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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陰頭》第413章 自首的女
但是從警方的了解當中,這個胖子並沒有被逮捕,而且現場誰也沒有找到胖子的痕跡,估計這家夥憑借自己的聰明勁兒,頭早就已經逃之夭夭了。

 希望以後不要遇見這個家夥。

 不過現在回想一下,我突然間猛的發現一個問題,那個和尚手中拿著那個黑色的石頭,到底什麽玩意?

 別告訴我,就是我一直尋找的魔頭分裂的石頭。

 好吧,就說那塊石頭在和尚的手裡,那麽早晚也是我的東西。

 必定放在那家夥的手裡面,應該安全的多,我相信憑借胖這個本事應該自有分寸,也不必我多說。

 想到這裡,我心情就好的太多了。

 這幾天我基本上每天都在家裡照顧鳳凰,根據我初算鳳凰,不到一個禮拜就能夠蘇醒。

 對方使用一種麻醉劑,是一種古老的方式,在醫學裡面找不到配方,這種東西的好處是在於慢慢的滲透一個人,而並不是一下子將一個人徹底的弄昏。

 但是壞在於滲透,一旦昏迷後,蘇醒的時間非常的長,正所謂有利也有弊。

 我弄好草藥之後,讓鳳凰躺在自己的房間裡,好好休息,結果就在這時候,我聽到了房門的聲音,我走過去打開房門,卻看見外面站了一個女人,那女人身材瘦弱,看起來二十六七歲左右。

 你也有一頭烏黑的長發,穿著一身藍色的睡衣,面部消瘦,兩個眼睛上帶著黑眼圈,一副睡眠不足的樣子,腳下穿著一張粉色的拖鞋,就如同從家具當中剛剛走出來一樣。

 那女人看到我之後,立刻點了點頭,用非常小的聲音問道:“請問一下,這是偵探事務所嗎?”

 女人如果不提這句話,我都差點忘了,我們現在所處的地方是別人幫我準備的房子。

 想起來之後,我本能的點了點頭,可是這一點頭就惹火上身了。

 那女人不容分說的直接一腳邁進了門內,和我面對面的站著我嘴上說道:“對不起這位女士,我們偵探事務所現在還沒有營業,如果你有其他的事情的話,可以去其他偵探事務所。”

 女人好像根本就沒聽見我說話,直接進了房間,走進了沙發上,女人進來的時候,雖然看見了床上的鳳凰,但是根本就沒在意,就這麽筆直的把自己當了一個客人。

 看到這一幕,我心中有點哭笑不得的感覺,但現在如果把這女人趕出去的話,也說不出來什麽好拒絕的話。

 那女人坐下之後,居然自言自語的先介紹到:“我的名字叫做孫百合,是住宅鐵苑小區一個住戶,我的工作是超市的職員,現在我已經辭掉了工作。”

 這女人說話怎麽就好像在說個人簡歷似的,我都想回答對方,我不招聘助手。

 不過看對方失魂落魄的樣子,而且頭髮也沒有洗,也不像是來應聘。

 我坐下之後也沒為對方倒水。

 直接問道:“我有什麽可以幫你的嗎?不過我不介意你找我,我現在有其他事情要忙。”

 那女人立刻變得哭哭啼啼的,這時候我就慌了神,我這輩子最受不了女人在我面前哭,沒辦法我安慰了對方幾句。

 而就在這時候,那女人真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突然間給我來了一句:“我殺人了,殺死了我的丈夫,求你幫幫我!”

 搞什麽鬼啊,殺人這種事情不是應該去公安局自首嗎

 找我也根本就沒有用吧,就算是找我也不可能不被法律製裁吧。

 但是我想對方這麽大人了,不可能連這點道理聽不懂,所以與其在這裡說服教育,還不如省省口舌更好一些。

 那女人這時候一下子握住了我的雙手,我低頭一看,這女人的手雖說瘦骨如柴,但是還算是乾淨,並不是我想的那樣的血呼呼的。

 ...

 而且女人的衣服,穿著打扮,雖然看起來是從家裡面走出來,但實際上他說的那個小區距離這裡可是非常遙遠。

 這個叫做孫百合的女人,雙腳起了不少的水泡,明顯對方是走過來的,要知道那個小區距離這裡,從地圖上看,步行至少要有1小時40分鍾。

 看到這,我心中就起了一個疑問,如果對方真的想要找人尋求幫忙的話,那麽這麽大一個城市當中找誰不行,非要跑到這麽遠來找我。

 而且我還是一個外地人。

 我對那女人說:“你為什麽要殺了你丈夫?還有你為什麽要找我?”

 那女人一邊抽起了我桌上的面巾紙,就一邊擦起了自己的眼淚,同時回答道:“我是沒有辦法才找你的,其實我已經找了76家偵探事務所,但是根本就沒有任何一個偵探事務所願意接受我這個案件!”

 我嘴上沒說,心裡卻合計,這不是廢話嗎?殺人自首是常態,總不可能找偵探幫著自己開脫罪行,或者是幫著自己逃跑吧,有願意的才怪。

 不過在這個城市當中有這麽多家偵探事務所嗎?

 接下來根據那女人所說,自己不僅僅是找了這個城市的事務所,還在網上找了好幾個,但是根本就沒有人願意幫忙。

 女人說完這番話,從兜裡面拿出了一個皮包,我之前一直沒發現女人居然帶的東西。

 打開皮包之後,裡面非常乾淨,既沒有化妝品,也沒有一些零食,只有一包一包的信封口袋,她把信封口袋在我面前打開,裡面裝的全是人民幣每一個信封口袋裡面最少放了10萬塊錢加在一起至少有50萬。

 女人直接把這些錢退到我面前說:“如果你願意接受我的委托的話,這些錢全歸你,不管事情能不能成!”

 女人在說這番話的時候,眼中露出了光芒,我發現和對方對話也並不算太難,起碼可以說明對方並不是一個精神病,何況又是一個有錢的人。

 可對方越是這樣,我心中可就越沒底兒啊。

 要知道,這麽一大筆費用,放在任何一個律師事務所當中,都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但是找了76家,依舊沒有人願意接受這個委托,那麽這個案件到底是什麽樣的一個案件?

 我一想到這裡,不知不覺當中居然來了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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