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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進娛樂圈的某人》第184章 道高1尺,魔高1丈
  Nate網站上的那條“刪除不能”的帖子,同樣被那群“編織”出張紫妍痛苦經歷的人所留意。他們一點都不緊張,帖子的內容不過就是張紫妍單方面的敘述,所有能夠作為證據的、實質性的東西都掌握在他們自己手裡。

  張紫妍“自殺”後,這些人就秘密的見了面,確認了他們當中沒有人產生過“背叛”的意向,還統一了口徑,一遍應付可能到來的調查。

  孫昊利用轉換裝置收集了一部分證據,當場就發送給了洪基范。洪基范不是個迂腐的人,他把孫昊發來的所有證據都看完後,也沒問孫昊這是通過什麽途徑得來的,就帶著人把張紫妍“生前”所屬經紀公司的老板金某和經紀人劉某“請”到了警局。

  兩人被帶到不同的訊問室,在接下來的訊問中,老板金某隻肯承認他確實對張紫妍有過暴力毆打,卻對逼迫她向別人提供不可描述的服務一事矢口否認;另一間訊問室裡地位劉某也是類似的說法,他乾脆連金某是否毆打過張紫妍都說不知道。

  金某和劉某之所以這麽有恃無恐,因為他們認定警方手裡根本沒有掌握他們逼迫張紫妍的具體證據。按照H國的法律規定,沒有證據,警方最多留置他們48小時,而且來警局之前,金某已經通知了他的律師。

  看著金某小人得志的嘴臉,洪基范讓其他人先出去,他拿出一部手機,找到存儲在裡面的視頻中的一個,點擊播放,然後把屏幕朝向金某。

  手機屏幕不大,視頻的聲音也不是很清晰,金某湊近了才看清和聽清。之後,他的臉色大變,洪基范見有了效果,便收起手機繼續進行訊問。

  等金某的律師趕到警局,提出想對他的當事人申請保釋時,洪基范遺憾的告訴他,金某和劉某已經招認了,口供也已經錄完。現在正在按流程報請檢察院批準警方向法院申請簽發“刑事拘留令”,在法院通過警方的申請前,金某和劉某至少要在警局待滿48小時了。

  律師交涉無果,隻得離開警局,把情況向“上面”做了匯報。這下子,那些人開始慌了,如果警方真的從金某和劉某嘴裡“掏出”了有用的情報,那麽這兩人為了減輕自身的罪孽,難保不會把其他人“咬”出來。

  檢察院很快就批準了警方提交的申請,洪基范開車押著金某和劉某去法院參加“令狀實質審查”,只要通過,警方就能在48小時以外繼續限制這兩人的人身自由。

  可是,伸張正義的過程往往是曲折的,負責審查的法官竟然以“證據不夠充分”為理由,拒絕批準警方針對金某和劉某所提出的“刑事拘留令”。

  鬱悶的洪基范隻好開車再返回警局,等在警局的是他的直屬上司,上司身邊站著去而複返的金某的律師。上司讓洪基范把所有查到的證據全部移交,由他親自來處理這個案子。

  看到金某的律師,洪基范心知,所謂的證據移交不過是變相的銷毀,金某和劉某也會被無罪釋放。看樣子是那些人背後的勢力通過人脈關系對警方進行了施壓,雖然不知道具體是誰,但有這份能力的,除了那些個財閥也沒別人了。

  與此同時,另一批人找到了張紫妍的姐姐,勸說她只要讓這件事就這樣結束,就會給她一筆錢作為補償。如果她非要堅持,他們也隻好動用一些“特殊”的手段來讓她閉嘴了。

  對方威逼利誘,軟硬兼施!張紫妍的姐姐一時間也沒了主意,好在這批人也怕逼的太緊適得其反,答應給她一天的時間考慮考慮。

  張紫妍的姐姐六神無主,打電話向孫昊求助。孫昊趕去她家裡,見面後的交談中,她的精神高度緊張,可見之前找她的那批人把她嚇得不輕。

  “我的意見?我沒有什麽意見,一切要看張女士你自己。是要向那些人妥協,拿那筆錢,讓真相沉入地底;還是和他們抗爭到底,都由你來做決定。”

  孫昊說話時,暗中用法術安撫了張紫妍姐姐的精神。恢復正常狀態的她想起妹妹經歷的痛苦和那些人的嘴臉,決心和他們鬥到底,孫昊也承諾會保護好她的人身安全。

  處理完張紫妍姐姐的這檔子事,洪基范的電話打來了,把具體情況相告。兩相印證,孫昊初步“領略”到了這次事件的“水”有多深。

  返回新羅酒店,孫昊找趙天明商量下一步的對策。張紫妍姐姐的家是不能再住了,趙天明建議孫昊讓張紫妍姐姐在他隔壁的房間開房住下,保護起來也順手很多。

  孫昊同意趙天明的建議,他電話通知張紫妍的姐姐,叫她連夜收拾好必備的日常生活用品趕來新羅酒店,遲恐生變。而那些張紫妍日記本裡記載的“惡魔們”,趙天明建議孫昊先收集轉換足夠多的相關證據,他要亮瞎這些“惡魔們”的一雙雙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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