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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魚眼》第80章 檳榔循蹤
  邱瀚文所駕車輛GPS消失的地點在出城公路上,我開車來到目標地點,將車停在路邊,下車觀察。

  往城內方向,離此地大約三公裡有一處監控探頭,也是邱瀚文的賓利最後一次出現在監控視頻裡的位置。視頻顯示,邱瀚文獨自駕車,表情自然,不像是被人挾持的狀態。而汽車行駛至此地後,他的車輛定位信息突然消失,應該是被人為破壞。那就意味著,在這短短三公裡的路程上,嫌疑人完成了上車、綁架以及拆卸定位裝置的過程。

  此路段位於城鄉結合處,兩旁零星分布著幾處私有住宅,有幾條小路進出。據古德森對周邊居民的調查走訪,沒人發現過類似的賓利車在附近逗留,這與當時亞當調查布拉達伊的車輛類似,沒有任何目擊證人。

  我站在公路上凝視著來路,嫌疑人可能通過搭順風車、製造道路事故等方式迫使駕駛員停車。然而邱剛說,古德森調動交通警察對這幾公裡道路做了反覆偵查,沒有發現賓利車專用倍耐力輪胎的急刹痕跡。那也就意味著,邱瀚文停車是在自己的預期之下,至少不是突然出現的意外情況,而同樣的事也發生在布拉達伊身上。

  會不會是與人相約在此處見面呢?可是他們的通訊記錄中,並沒有發現陌生的電話號碼,難道是熟人?

  我拿出從安全屋取來的仿製手機,當時就是依靠這款手機上的跟蹤軟件,我們追到了麥吉爾的廢品站,找到了布拉達伊的汽車殘骸。

  打開跟蹤軟件,紅色的跟蹤軌跡仍然保存著,這前後三公裡的段路也在跟蹤軌跡上。再次查看軌跡,有個情況引起了我的注意。這段跟蹤路線竟然找不到起點,只有位於廢品站的終點。

  為什麽找不到起點呢,因為追蹤路線的起點是一個半徑超過五公裡、距離超過三十公裡的環線。也就是說,這三十公裡的路段中的任何一個點,都有可能是布拉達伊車輛被處理後,再次出發的真正位置,也極有可能是嫌疑人的落腳地點或者作案地點。而我現在所處的三公裡路段,正是處於這段環線之中。我隱隱的感覺到,之所以嫌疑人會繞出一個如此大半徑的環線,也是為了掩蓋這一點。

  上次跟蹤到廢品站後,找到了布拉達伊的汽車殘骸,也發現了行為不軌的麥吉爾團夥,我們便忽視了對於跟蹤路線的研究。這次邱瀚文再次出事,才重新想起跟蹤軌跡,感覺又晚了一步,總是在被牽著鼻子走。

  但既然發現了,終歸是有希望,我用衛星電話給邱剛撥了過去,交代了兩件事,一是派人重點檢查這三十公裡范圍內的可疑地點和人員,二是查詢邱瀚文和布拉達伊之間的關聯,是否存在商業往來,有沒有共同的朋友。我告訴他,吩咐古德森調閱邱瀚文和布拉達伊的所有通話記錄,找出同時與他倆都聯系過的所有電話號碼及機主身份。邱剛滿口答應,電話還沒掛就叫來了孫鵬,開始布置起來。

  處理如此複雜的過程,包括運輸拆卸車輛的設備等,嫌疑人大概率擁有交通工具。我打開IPAD地圖,將這三十公裡路線用紅線標了出來,又拿出筆記本,記錄到:

  路段長度:31公裡;

  監控探頭數量:4個;

  垃圾站點:2個;

  包含GPS信號消失地點的出環路線:三條(其中一條線路可規避所有探頭)

  ~~

  關於出環路線,我認為嫌疑人歷來行事謹慎,不會在監控視頻中留下讓我們追蹤的影像資料,所以極有可能選擇其中這條沒有任何監控探頭的路線進出。對大概路線心裡有數後,重點自然是沿路搜尋嫌疑人以及邱瀚文的蹤跡。我將車挪到一處隱蔽地,步行勘察,方便隨時查看路上的車轍印,以及其他遺棄在路邊的線索。

  沿著路線往前,從車輛GPS信號消失的地點往前,不足百米的距離,即左拐進入一條狹窄的村級公路。該區域屬於愛丁堡老工業區,遠處廢棄的工廠舊跡斑斑,煙囪剝落的表面露出紅磚。這一帶居民密度不高,住戶也多是城裡的低收入人群,但即使在這樣稍顯落後的地方,汽車普及率也不低,道路壓痕跡層層覆蓋,要想找到兩天前的車輪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半蹲著查了大概幾百米,腰酸腿疼,我靠在路旁的柏樹上休息片刻。從痕跡學的角度,沒有急刹,沒有廝打,沒有碰撞,甚至連一絲刮痕都找不到,一切都是那麽的自然。

  但我沒有放棄,大膽的設想固然關鍵,但更重要的是小心求證, 不將最後一寸道路檢查完畢,都不能貿然下定論。

  功夫不負有心人,沿著小路地毯式的搜索了三公裡左右後,我終於發現了線索,一個‘七號’牌檳榔的空包裝袋被扔在路邊。包裝袋從側面撕開,袋上有明顯的咬痕。

  檳榔盛產於中國HN、台灣等亞熱帶地區,自古粵、閩、湘籍人士愛嚼擯榔。但在這遙遠的大不列顛,檳榔這種國內隨處可見的消遣食物,卻也算的上是奢侈品。剛才在邱剛會客桌的餐盤裡,我就發現了少量散裝的‘七號’牌檳榔。而在此處發現同類檳榔的包裝袋,大概率出自中國人。

  我立即與邱剛聯系,得到了肯定的答覆,邱瀚文愛嚼檳榔,從國內買來的主要是‘七號’牌檳榔。

  我大喜過望,邱瀚文果然經過此地。但另一個問題隨之而來,誰扔的。

  英國車輛采用右舵,靠左行駛,檳榔袋所處位置位於道路偏右側,可以斷定為從駕駛員一側窗戶隨手扔出。而從裂口來看,包裝袋沒有被順著鋸齒撕口撕開,而是被用嘴從側面咬開,正是因為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不方便使用雙手,所以才采取更為複雜的方法打開檳榔袋。種種跡象表明,扔檳榔袋系駕駛員所為。

  檳榔袋是一條重要線索,如果DNA檢驗咬痕來自他人,則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但若來自邱瀚文本人,即表明他此時仍處於自由、放松的狀態,尚未被人控制。

  但如果是後者,那為何在尚未抵達此處時,邱瀚文車輛的GPS定位信號卻已經消失了,邱瀚文又是出於什麽目的將車行駛到此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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