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死者有家屬嗎?”張璿衡盡量讓自己的目光離開死者那充滿氣體、漲得跟皮球一樣、還冒著膿湯的肚子,忍著惡心接著問向朱明新組長:“聯系上什麽人沒有?”
“沒找到親屬。手機裡都是些朋友的電話。常聯系的人,也只有那麽幾個。”朱明新微微背過身子去,拽了拽口罩讓它更緊密的貼在嘴上,進而補充說道:“比如,趙涵義就是其中之一——他爹委托你調查他兒子死因對吧?那個案子就是我們組接手的,死的是稍微有點怪,可判斷不出是凶殺,就按意外死亡結案了。”
“啊——那案子也是你們組負責的?”頓時受到了鼓舞,張璿衡覺得這簡直是剛剛好:“也就是你可以查到案發地點的資料?”
“因為已經結案了,所以是不能隨便查的。”朱明新這一番話,直接讓張璿衡的期待被打散一半:“除非能證明案件當時的判斷有誤或案件有特殊意義,才可以重新調檔案拿出來再次調查。”
“好吧……”覺得沒必要太期待了,張璿衡進而又瞥了死者一眼,盡力控制自己不要再看了;“死者身份是怎麽確定為韓新晨的?靠查手機號查出來的?”
“沒那麽麻煩。他身上有身份證。”滿臉都是大寫的痛苦二字,朱明新的鼻子在口罩下明顯如過敏般抽動了一番:“當時從他兜裡掏出身份證的時候,那味道……裝進證物袋裡都能把人惡心死。”
“死因呢?”張璿衡眼看著何朱琪雖然戴了手套卻仍然被惡心到不想靠近,便耐著性子用戰術手電筒遠遠的照過去觀察起來:“沒有明顯的外傷……”
其實,這種時候他本該自己過去驗屍、好好找找死因的。
但這屍體腐爛的太厲害,實在惡心過頭了。張璿衡跟何朱琪一樣,實在不想接近它。
與其靠過去受罪,還不如直接問已經得出結論的法醫。
“其實致命傷就在你們眼下,只是因為屍體高度,所以不容易看出來而已。”一旁的法醫也仿佛在忍著不適,指了指死者的頭部:“太陽穴遭到擊打致死。凶器不明,但判斷為鈍器。傷處的角度來看,能排除是撞擊岩壁造成的可能。”
“……原來如此。太陽穴遭重創,通常都是立即斃命的。”將手電光芒對準太陽穴,張璿衡沉思片刻,進而接著問道:“死者死亡位置和當前屍體位置一致嗎?他有沒有可能是死在外面的,然後才被拖進來……”
“這是有可能的。不過那也應該是抬舉,而不是拖拽。否則死者衣服和身體難免會留下擦痕。”法醫沒否認張璿衡的想法:“不過附近沒有明顯地點能作為第一現場的情況下,發現屍體位置即為第一現場。目前沒必要考慮其他可能性。”
“你們想沒想到,凶器可能是石頭呢?”何朱琪將手電光轉換成了紫光,開始勘測起四周因紫光照射而開始發亮的血跡:“山洞裡到處都是石頭,非常符合鈍器的描述。凶手可以隨便抄起一個,用它將死者殺死……”
“想過了。附近沒找到沾有血跡或人體組織的石頭,所以可能性不大。”見法醫沒第一時間回答問題,朱明新便接過話茬,如此說了下去:“石頭的確是最理想的道具了。一時起意激情殺人時,周邊環境裡便能獲取的物品都是很容易被當做武器的。而且事後處理也方便,直接扔掉就是。”
“一般來說,如果用石頭殺人,是沒必要特意帶走凶器的。直接扔掉才是最好的選擇。”張璿衡也打開紫光燈四處晃了一圈,什麽隱匿的血跡都沒發現:“需要特殊處理的凶器,
要麽是不像凶器的東西,要麽是殺人手法的關鍵。再或者,就是它是被凶手帶來的,存在暴露身份信息的可能。如果殺人後特意將石頭帶走,反而非常奇怪。”“要麽人不是被石頭殺的,要麽是凶手怕在石頭上留下指紋。”張璿衡細細思量了一番,進而接著說道:“石頭這東西,一般留不下指紋的。這個常識……不,犯人可能不知道,或者保險起見,還是將它帶走了。”
“唔……我倒覺得,凶器是石頭的可能性始終很高。 ”把燈光換回正常狀態,何朱琪沉默了片刻,突然開口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你們想啊?凶器既然已經確認為鈍器,那麽就必須考慮到隨身攜帶這種凶器是否方便的問題。凶手和死者既然很可能是在此見面的,那麽這麽背人耳目,就一定要商討些非常、一旦被人聽到就會大事不妙的話題。這種狀態下,雙方肯定神經是很緊張的。那隨身帶著柄錘子一類的鈍器,是不是有點太不自然、太容易被發現了?”
“單手錘是可以很隱秘的。”張璿衡不同意何朱琪的觀點,當即舉出了懸鏡木偶劇團一案的情況作為論據:“你忘了,周淞是怎麽把尖頭錘帶上懸鏡的?那麽一會兒時間,藏在大衣裡都可以。有什麽不隱秘的。”
雖說這可能確實沒有藏把匕首那麽輕松,但也絕對沒難到難以實施的地步。
“那我再換個說法吧?”何朱琪覺得自己剛剛思路確實歪了,可仍然堅持凶器是石頭的理論,更換了全新的思路:“我事先說明一下啊,沒說殺死韓新晨的就一定是趙涵義——無論如何,你們想想。在此約好見面的雙方感情原本應該還不錯吧?或者說,至少沒差到會引發殺人案的地步。否則他們也不會約好在這種方便殺人滅口、不知多久才會發現屍體的地方見面了。”
“你要這麽說,為什麽就不能是他們故意選的這地方?”張璿衡對何朱琪的說法不能服氣:“選這地方,也可以是因為他們對彼此都有殺意,就想在這兒弄死對方呢?一個成功了,另一個沒成功而已,不是聽起來更靠譜?”