀很強的家夥,也是一個上進心很強的家夥。既然我來到這個世界,那就好好想辦法生存下去。這款遊戲我沒少玩而且記憶還不錯,想辦法弄些錢生存下去還是沒問題。也許還能成為富豪也說不定呢。”
把最後一口啤酒灌進了嘴裡,把酒瓶扔進了垃圾箱,菲尼克斯深深的吸了口氣:“既然如此,那就好好對待,這不是遊戲。不是五千美元就能復活的地方,不是有血條有防彈衣就能為所欲為的地方,更不是能開修改器的地方。”
“富蘭克林你既然把我當做麥克。那我就好好先做你的‘麥克’。”
想著想著,菲尼克斯又陷入了夢境,那個炮火連天的地方。
――――――――――――――――――――――――――――――――――分割線――――――――――――――――――――――――――――――――――――――――――――――――――――――――――――――
時間回轉,菲尼克斯在家裡開著電視。不得不說在這個電視收費的地方,房主可不會幫你交付電視費。所以菲尼克斯隻能看些新聞,不過這些新聞都是很多毫無意義的東西,讓菲尼克斯感覺很無聊。
不過很多東西也引起了菲尼克斯的關注,因為很多東西他都沒聽說過,比如一個平均年齡隻有十四歲的網絡公司?好吧菲尼克斯不得不吐槽,十四歲能幹什麽?現在是2013年,來自2018的他表示這家公司絕對倒閉了,不然也不可能完全沒聽說。不過該有的還是有,比如蘋果,谷歌和微軟。
好吧菲尼克斯倒是很想買他們的股票,但是菲尼克斯以前不是學金融的,他完全不知道這些股票什麽時候會下跌什麽時候會爆漲,更何況他現在急需用錢,如果任性把錢投進去菲尼克斯八層要流浪街頭了。
新聞過於無聊,菲尼克斯關了電視伸了個懶腰,他現在倒是想鍛煉一下身體,但是剛從醫院出來的他根本不允許做這些。不過好在現在時間已經差不多六點了,他也該準備準備出門了。
來到洗手間看著鏡子中的自己,菲尼克斯還是感覺很怪異。藍色的眼睛金色的短發(在醫院被剃掉了),有些蒼白卻如大理石堅毅的臉龐,壯實的身體和大概有185厘米的身高。很帥氣和很完美,但是不是以前的自己。
“好吧,看來還要好好的適應一下了。”菲尼克斯吐槽道。打開熱水器菲尼克斯舒舒服服的洗了個澡,一下他精神就好很多了。快速的洗完澡後,菲尼克斯給自己抹上了除臭劑。
不得不說外國人的體質比較奇怪,無論男女體味其實都很重,所以除臭劑這玩意基本都是日常生活用品。但是不得不說除臭劑這東西價格還是蠻貴的,但是和嚴重的體味影響社交來說,還是值得的。
對此菲尼克斯再次感歎“還是以前好啊,大汗腺發育良好根本不會出現體味這種東西,就算有也不會像外國人這樣那麽讓人作嘔,味道也不會那麽大。”
穿好衣服,看著鏡子裡面的外國帥哥,菲尼克斯不由自主的自戀了一下――就算感到不適應但好歹是今後的自己了,不過唯一的缺點大概就是頭上的醫用紗布,讓人看起來他像是被敲了悶棍似得。
看了看時間,五點五十分,菲尼克斯想了想與其在屋子裡悶著,還不如出去轉一轉。打定主意後菲尼克斯收起手機和鑰匙,就出門了,不過讓他沒想到的是當他剛打開門時看見了一個黑人小哥正一臉猶豫的在他的門前徘徊,似乎想做什麽卻又不管做的樣子讓菲尼克斯有些好笑。
在菲尼克斯眼前的黑人小哥大概二十五歲,身高大概180厘米左右,和自己差不多稍微矮一些,身材健壯可以看出這家夥經常鍛煉。“衣著雖然有些街區風味,但是很乾淨整齊,看來是有心打點了一下自己,身上有沐浴露和除臭劑的味道,可以看出他很重視這次邀約,在門口猶豫徘徊很明顯是不想打擾我,真是有意思的家夥。”
菲尼克斯心中想到,不過很快他搖了搖頭,什麽時候自己的觀察力那麽好了,而且思維反應也很快。菲尼克斯以前接觸過心理學,但是那是選修課為了畢業學分而選擇的,至於這個身體的主人?
好吧,這家夥高中畢業就沒讀書進入社會了。不過也可能是當過軍人的反應思維也不一定,畢竟在危險的地方判斷一個人有沒有危險還是很有必要的。
兩人相視,富蘭克林有些發愣而菲尼克斯是在觀察,氣氛顯得有些尷尬。
“嘿!夥計,你好。你就是富蘭克林・克林頓先生嗎?”不過很快菲尼克斯主動走上去化解了尷尬,伸出手來:“再次感謝你昨天的善意,很高心見到你。”
富蘭克林也伸出手握在了一起:“沒事的夥計,還有叫我富蘭克林或者弗蘭克就行。對了你說今晚我們出去聚一下,有什麽安排嗎?”
富蘭克林問道,不過菲尼克斯並沒有第一時間回到,而是眼睛望著那一輛冒險家猛牛S的跑車上,他不知道為什麽他知道這輛車的牌子,而且第一時間他就知道這輛車的動力和時速。
最關鍵的是他對眼前的人和車都感覺到無比的熟悉,好像他曾經見過這人還開過這輛車一樣。皺了皺眉,菲尼克斯松開了手並收回了目光,他知道一直盯著別人的車而不回答別人的問題會顯得非常的不禮貌:“我也不知道,也許你對這附近更熟悉不是嗎弗蘭克?”
富蘭克林點了點頭,沒有多說。從菲尼克斯那倫敦腔的口音中他就知道眼前的家夥應該是個外國人,並不了解情況才會住到黑人聚集區,至於誰開車――好吧看著對方看自己汽車的眼神就知道眼前這個家夥應該沒有買車,要知道在美國汽車的價格並不算貴。
而且作為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基本人手一台,當然除了一些提倡低碳生活的環保人士。富蘭克林認為眼前的家夥大概是因為左右駕駛的原因並沒有獲得駕照。其實這很正常,因為英國和美國的駕駛室和交通流向都是相反的,講真就算眼前這個家夥打算開車富蘭克林也會拒絕的。
鬼知道他熟不熟悉美國的道路交通,萬一來個逆向行駛或者駕駛不習慣出了什麽問題被警察盯上的話那可不是什麽好事。
如果菲尼克斯能知道富蘭克林的心理想的話,絕對又會感慨現實畢竟不是遊戲。
下班高峰期,洛杉磯的街道上車水馬龍,菲尼克斯感受到了這個城市的活力,各種形形色色的人和各種車輛川流不息,終於他們一家有些陳舊但是卻還算別致的餐廳。
走進餐廳菲尼克斯第一感覺就是這個店的老板是個很懷舊的家夥――七八十年代的格局擺設,純手工製作的桌椅,顏色偏暗卻非常乾淨,唱片是讀碟的,菲尼克斯也不知道那玩意到底叫什麽,非常大的唱片蝶放在一個讀碟器上。
好吧菲尼克斯真不知道這玩意的名字,但是對這裡的環境還是相當滿意的。‘當然,如果是帶個女孩來這裡可能會更有情調吧。’菲尼克斯內心想到。
隨意找了個位置坐下,這個餐廳人並不多。畢竟這裡的消費不算低――在洛杉磯中部地區即便偏僻些租金也不會低多少,而且沒有多少年輕人喜歡這種懷舊的風格。
所以來這裡的基本都是中年男女,菲尼克斯和富蘭克林在這裡就顯得很顯眼了。翻開菜單,看了一下價格,菲尼克斯頓時感覺內心在流血,價格並不離譜反而顯得很公道,但是對於只剩三千美金而且暫時沒有收入來源的人來說就顯得很刺眼了。
不過這時菲尼克斯也不可能跑路,畢竟主動邀約對方如果這時候搞點什麽亂七八糟的事就是真的丟人了。於是兩人都點了一份牛排加紅酒就開始聊了起來。
“菲尼克斯你是第一次來美國嗎?”
“你可以叫我菲尼,弗蘭克。是的,不得不說美國和英國的生活方式還是有些不同。而且比如交通。”菲尼克斯盡量回答道,不過還好,他外國人的身份給了他‘即便不知道’也是合理的理由。兩人互相交談起來了。“對了弗蘭克,你是做什麽工作的。”
“這個,嗯。我在車行工作菲尼。”富蘭克林似乎有些逃避,並沒有具體回答。但是菲尼克斯明顯感覺到了他的不滿和無奈。尷尬的笑了笑菲尼克斯不在多說,因為揭別人的傷疤並不是一件好事。不過菲尼克斯那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卻越來越重。‘到底是什麽?我怎麽感覺怎麽家夥我認識。’
“嗨,兩位年輕帥氣的小夥子。”就在兩人沉默不語的時候,一個有些蒼老俏皮的聲音打斷了兩人的思路,不由自主的朝著聲音望去,是一個大概六七十歲的老人。他穿著一套很老套的西裝,扎著蝴蝶結顯得有些滑稽,但是他的笑容卻很慈善。“我有多久沒看見想你們這樣的年輕人了?我想想,哦,大概有一兩年了吧。歡迎你們的到來孩子。”
“謝謝,先生。”菲尼克斯和富蘭克林同時道謝。菲尼克斯接著說道:“這家餐廳氛圍很棒,無論格調還是裝扮盡顯優雅,我想來這裡就餐是一個很棒的選擇。”
“謝謝你孩子,你是英國人?”
菲尼克斯有些無奈了,不得不說他的倫敦腔確實惹人注目,但是這個腔調他想改也改不了,他也不知道為什麽反正隻要開口說話腔調就自動成那樣了。
“是的先生。我來自英國,很高興見到你。”
“歡迎來到美國,我也很高興見到你。”老板顯得很高興,因為在他的記憶中,英國一直保留著古典主義的思潮,在大街上隨處可以看到這種思潮文化下的產物,優雅華貴。
所以老板非常熱情的和菲尼克斯攀談了起來:“你覺得這個燈如何?是不是在弄暗一些會好很多?你覺得在餐桌上放幾根蠟燭更好?你認為什麽樣的色調更適合這裡。 ”
菲尼克斯盡量回答,大概老板也感覺到菲尼克斯的不耐或者知道也許自己過分了,尷尬的笑了笑並拿出一張名片:“先生,非常高興認識你們,這是我的名片,如果以後有什麽需要可以告訴我。”
菲尼克斯禮貌的接過了名片,看了一下上面的內容――菲爾・凱米恩,凱米恩法式餐廳總經理,以及一個電話號碼。
默默的將名片收進錢包後,菲尼克斯對富蘭克林說道:“我去書架上看看有什麽可以看的東西,牛排製作有些慢我去找些東西消遣,你想看什麽東西我可以給你帶過來。”
富蘭克林搖了搖頭表示不需要後,菲尼克斯就獨自走向了書架。書架上的東西很多,各種讀物包括報紙和雜志,不過很多都是很多年前的東西讓菲尼克斯很無奈。
“真是個跟不上時代的老頭啊。”菲尼克斯惡狠狠的吐槽到,其實他想找本花花公子來看看的,不過好像這裡沒有這種類型的書刊。
有些失望的菲尼克斯準備轉身離去忽然他的目光看到了一份報紙――一份大概十年前的報紙,報紙上的主角是一個正在接受采訪的FBI探員。菲尼克斯感覺這個家夥有些眼熟,雖然沒有看見富蘭克林那種感覺強烈,但是這讓菲尼克斯更加疑惑――為什麽他會對這些人有這樣的感覺。
在好奇心的驅使下,菲尼克斯走了過去並把報紙拿了出來,可是當他看到標題時他忽然感覺心髒似乎都停止了跳動:
“FBI探員戴夫・諾頓親手擊斃罪惡化身的搶劫犯麥克・湯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